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定律 (Murphy’s Law)
蔡茂堂牧師
墨菲定律 (Murphy’s Law) 的起源是來自美國加州愛德華空軍基地 (Edwards Air Force Base) 1949年進行的MX981有關人類所能忍受的地心引力急速降低試驗,盼望結果有助於將來飛機的設計。他們使用火箭推動的雪橇在半哩長的鐵軌上以時速200哩進行,於一秒內突然停止。斯塔伯上校 (Colonel John Stapp) 是空軍軍醫,志願親自坐上該雪橇來接受這個危險的試驗。愛德華墨菲 (Edward Murphy) 負責設計電子感應器,綁在斯塔伯固定帶子上面以測量快速減速下所承受的壓力。測試的結果顯示完全沒有壓力。事後才發現原來是研究助理把每一條電線的接線都接錯了。墨菲在這種挫折情況下說了一句話:如果有兩種作法,其中一個是錯的,那傢伙總是會選擇錯的作法。後來在一次的研討會上,斯塔伯醫師將空軍實驗室之良好安全記錄歸功於對於此墨菲定律的注意,他說:墨菲定律是指〝出差錯的事是無可避免的〞(Whatever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
墨菲定律就此在航太工業界開始流行,不久逐漸的滲透到普羅文化的各個領域。1970年甚至有人為這個定律出版專書討論其歷史淵源與含意。這種傾向悲觀的宿命論其實在墨菲定律被提出之前就在各文化與哲學中流傳。
彼得原則 (Peter Principle):所有的人終必每況愈下成為一無所能。
依託勒觀察(Etorre’s Observation):塞車時,別條車道總是看來比較暢通。
阿克通定律(Acton’s Law):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敗。
卜伯定律(Boob’s Law):東西總是在最想不到的地方找到。
法蘭克林規則(Franklin’s Rule):毫無期待者最為幸福,因為總不會失望。
埃索伊定律(Issawi’s Law):捷徑往往是兩點間最長的距離 (欲速則不達)。
孟更定律(Mencken’s Law):有能力者實際去做,無能力者則去當老師。
巴頓定律(Patton’s Law):今日之好計畫總比明日的完美計畫更好。
基卜玲定律(Kipling’s Law):一塊土司麵包掉到地上,總是塗奶油那一面著地。
這些定律所要表達的是,人類在自由意志選擇之中,似乎冥冥之中有宇宙有一個力量會將人類帶往錯誤挫折的方向,而人類對此現象是無能為力。這是一種宿命論 (Fatalism)。墨菲定律似乎也被自然界的第二熱學動力定律 (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 所支持。第二熱學動力定律主張,我們的宇宙是趨向於最大亂度 (chaos or disarray)。
墨菲定律對於太空工業與電腦程式業最大的貢獻是:所有的系統都可能發生故障。為了減少墨菲定律的情況發生,許多 〝保障無誤〞(fail-safe) 的設計被發明出來。舉例來說:為了避免造成墨菲定律之原始接錯電線事件的重演,許多插座接頭將兩極設計成為不同大小或形狀。為了防止割草機在無人操作情況之下自己亂跑闖禍,有的割草機就設計在手把上面有一個槓桿,必須用手抓起那個槓桿割草機才會發動。
在屬靈的世界裡面,是否也存在著墨菲定律呢?
當上帝創造伊甸園,並且將亞當與夏娃放在伊甸園中,讓他們修理看守時,亞當與夏娃是否無可避免的遲早會伸手去摘那顆上帝所嚴嚴禁止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呢?
這個事件是否就對全體人類帶來無法去除的犯罪傾向 [神學家口裡所說的原罪]呢?整個宇宙的第二熱學動力定律是否與此事件也有關係呢?羅馬書八章19-22節所描述的是否可以說是一種屬靈的墨菲定律呢?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描述的內心掙扎,是否也算是屬靈墨菲定律的一部份呢?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感謝主,在基督裡,我們就可能脫離屬靈墨菲定律的綑綁了。
星期三, 9月 9
[牧函] 墨菲定律 (Murphy’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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