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0月 29

愛與自誇 (Love and Brag) (十六) -- 愛情三步 (Three Steps of Love) -- 結婚 (Wedding) (3)

 

從迷戀經求愛到結婚一切誇大反璞歸真

        在愛情第一步迷戀期,我們把心儀對象的優點誇大,甚至產生自卑。在愛情第二步求愛期,我們努力把自己的優點誇大,好吸引對方注意自己。在愛情第三步結婚期,新郎新娘的優點被誇大到最高點,郎才女貌、風流倜儻、如花似玉。

        當婚禮結束之後,新郎與新娘就需要卸下全身服飾與美妝,夫妻兩人需要面對彼此真實的相貌。迷戀期與求愛期所誇大的優點恢復原形,所無視的缺點逐漸浮現。夫妻之間的愛情必須學習去接納彼此的缺點與肯定彼此的優點。充滿幻想的熱情如火羅曼蒂克愛情 (Compassionate Romantic Love) 逐漸轉化成為面對現實的細水長流委身陪伴愛情 (Companionate Commitment Love)。 

        根據創世記,耶和華為人類設立婚姻。當人類始祖亞當與夏娃結婚之後,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 夫妻之間在結婚以後,就能夠卸下誇大的裝扮假相,彼此袒裎相見,不覺得自卑或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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