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友誼願意發時間去發掘並欣賞對方的品格優點,是可以建立互相的同理心 (empathy)。這種友誼也可以為了成全對方的良善而願意自我犧牲,具有利他主義 (altruism)。這種友誼可以尊重並珍惜對方的獨特性 (uniqueness),並且也會尊重並珍惜自己的獨特性,因此,在互相幫助對方於良善上面不斷成長的過程中並會同時保持彼此的獨特性。如此,這種友誼會將彼此的互動與關係帶到保持各自獨特性下的和諧的合一 (harmonious unity) 而不是消滅彼此差異性後的完全的同一 (complete uniformity)。
主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時告訴他的門徒說,他不把門徒們當為奴僕,乃是視同朋友。主人與奴僕之間是有很明顯的地位與權柄的落差,朋友之間是彼此平等的互相尊重。奴僕對於主人的命令只有毫無選擇的順服的責任 (the obedience of duty),朋友之間的的順從乃是經過親密的溝通過程而瞭解對方的期待與動機,並且是出於愛的動機而作出為了成全對方心意而願意放棄自我權利的抉擇 (the obedience of love)。主耶穌的期待與命令就是要他的門徒們能夠效法他對門徒們的愛來彼此相愛而建立最完美永恆的友誼圈 (the circle of perfect friends)。十七世紀從英國開始,由喬治福斯 (George Fox) 所發起推動的貴格會 (Quakers) 是將這個精神發揚光大的教會團體,他們自稱為“朋友的宗教團體”(the 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
Ⅵ、結論:操練神的同在(Practice the Presence of God: Brother Lawrence)
最後我要再次介紹勞倫斯兄弟(Brother Lawrence),他是十六、十七世紀修道院裡的一位廚師。他原本想當神父,但當神父的條件是大學畢業,修道院長就說:「這不行,你的學歷不符」,他說:「我真的很想到修道院裡修行」,院長後來想想說:「那麼你去廚房當廚師好了」,他就去當了廚師。但他在當廚師的時候,他和神之間建立了一個很好的關係。他什麼都不懂,他只知道「我做什麼事情,就是因為愛上帝而做的」,所以他在廚房掃地、烤麵包、做任何事都充滿著快樂。對我而言,到目前為止我所知道的人與神的關係中,這是最難得的。最後他說:「看到每一個人,不管再怎麼樣的人,我都看到耶穌的榮美在那人身上」,所以待人處事就都成了與神親近,並不需要營外的會幕─他已經把營外會幕的關係搬到營內的生活裡去了,他隨時隨地都跟神有親密溝通的關係。他沒有寫書,但在他過世以後,修道院的院長因為受他的影響很大,就把他所講過的話、曾寫的信,集結成一本小書,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話就是Practice the Presence of God(操練神的同在)。我把他說的話整理重點如下:「凡事謝恩、隨處讚美、時時禱告、步步跟隨」,這是指,我們在如意或不如意的事上都要能看到神的恩典,如此才會凡事謝恩;在周圍的環境能欣賞神的創造,才會隨處讚美;不論遇到何事,都能跟神保持親密的溝通,這樣才會時時禱告;跟神的關係中,能表達真正內心感受、會跟神爭執,但最後能願意順服,這樣才能步步跟隨祂。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弟兄姊妹大家新年恭喜。我們去年最後一次的講壇主題是大誡命,今天新年開始要證道的題目則是新誡命。新誡命是新在哪裡?到底它對我們來講有什麼意義呢?首先介紹Mother Teresa講過一句關於新誡命的話:「耶穌說要彼此相愛(新誡命的內容),但耶穌沒有說要愛全世界(Jesus said love one another. He didn’t say love the whole world.)」,我在這邊不多作解釋,但各位回去可以想一想,為什麼Mother Teresa這麼說。若你們想到了請email告訴我。
這個外邦人就氣吁吁的跑到另外一位著名的拉比希勒的家裡。希勒看他急急跑來,就出門迎接他說:請問您來訪,有何貴幹? 這個外邦人回答說:請你在我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將你們的律法教導我。 希勒也看出這位來訪的外邦人並不是虛心來求教,而是存心來找碴並且要嘲諷律法與拉比的。但是希勒並不動肝火,溫和的對他說:你真的希望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學習這麼多的律法嗎?很好!我會盡我所能把我所知的律法在你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教給你。請你仔細聽清楚,神聖律法的總結就是:你所厭惡的事情,你不要做給別人(What is hateful to you, do not do unto others.) 。這個來找碴的外邦人聽得目瞪口呆,向希勒說:你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你是說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應該彼此親愛如同兄弟嗎? 希勒微笑對他說:是的,這就是全部律法的總結。其他的律法只是這條律法的註解。我的孩子,去吧!回去好好的學習神聖的律法。這個外邦人在離開之前向希勒說,我何時可以再來學習第二課呢?
首先我要介紹一位拉比。在耶穌的時代,有兩位很有名的拉比,一位叫作Rabbi Shammai (50BC-30AD),一位叫作Rabbi Hillel(70BC-10AD)。Hillel比Shammai年長二十歲,這兩位拉比都很熟悉律法,可是他們對律法的態度不一樣,Shammai比較嚴肅,Hillel比較寬容。有一個外邦人(非猶太人)想要嘲笑猶太人的律法多如牛毛一樣,於是就跑去找Rabbi Shammai,跟他說:「Shammai先生,我現在只用一隻腳站著,看你能否在我單腳站立的時間內,把你們全部的律法教給我,若能,我就皈依作猶太教徒」,Shammai先生一看就知道這個人是來找碴的,「有那麼多律法,我怎麼能在你單腳站的時間內跟你說清楚」,Shammai原來是個工程師,他有畫工程圖的尺,就拿尺來打那個人,意思是說,「你要學就好好的學,跑來這邊找碴做什麼」,那個人就跑開,去找Rabbi Hillel先生,同樣再說:「Hillel先生,如果你能在我一隻腳站立的時間內,教導我全部的律法,我就信猶太教」,Hillel先生沒有罵他也沒有打他,就說:「哇,我們的律法那麼多,你真的急著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學好嗎?好吧,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學的話,我就教你,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餘的都是這句話的註解。去吧,好好的學。」這個人就很感動,剛才被另一位律法師打罵一番,結果現在這個人居然很和氣的告訴他說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What you hate, don’t do to other)」。這和孔子講的差不多,我們稱之為黃金律。人與人的關係之間,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你對自己如何,那你就對人如何,耶穌也講同樣的一句話,但祂是說「己所欲,施於人」─「愛你的鄰舍好像愛你自己」,把「欲」的部分改講成「愛」。這個故事的來源是這本書「While standing on one foot」,是說,當我用一隻腳站時,你有沒有辦法教導我學會。這是Hillel將律法的總結教導給這外邦人。很多拉比一直在想,如果要簡單的跟人家講猶太教,能否在很短的一句話裡面把這信仰講清楚?而那就是律法的總結。
I dreamed I went to heaven 我夢到去到天堂 And you were there with me 你我在那裡相聚 We walked upon the streets of gold beside the crystal sea 漫步在黃金街上就在那水晶海旁 We heard these angels singing 聽到天使在吟唱 Then someone called your name 有人呼喊你的名 You turned and saw this young man 轉身見一年青人 And he was smiling as he came 微笑跑近你身旁 And he said friend you may not know me now 他對你說:朋友你可能不記得我 And then he said, but wait 然後他說等一下 You used to teach my Sunday School 你曾教我主日學 When I was only eight 當時我只有八歲 And every week you would say a prayer 每週你都先禱告 Before the class would start 然後才開始上課 And one day when you said that prayer 有一次當你禱告 I asked Jesus in my heart 我請耶穌入我心 CHORUS(合唱) Thank you for giving to the Lord 感謝你為主奉獻 I am a life that was changed 我生命全然改變 Thank you for giving to the Lord 感謝你奉獻給主 I am so glad you gave 很高興你肯付出
Then another man stood before you 另一位站你面前 And said remember the time 你可記得有一回 A missionary came to your church 宣道士到你教會 And his pictures made you cry 他照片讓你流淚 You didn’t have much money 你雖沒有很多錢 But you gave it anyway 將你所有全奉獻 Jesus took the gift you gave 耶穌使用你所獻 And that’s why I’m here today 領我今天到這邊
One by one they came 一個個到你面前 Far as your eyes could see 多到眼睛看不盡 Each life somehow touched 每個生命被觸摸 By your generosity 藉你慷慨的奉獻 Little things that you had done 你作的每件小事 Sacrifices you made 你為主所作犧牲 They were unnoticed on the earth 在地上沒人看見 In heaven now proclaimed 在天上神永紀念 And I know that up in heaven 我知道在天堂處 You’re not supposed to cry 不應該再有哀哭 But I am almost sure 但我卻清楚看出 There were tears in your eyes 你眼睛含著淚珠 As Jesus took your hand 主耶穌牽你的手 And you stood before the Lord 你站在主的面前 He said, my child look around you 祂說孩子看四周 For great is your reward 你獎賞何等豐富
這是一首短短的歌,你相信有一天當你到了天堂的時候,有多少人會來跟你說:「謝謝你,因為你的擺上」?這個就是大使命。我們教會為了找主日學老師,週報刊登了一陣子。可是我們當中卻無人有感動。這首歌的歌詞說:「我八歲的時候,你當主日學老師,你每一次上課的時候都會先帶一個禱告,其中有一次我就在心裡面作了這個決定…」,你真的相信這一個小小的付出,能對一個小孩的永恆有那麼大的影響嗎?我們教會一直在鼓勵大家為宣道奉獻,為什麼要奉獻?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跑到那麼遠的地方去,可是有人願意去,我們為他禱告、奉獻,我們就跟他參與在其中,所以近的也可以做,遠的也可以做,這就是大使命。我們今天的經文在這裡,「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福音是要顯明神的義,並且是藉著人的信,可是我們今天要講的是神的義怎麼會變成人的信,這個過程是因為有一些基督徒願意順從大使命,去做傳福音的工作,這個福音的公式才會連起來。其實耶穌整個吩咐裡面只有一個動詞,這動詞的中文要用四個字,叫作「使作門徒」,英文也沒有辦法只用一個字,而是用兩個字make disciple;其實disciple用動詞就對了,就是使人作門徒,這個就是大使命:你怎麼帶一個人來作耶穌的門徒。剛才那首詩歌裡面我最喜歡的一句歌詞是說:「I am a life that was changed」,這就是福音:我就是被主的愛改變的這個生命,是因為你的擺上我才被改變。福音就是這樣,你可以擺上一點點,可是有人被神的愛摸著、生命被改變,福音就傳出去了,這就是「使作門徒」。
在這裡有五個「去」,我們今天要講的是最後這個「去」。耶穌跟十一個門徒說:「你們要去」,這個「去」是什麼意思?「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make disciple,我覺得至少有兩個意思,「去」就是離開這裡,「去」就是到那邊去,from here to there,這個才叫作去。這裡是什麼?這裡就是很舒服的地方、我原來的地方,所以「去」是out of the comfortable zone,這是我了解的意思;基督徒為了要把福音傳開,要願意離開他原來舒服的環境,去到一個他想要分享福音的地方,而且要認同那邊的人。耶穌為了要救我們,祂就離開天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祂把自己倒空了、虛己,希臘文叫作kenoo(κενόω),英文就是empty,自己願意捨棄、願意離開,然後去到你所要分享福音的地方,我們稱作「道成肉身的認同(Incarnational identification)」。耶穌自己這樣做,祂也要祂的門徒這樣做:你願意離開、願意認同,你才有可能把基督的福音帶到還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身上,這是「去」的兩個意思。去做什麼呢?你去做什麼都好,你給他麵粉也好、安慰他也好、幫助他也好,到了一個程度,那個人被感動,他決定說:「我願意接受耶穌來改變我」。所以從「去」到「洗」中間一定要做很多事情。「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
我們的結論是,我們要作門徒,我們也要使人作門徒,「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15:8),這樣我們就可以結果子,天父就得著榮耀。我們可以結什麼果子呢?如果我們好好的作門徒,我們就可以結聖靈的果子;如果我們好好的帶門徒,我們就可以結出福音的果子,如保羅所說「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羅16:5)。你有多結果子嗎?我們再回到剛才的那首詩歌,歌詞說,「I am a life that was changed我是一個被耶穌改變的生命」,這句話你會如此說嗎?如果會,那你就是作門徒。如果有一天,你旁邊的朋友、鄰居、同事會跟你說「謝謝,I am a life that was changed」,那你就是使作門徒,就是帶人作門徒。其實基督教的福音,就是藉著這些不完全的人。「I am not prefect life,我不是一個完全的人,但是我是一個被主耶穌改變的人」。你有改變嗎?耶穌也告訴我們一個方法,就是把愛心活在你的生活裡面,你會被這個愛改變,這個愛也會改變周圍的人。你這一生所做的只有兩個東西可以帶到永恆,一個是你作門徒所結出的聖靈的果子,「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第二個是因為你好好的作門徒,你帶人作門徒,對方會進到永恆裡去。他會在那裡跟你說:「謝謝你,謝謝你為主所擺上的」。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上週我們開始講到福音,今天雖然用的也是同樣的聖經節,但是上週是從上帝的角度看福音,這週我們是從人的角度來看福音。到底什麼是福音?上個禮拜我們說福音是顯明上帝的公義,福音成全上帝的大能。上帝有三個公義在福音上面顯明︰審判性的公義、恩賜性的公義、和代贖性的公義;審判性的公義讓我們看見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恩賜性的公義讓我們看見上帝是慈愛的上帝,代贖性的公義讓我們看見上帝特別的智慧──祂將公義和慈愛在十字架上完成。我們的天父要先決定設立福音,聖子耶穌基督要願意為我們犧牲,聖靈要感動我們,這樣才是上帝的大能,我們才有福音。當我們接受這個福音的時候,天父稱我們為義、聖靈幫助我們成聖、將來聖子從天降臨要帶領我們進到榮耀裡面──這是從上帝的角度來看福音。然而這段經文不是單從上帝的角度來看,也從人的角度來看︰第一,經文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福音首先是給猶太人,後來是給希利尼人,同樣是人,為什麼是猶太人先?這個「先」是什麼意思?這是從人的角度來看會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麼上帝先揀選猶太人?怎麼沒有先揀選台灣人?」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麼了解呢?第二,「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什麼叫作「本於信,以致於信」?到底信本身是什麼?台語的翻譯是「從信到信」,中文的翻譯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台語的翻譯是比較接近原文的意思,因為英文的翻譯是from faith to faith。最後一句經文中文的翻譯是「義人必因信得生」,白話字/河洛話翻譯作「為信來活」,華語是「因信得生」,兩者的意思不太一樣,在牧函上我有稍微分析一下──這句話如果照中文的意思是說「我們信,所以我們得到永生」,台語是「我們在信裡過生活」,我想兩種翻譯都對,我們如果在信裡過生活,將來我們在信裡就得到永生,所以一個是看現在,一個是看將來,今天我則是要從「現在」來解釋︰在將來我們當然會領受,然而我們現在應該如何在信裡生活,不是在信裡得永生。這是我們今天要學習的三樣功課。
1、揀選(Election):亞伯拉罕 首先我們來看順序的問題,Jew first, also Greeks,為什麼猶太人先呢?一般我們說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希利尼人代表的是沒被上帝揀選的人,叫作外邦人(現代中文譯本),為什麼保羅會說「猶太人先」呢?聖經說上帝在世人中、在吾珥地揀選一個人,這個人跟一般人沒有什麼不同,但是上帝就是揀選他,他叫作亞伯蘭,上帝還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尼希米第九章7節說:「祢是耶和華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所以是上帝先揀選了他,並且跟他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3)。「揀選你不是因為你特別好,而是要你去做一件事情,透過你,地上的萬族要得到我的祝福,這是我的應許,你肯接受這個責任嗎?」所以他被揀選不是特權(Privilege),而是一個託付。
1、信心的本質 最後我們來講「義人因信得生」、「義人由信來活」,我的解釋是Live by faith,不是Life from faith,是「靠信來生活」。信心的本質是什麼?希伯來書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這是和合本的翻譯,現代中文譯本就翻譯為「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所盼望的事就是還未發生的事情,你對一個人還不認識的時候,你敢相信他嗎?你有把握嗎?這個叫作Promise Keeper。每次有人結婚時,牧師一定會問新郎說:「將來不管對方變得美或醜、健康或疾病、富足或貧窮,你還會愛對方嗎?」當新郎回答「會」的時候,新娘就用信心來接受,這個叫作對盼望的事有把握,這樣的信心是因為相信新郎說的話算話,他是信守承諾者。這是第一個,你對人的信心是你相信對方說的話,將來對方會照著去行。第二個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尚未看見的事情,你敢相信嗎?這回新娘的眼睛被蒙起來,新郎站在新娘的後方,然後新娘往後倒,由後面的新郎把她接住,你玩過這個向後倒的遊戲嗎?你要往後倒之前,你的感覺就是你對對方的信心、你敢放心的信心有多少,沒看見也敢相信,因為他是我背後的支持者(Back Supporter),在我的眼前愛我疼我,這沒有什麼稀奇,我沒有看見的時候,仍然相信對方愛我顧我,這樣我對對方是真的信心。所以信心有時間上的前方未臨,還有空間上的眼睛未見,如果這兩樣你都相信,那麼這是真的有信心。這是信心的本質。
2、信心的層次 第三,信心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頭(Head),第二個層次是心(Heart),第三個層次是手(Hand),所以有三個H。第一個層次就是我用頭腦來相信,聖經希伯來書第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信心要有行為才得以完全,在這裡就提到了前兩層次的信心︰頭腦的信就是「信有神」,就是有神論,這種信心是頭腦的信心,這叫作信念(Believe Proposition命題性相信),比如我相信「宇宙有上帝」這句話,這樣我的頭腦有相信嗎?有的,但只是停留在頭腦的相信層次而已;第二個層次的信心是,不只頭腦相信上帝,還相信這位上帝會賞賜找尋祂的人,「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所以這種相信已經進到關係裡,不只是頭腦相信有上帝,而是這位上帝可以和我進入一個相互的關係(Relation),這是From Head to Heart--From Believe to Trust。記得剛才走鋼索的人嗎?觀眾是頭腦相信,被背的小朋友是滿心相信,把自己的性命交在別人的手中,這是從Believe到Trust。最厲害的信心是從心一直到手,耶穌基督就是這樣,亞伯拉罕是Trust,相信上帝說的算話,耶穌基督是順服,上帝說的我就去做,所以不只是相信、信靠而已,而且還用手腳照祂的話去行,這是信心經過行動得到完全,「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所以由心到手的程度,是能夠順服。從信念到信靠到信服,這樣你的信心就是完全的,真正相信上帝的人會順服在上帝的帶領中。頭的信心是理性的信心;心的信心是感情的信心;手的信心是經過意志到行動的信心。如果就愛的角度來講,聖經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從信心的角度來講,這幾種都有需要,信心的層次就進到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