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月 8

[牧函] 養育

寫作於2006/01/08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養育” (nurture) 一向是心理學家與普羅大眾都相信對於一個人的人格發育與成長非常重大的因素。自從孟德爾 (Mendel) 從觀察碗豆而發現遺傳現象以來,心理學家相信基因遺傳 (genetic inheritance) 是父母給予子女很大的影響。父母給予子女的除了基因遺傳以外,還經由養育來影響子女。 “自然與養育” (nature and nurture) 是描述父母對子女雙重影響的詞彙。

首先提出父母經由養育來影響子女人格成長的是精神分析學派鼻祖佛洛伊德 (Sigmund Freud),他主張每一個小孩在出生的前三到五年間經由父母的養育與互動已經形成其人格的主要結構。後來行為學派大師瓦特森 (John Watson) 雖然對精神分析理論提出許多批判,但是他們還是認為父母的養育經由制約反應或獎懲作業 (conditioning or rewarding) 來影響子女的人格成長。後來的兒童發展學家將父母養育子女的方式會對子女人格成長視為當然,他們要研究的不是父母的養育是否 (whether) 對子女人格成長有影響,而是如何影響 (how)。

這種觀念一直到1995年才被一位心理學家猷滴哈利 (Judith Rich Harris) 提出質疑。哈利在心理學評論雜誌 (psychological review 1995, vol. 102, No. 3. 458-489) 發表一篇文章 “孩童環境何在?發展之團體社會化理論” (Where is the Child’s Environment? A Group Socialization Theory of Development) 哈利本人也一直相信父母的養育方式對子女的人格發展有重大的影響,一直到她自己有一些觀察後才開始對這個理念有所質疑。移民家庭子女的語言腔調往往與父母不同;英國貴族家庭常常將子女送到寄養家庭與住宿學校,但子女長大後許多行事為人卻與父母雷同;子女往往不被許可學習父母的大人行為模式,而是要學習孩童的行為模式。她因而提出團體社會化理論來取代傳統的家庭父母教養理論。

哈利也注意到孩童在家庭中所學習到的應對進退並不一定可以運用到他在其他的生活環境之中。孩童從很小就學會在家裡做的是一套,在外面做的又是另外一套的社會技巧。1998年哈利將她的研究發表成書,書名為 “養育假設”(The Nurture Assumption)。該書一出版就引起出版界、新聞界、心理學界的軒然大波,引起眾多批判與討論,被兒童發展研究學會票選為自1950年以來第五大爭議性研究。該書在1999年被列入普利茲非小說類得獎名單 (Pulitzer Prize non-fiction)。

其實在五千年前孟子的母親早就知道這個理論,她為了讓孟子有個比較理想的成長社會繯境而搬了三次家。哈利的理論提醒我們,影響一個人的人格發展的,除了父母以外,兄弟姊妹,鄰居玩伴,幼稚園朋友與小學同學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孔子也說過,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們教會希望能夠推動家庭小組,其中除了可以讓弟兄姊妹彼此間建立更為親密的友誼以及落實主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的教導以外,也希望我們的子女在小的時候,就能夠有很好的同伴一起遊玩,一起長大。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