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現場被逮淫婦的溫柔面對 |
我們面對一位現場犯罪被逮者的助担重擔首先是態度要溫柔面對 (Gentle Confrontation)。一般我們的態度常常是嚴加指責、理直氣壯、義正嚴詞、不假辭色。犯罪現場被逮的人的反應往往是無地自容、面紅耳赤、滿臉羞愧、甚至惱羞成怒、甩鍋外射。
耶穌面對一位現場姦淫被法利賽人逮來的婦女的態度,非常值得我們學習效法。當法利賽人雙手抓滿石塊、強逼耶穌表態、企圖陷耶穌兩邊不討好窘境時,耶穌卻不慌不忙蹲下來在地上畫字 (很可能寫十誡)。把眾人目光與注意力,從那位發抖恐懼、衣不蔽體的婦女身上,轉到耶穌畫字的手指上,讓那位婦女可以得到短暫的喘息,稍微整理他的衣衫。這是何等的溫柔。
當法利賽人得理不饒人、步步進逼耶穌當眾表態時,耶穌才緩緩起身,慢慢說:沒有罪的人可以丟第一塊石頭。法利賽人頓時愣住,耶穌溫柔的幫助法利賽人,從嚴責他人轉為自我反省。法利賽人自省之後,從老到少、各個無語、逐漸散去。這是何等的溫柔。
當現場只剩下那位絕望哭泣的婦女以及默默站起的耶穌時,耶穌溫柔的問他: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婦人顫抖地回答:沒有。耶穌溫柔的看他,對他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平安回家吧!不要再犯罪了。在最後這句話裡面,耶穌用最溫柔的口氣告訴那婦女,你是現場犯罪被逮,回去後不要再犯罪。這就是溫柔面對 (Gentle Confrontation)。耶穌對現場犯罪婦女既不嚴厲定罪 (Fierce Condemn),也不含糊包庇 (Blurred Condone)。耶穌是溫柔的面對 (Gentle Confront)。盼望我們能向耶穌學習這樣的溫柔面對。
箴言十五章一節: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使徒保羅教導我們: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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