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6月 19

[牧函] 小組

寫作於2005/06/19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最近幾十年來,正統的主流教會都面臨成長遲滯甚或老化衰退的困境。上帝在教會之中,悄悄的興起另一波教會更新的運動。根據德國神學家史華茲 (Christian-Schwartz) 的研究,教會在歷史過程當中曾經歷了兩次教會更新。第一次教會更新發生在主後十六世紀德國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所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 (Reformation Movement),強調因信稱義的真理,我們可以稱之為“神學改革”(Theological-Reformation)。第二次教會更新發生在主後十七世紀德國司班諾(Philip Jacob Spener) 所發起的敬虔運動(Piety-Movement),強調信徒個人須要建立與主耶穌基督的親密關係,我們可以稱之為“靈命改革”(Spiritual-Reformation)。在教會踏入主後第三千年的二十一世紀時,教會又經歷另一次的更新運動,這次的更新是從教會組織與結構上的更新,我們可以稱之為“教會改革”(Ecclesiastical-Reformation)。

教會改革的重點在於強調教會應該不是以雄偉的教堂建築 (Property) 或是專業的宗教節目(Program) 為重心,而是應該以信徒的彼此關係(Person) 為重心。他們主張教會組織應當回復到使徒時期的教會組織,是以家庭為主要的組織架構。(參閱羅16:3-5; 林前16:19; 西4:15) 只有在“小組”的組織架構下,才能夠建立真正親密的人際關係。主耶穌基督離世之前所交待他的門徒的新命令是“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只有在小組的組織架構之下,教會內的兄弟姊妹才能真正落實彼此相愛的互動關係。

我們可以將以節目為中心的教會和以小組為中心的教會作一個比較如下:

比較 節目為中心的教會 小組為中心的教會
聚會場所 教會禮拜堂 會友家庭
教會組織 長執會、委員會 家庭小組
會友職責 參加聚會 彼此相愛
主要活動 主日敬拜 周間聚會
成員數目 成百上千 12-15
委身投入 約5% 約95%
領袖人物 神學院畢業的專業牧師 受過訓練的平信徒領袖
人際親密 偏低 較高
彼此責任 偏低 較高
傳揚福音 偏低 較高

我們和平教會不一定要完全放棄原有的教會組織與功能,但是我們應該可以鼓勵會友們成立許多家庭小組,好促進彼此的親密關係,並且能夠落實主耶穌基督“彼此相愛”的新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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