星期四, 6月 11

愛與宗教 (Love and Religion) (九) -- 宗教約束戰爭 (Religion Restrains War) -- 基督教 (Christianity) -- 奧古斯汀 (3.1)

奧古斯汀是西方世界公義戰爭理論的鼻祖

        基督教剛開始時,在羅馬帝國是屬於被逼迫的少數邊緣族群。基督徒遵行耶穌 (太5:44) 以及使徒保羅 (羅12:20) 有關愛仇敵的教導,信奉絕對和平主義 (Absolute Pacificism)。主後313年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許多政府官員與軍隊領帥也跟著皈依基督。當羅馬帝國面對外國入侵與國內動亂時,為了保護國家領土與國民安全,就必須動用軍隊武力來抵禦外侵與鎮壓內亂,無法繼續堅持絕對和平主義。

        北非希波主教奧古斯汀 (St. Augustine of Hippo) 整合聖經有關戰爭教導以及當代羅馬哲學家西塞祿 (Cicero) 有關公義戰爭 (Just War) 的理念,有系統發展出公義戰爭理論 (Just War Theory),奧古斯汀被公認是西方世界公義戰爭傳統的鼻祖。

        奧古斯汀主張,所有戰爭本質上是邪惡,只有在為了避免外侵與內亂所造成更大的惡之下,才可以進行次惡 (Lesser Evil) 的戰爭。不得已從事戰爭時,戰勝方對戰敗方要顯出慈悲憐憫,不應該濫殺無辜與戰俘,或擄掠搶奪。

        奧古斯汀認為,上主授予政府使用武力權柄 [佩劍],目的是為了賞善罰惡以及為民伸冤。基督徒要順服執政掌權者的命令,去執行處罰惡者,保護社區和平。(羅13:1-5)  從事戰爭暴力重點不在於動作,乃在於內心動機。在重大不義面前拒絕使用暴力去糾正該不義,保持和平表相,就是犯罪。在上主命令或執政掌權者授權之下,殺死惡者以自衛或防衛他人,並非違反不可殺人的誡命。奧古斯汀尚未考慮到政府本身因不義而下達戰爭命令時,軍人是否需要進行良心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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