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8月 21

[講道集] 操練敬虔(十三):順服

寫作於2005.08.21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 【腓立比書二章8節】線上收聽(國語)   線上收聽(台語)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早,我們今天將要結束操練敬虔的系列講道。操練“順服”是不容易的,因為對我來講,順服是一個很難的功課,對上帝還可以順服,對人我就有很多疑問,所以在準備這篇講道的時候,我自己也重新學習,重新思考,什麼叫作「順服」?我們的操練敬虔有分作三個部分,從個人敬虔的操練開始,我們每一天花一點時間在上帝面前讀經、禱告、默想、禁食。群體敬虔操練的部分包括敬拜(大家一起敬拜上帝)、小組(週間參加小組生活)、門徒(在生活上能夠學習作門徒)、認罪(得罪人的要互相認錯)。我們也講到日常生活上敬虔的操練,包括作好的管家(像約瑟作忠心管家),另一個是簡樸生活(像Francis of Assisi一樣過的簡樸生活),還有苦難(在苦難中我們可以學到什麼敬虔的功課)。今天我們講最後一個操練――順服。 

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艘驅逐艦的艦長,在晚上要出任務航行,出航不久就發現海面上有小小的燈光在遠處,所以就交代通訊兵馬上發電報給對方:「請你向北轉十度」,因為他不希望與別船相撞,結果發出去沒有多久,對方就回電:「請你向南轉十度」,艦長心想:「這小子,我是驅逐艦的艦長,我叫你向北轉十度,你反而要我向南轉十度。」  艦長又馬上發了一個電報說:「我是艦長Jack,請你立刻向北轉十度。」結果對方馬上回電說:「我是三等兵John,請你向南轉十度」,「豈有此理」艦長惱怒,再度發電報說:「我是驅逐艦的艦長Jack,命令你立刻向北轉十度!」結果對方回電說:「我是守燈塔的水手三等兵John,請你向南轉十度」。在這個小小的故事中,你有沒有感受到人與人之間要順服的不易,總以為用我們的地位和能力,可以指使別人做這做那,對方如果不聽你的,你就會很生氣,結果發現,其實是你應該轉,因為他不能轉,他是在陸地上,其實燈塔的目的就是要幫助驅逐艦不要撞上陸地,他是要幫助你的,而聖經說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他是要幫助我們不去撞船的,但我們常常像那位艦長一樣,在那裡和耶穌討價還價掙扎著,不知道你有沒有艦長的聰明,當你發現對方是守燈塔的三等兵,你願意順服,你願意學這個功課嗎? 

Ⅱ.權柄與順服

一、權柄都是上帝所設立 

順服和權柄Authority有關係,就是人需要順服在權柄之下,為什麼需要有權柄呢?聖經說:「權柄是上帝設立的」,羅馬書十三章1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包括政府、法院、軍隊、警察、父母、夫妻之間,聖經都曾提到順服,我們該怎麼去瞭解它呢?神為什麼要設立權柄呢?聖經接著說:「權柄是為了賞善罰惡」,換句話講,權柄的存在是因為有「惡」,如果地上沒有惡,大家都不自私,會考慮到別人的話,其實就不需要權柄,那樣就是太平世界,根本不需要有人管,為何要有人管?因為有人就是會只顧自己,不管別人,或是傷害別人,所以權柄是為了讓大家能夠和平共存的一個必要的「惡」、必要的存在,所以神就設立很多不同的權柄,羅馬書說:要順服權柄。 

二、百夫長的權柄與順服

聖經中有一個百夫長,他說了一句很有很正確的話,他雖有權柄,但是他也順服權柄,這個例子可以讓我們學一些功課,就是他為了他的一個僕人生病,跑去找耶穌掛急診,耶穌說我去醫治他,百夫長就說:「不敢勞煩夫子,我是百夫長,我在權柄以下,但我以下也有兵,有些事我不用自己親自出馬,有些事情我需要自己去做,國王將軍或千夫長叫我做什麼,我就去做,但有一些事情我不需要自己去做。」他的意思是:「耶穌你用不著親自去做,我知道你有權柄,你只要講一句話,天兵天將就被你差遣,醫治我的僕人這樣的小事,不需要勞駕你本人。」這位百夫長對權柄的瞭解非常的透澈。百夫長就說:「主阿,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太8:8~9)這就是順服。耶穌的反應很有趣,「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順服和信心有關係。我的翻譯和你的翻譯有一個字不一樣,那個字在原文有,翻成中文時被放到句子後頭,我「也」在人的權下,英文叫作Also,這個「也」字是重點,為什麼呢?那個意思是,耶穌也在權柄下,耶穌也有權柄能掌管所有靈界的天兵天將,百夫長自己是當兵當官的,他知道權柄是怎麼用的,他就跟耶穌說:「你不需要跑到我的僕人那裡去,你只要交代一聲,就有人幫你做事,我的僕人就一定會好。」所以他對耶穌的權柄有足夠的認識,因此耶穌才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百夫長以下管理一百個人,他認識的耶穌不是普通的人,祂是掌管很多服事他的天使,所以百夫長說:「只要你交代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好了。」這個百夫長並非猶太人,是羅馬人(外國人),可是聖經寫的百夫長卻是這麼有信心。

除了這一位百夫長,另外還有一位在十字架下,把耶穌釘十字架的百夫長,他看守著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過程,到了下午三點鐘,天昏地暗打雷地震的時候,他就在那裡講了一句話:「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太27:54),他是在十字架下的第一個信徒。另外一位百夫長,是所有非猶太人第一個信主的,彼得在一個地方休息的時候,上帝告訴這位百夫長說:「你要派人去那個地方找彼得來,他會把得救的道告訴你。」結果他就派人去請彼得來,把全家人聚在一起,要聽神的道,後來彼得講道時聖靈降臨,他就受了洗,這是第一位外國人受洗的百夫長。我想:為什麼都是百夫長?我想對於當兵的人來講,順服是天職,上頭的長官講話,下面的兵就要聽話,否則無法打仗。我想這三個人的職業,讓他們在順服上學到了很好的功課,所以他們成為第一個在十字架下信主的人,他們成為第一個外邦受洗的基督徒,還有為僕人請耶穌醫治的百夫長,因為他們知道那樣的權柄。百夫長順服在誰的權柄下面?凱撒。如果以今天當兵的來說,最高的權柄就是三軍統帥――陳水扁,所代表的其實不是那個人,他是代表國家,國家有權柄。對基督徒來講,我們順服最高的元首就是上帝,如果你知道最高的權柄就是天國,就是主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話,雖然每一個人有他的權柄,但都該順服神。當這個百夫長是順服凱撒,順服那個最高權柄,為了羅馬帝國的利益在認真的時候,他就可以叫他的兵也聽他的話,目的也是要服務凱撒及服務羅馬帝國,不是服務自己。有一些人,國家給他權柄,可是他濫用權柄,他把這個權柄用來圖利自己,這就是問題的來源,所以要瞭解,如果所有的權柄都是從神來的,神的目的是要建立天國,所有在教會、在基督徒家庭的權柄,應該最終的目的是為了天國的緣故,來使用你的權柄,可是有時候我們會扭曲濫用權柄,在我們有權柄時,就把它用在自己的好處上,這就是成為問題的來源。

三、順服不一定須要聽從

順服是不是在你上面有權柄的,他講什麼你就要聽什麼?不是。對上帝來講,是,順服就是聽從。但對人來講不是,順服不一定是聽從,「哪有這樣的事情?順服卻不聽從,那還叫做順服嗎?」順服和聽從是不一樣的,在英文上是二個不同的字。有一個例子,彼得和約翰為了醫治一位跛腳的人,結果被告到法院去,人家規定他們不能再傳講耶穌的道,結果他們回答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彼得他們選擇聽從神。如果至高的神沒有被服事的話,就不聽從,但是彼得約翰有沒有順服權柄?有。因此他們被抓去坐牢,他們順服但是沒有聽從,順服的英文叫作submission,聽從英文叫作obediece,在人世間才會發生這種情形,你submission但是不obedience,順服不一定聽從,這種人有一個特別的名詞,在中文我們稱作「良心犯」。這是因為上帝所設立的權柄走樣了,沒有照上帝的旨意,來維持社會的善良秩序的時候,就會有一些人,他不是革命家,他順服但是他不聽從,這是讓社會進步的一個最主要的力量,英文叫作Civil Disobedience。把這樣的想法提出來的第一個人是梭羅(湖濱散記的作者),他發現美國人民收的稅被拿去製造酒、買黑奴,他覺得這兩項他不同意,所以他就拒絕繳稅,結果警察就抓他,他說:「我坐牢,但我不繳稅。」所以他寫了一本書,把他的想法提出來。一個好的公民必要時會犯法,是因為法律有問題,所以他要表示反對,但是執法的單位還是政府,所以他就受罰,他順服法律的權柄,但是他不同意,這是「良心犯」。第二個是印度的甘地,他用不抵抗主義,他也是順服統治階級,但不聽從,為此坐牢,他不同意英國政府對待利用印度人的方式,他是第二個Civil Disobedience。在美國有一個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他覺得不把黑人當作人的法律是不對的,所以他出來宣傳示威遊行,他也是被抓坐牢,這也是Civil Disobedience的例子。非洲的主教屠圖Tutu,他覺得將南非的黑人和白人分開是不對的,他也被迫坐牢,每次有人到他的國家,他們就會讓你看他曾坐牢的地方,他坐牢代表他順服,他順服整個政治法律體系,可是他不聽從。順服與聽從是兩件事,在罪惡的世界裡面,因為權柄有時候會被扭曲,權柄出了問題。聖經說要順服,可是當你發現權柄有問題的時候,可以不聽從,你要表示意見,但也因此要付上代價,羅馬書十三章第2節說:“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對神的順服沒有這個問題,因為神不會不對。

Ⅲ.對神的順服

一、亞伯拉罕的聽從

對神的順服應該包括聽從。在聖經裡面我們看到一些順服的例子。在神應許亞伯拉罕後裔後,他等了二十五年,才等到他的獨生子,養到他十幾歲的時候,神對他說:把我給你的孩子還我。亞伯拉罕當然很痛苦,他可以向神說:「你不給我就算了,我已經七十五年沒有孩子,我太太也老邁了,我已經放棄了,你又給我孩子和他相處了十幾年的感情,你又要拿回去,真的是不應該…。」他可以這樣抗議,但是他沒有,他的順服是很特別的,聖經說:「他相信如果神要給他,就算神拿回去,神還是可以給他,因為這樣的信心,使他成為「信心之父」,這是亞伯拉罕的順服。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所以信和聽從是有關係的,順服代表要付代價。當神說:你把你最愛的給我,你放的下嗎?這是我們做人為難的地方,你擺的下嗎?亞伯拉罕之所以被神稱作上帝的朋友,因為他擺的下,他把神當作神,當作最高權柄,所以他可以順服,不只他蒙福,「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這個「後裔以撒」代表另一個順服,當時以撒是青少年,亞伯拉罕要綁他獻他給神為燔祭時,他不能反抗嗎?他可以一推就把老邁的亞伯拉罕推倒了,這是另外一個順服。當有權柄的人順服的時候,在下面的人就學習順服,你要教你的孩子順服的功課嗎?你先作順服的榜樣。以撒代表的是耶穌基督,就是為了世界的人,將自己的命擺上,所以以撒的順服和亞伯拉罕的順服,給我一個很深的感觸。

二、掃羅的頑梗背逆

另外一個本來也是神所重用的人,他開始很謙卑,但後來就越來越頑梗,這個人的身高比一般人高一個頭,英俊瀟灑又強壯,當以色列人要立王的時候,神就叫祭司撒母耳去膏掃羅作王,可是當他有了權柄之後,就開始不聽話,他不聽撒母耳的話,他不順服,結果出了問題,當他要去打仗,撒母耳說要滅絕敵人,不留下任何東西,他將敵人殺光,把跛腳瘦弱的羊殺了,但是私下留了幾隻肥羊,神後悔立掃羅為王的話就臨到撒母耳,撒母耳就去找掃羅:「今天你打勝仗,你照神的話做了嗎?」掃羅說:「神的話我都遵行了」,撒母耳說:「可是我聽到羊叫是怎麼回事?」掃羅回答說:「那是老百姓愛惜肥羊,他們要留下來獻給神的,其餘都滅盡了。」這樣的藉口卻讓撒母耳更不高興:「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有時候我們會以神聖的理由不順服,獻祭脂油這些都是好的,可是神叫你作的事情,你就用這些來回答神嗎?我有一些感觸,在教會中有時候姊妹先信主,在家中因為信仰或觀點的不同,使得夫妻關係變得緊張,結果姊妹越來越熱心,參加禱告會、團契、佈道會、作輔導、詩班,所以每天晚上先生回家時她都不在家,禮拜天熱心與大家一起敬拜上帝,大家覺得這位姊妹很好,但先生越來對基督教信仰越反感,工作了一週,禮拜天妻子小孩都不在,這算什麼?這位姊妹可以這樣說:「上帝啊,這都是為了你的家,我愛教會,我熱心奉獻不對嗎?」如果是你會怎麼說?以教會的活動當作藉口,取代在家中應該做好的本分,本來應該做的不做,理由是:要去教會服事。猶太人也很厲害,他不給他父母飯吃,然後人家問說:「你為何這樣做?」他回答說:「因為要什一奉獻,錢拿去奉獻了,所以父母只好挨餓。」耶穌回答說:「怎麼可以那這些當作藉口,供養父母是該做的,怎麼可以拿這神聖的理由當作藉口!」這是一個有時候我們不順服所犯的錯誤,特別是基督徒。

三、耶穌基督的順服

耶穌的順服是今天的經文:「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這是一個最高的榜樣,我們應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就是學習他的樣式,學什麼樣式呢?「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這個「強奪」應該是Claim the right,耶穌可以說:「這是我的權利,我跟你同等,如果要降世為人的話,應該要抽籤,為什麼要我去,我和你一樣都是神,為什麼要我去釘十字架,不公平。」這就是「強奪」的意思。但耶穌沒有如此,反倒自己選擇做人。虛己Kenosis,是把自己整個倒空掉,倒空掉什麼?倒空掉那些權柄、榮耀。「成為奴僕的樣子,自己卑微(順服是與卑微有關),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這當基督徒肯謙卑順服時,神就尊重你,神就升你為至高。

Ⅳ.對人的順服

一、政府濫權革新革命

基督徒可不可以革命?前面說到,所有權柄都是神所設立的,我們要順服,可是當權柄開始濫用的時候,當政府濫權的時候,你可不可以做革新的動作?革命神會喜歡嗎?或是政府規定什麼,老百姓都要聽從?有人說革新不夠,需要革命,把政府推倒,設立一個新的政府,一般來講,如果政府所做的不是太離譜的話,老百姓應該順服,否則許多政策無法推動。現在伊拉克的情況,就是有一個不太好的政府,被美國推翻,可是還沒辦法建立一個新的權柄出來,他們需要趕快成立一個國會,否則比哈珊在還慘,這時是無法無天,沒有人管。神為什麼要設立權柄?因為一個不好的權柄,比沒有權柄好些。法國大革命有一段時間是亂七八糟的情況,如果沒有辦法設立一個權柄的話,是很慘的。所以需要順服權柄,但權柄實在是太爛的時候,需要一些有勇氣的人去反應上面的不對,這就是革新,如果你給他機會,他還一再地不改,可能有一些人就會走「暴力邊緣論」的路線,既然不聽,我實在沒有辦法再忍受下去,必須把他推翻,這就是革命。革命和革新都要付代價,當你所處的環境已經到了那樣的階段,你需要做這不容易的決定是要革新或革命,因為聖經說:「他不是空空的配劍(有處罰人的工具),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4)所以當一個政府不是伸冤罰惡時,是包庇黑金黑道,讓好人去坐牢,這樣的政府是不被神所認可的,因為神所立的權柄有很清楚的定義,這是解釋聖經的人把它當作順服的前提。有人說革命有道理,是因為當一個政府已經失掉這個功能的時候,他就失掉那個權柄,所以我們應當想辦法與其對抗。

二、主裡聽從長大離開

在家庭裡面子女和父母之間的順服,聖經是怎麼教導的?聖經說要順服,但是是“在主裡聽從父母”。這給了一個很大的Qualification(條件限制),就是說,政府如果賞善罰惡,你就順服,這是一個Qualification(條件限制),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包括父母也是罪人,有時候父母因為一時的方便就隨意處罰兒女,這是有可能的,此時子女要乖乖的聽話嗎?還有你已經五六十歲了,你父母九十幾歲,他講話你還要聽從嗎?聖經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6:1)但是在創世紀第二章24節說:「(長大以後)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到了成年後,子女就不需要再聽從父母,因為他已經長大成人,「離開」就是成為一個獨立的人,要自己負責,不是什麼都聽父母的,但對父母要尊重。但是孩子聽從父母是有時間性的,因為還小聽從父母的保護和教導,可是目標是為了有一天不需要再聽從父母,因為他已經長大成人,他已經自己可以判斷,作一個負責的人,要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這是一代一代傳承下去的,子女聽從父母是有時間性和條件性的,就是「在主裡」聽從。

三、敬畏基督彼此順服

夫妻關係的順服也是一個大問題。以弗所書第五章22~25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這讓很多人誤解。有些先生很愛太太,他解釋這段聖經說:“神既要我當頭,我就要下命令妻子就是要唯命是從,這是日本式的順服。但聖經21節說:「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後面才說:「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順服」的字是在21節,22節原來沒有這兩個字,很多時候我們把這個「彼此」拿走了,所以婚姻就變成父母和孩子一樣,階級式的,先生永遠是決定者,是發號司令的,太太就一定要聽從,這樣才會蒙祝福,這樣的解釋我不同意,詳細說明我寫在今天牧函上,你們可以去看。我喜歡的是21節經文:「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基督是夫妻二人都要順服的,敬畏神聽祂的話,在這樣的前提下,學習彼此順服的功課。

Ⅴ.順服的操練

一、察驗神的旨意

順服怎麼操練呢?我們要怎樣操練順服呢?第一點,你要順服神,那你就要明白神的旨意,所以你要去察驗神的旨意。羅馬書十二章2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是每一位基督徒這一生都要作的功課,不容易作,我們每天要讀經禱告默想…,主要的目的就是察驗神的心意。可是有一個力量會影響你,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包括教會,在我們的環境中,人常常會有樣學樣,這還算簡單面對。但是如果神給你的帶領是與現在的環境不同,對你來講就很困難,所謂的「良心犯」。當你發現不是這樣的時候,你會掙扎,你最高順服的對象是神,如果有與神的旨意衝突的,你需要作不同的決定,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而不是被這個世界拖著鼻子走。並且你還要常常心意更新而變化,不要被你過去的經驗所影響,很多時候你體會神要你這樣做,你就以為這一生都是這樣做,這樣會出問題。神有沒有可能出新的點子?有可能。摩西以前神對他說擊打石頭水就流出來,摩西就記得,下一次神對他說,用口說,不要用打的,結果他還是擊打石頭,水是出來了,但是神說:「你沒有聽從我的話」,被上一次聽話而且成功的經驗所束縛,因為心意沒有更新而變化。所以作基督徒不容易,過去我們尋找神的旨意,神告訴我,我也做了,神也祝福,不等於下一次你就不需要尋求神的旨意,每一次都當做是新的禱告方向,尋求神的帶領。但是要留意兩個影響,過去你自己成功的經驗,也會成為你的綑綁,還有別人作得很好的,會成為你的綑綁,如果你不要被這兩樣綑綁的話,你就會戰戰兢兢的在神面前尋求該如何做,這是我們每個人要面對的挑戰,萬一你找到了神的旨意,再來就是你的腳要跨出去,開始要去遵行,所以察驗和遵行是很重要的。

二、遵行神的旨意

約翰福音七章17節這句話中,讓我們看到察驗和遵行是相連的。有人問耶穌一個問題,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立志遵行、就必曉得。」我們剛才不是講說要察驗神的旨意嗎?這是「曉得」。一般來講,我們常會這樣認:「神你讓我曉得,我就遵行。」耶穌卻說:「不是,是你先向神說我要遵行,神就讓你曉得。」這有一個Quest(尋求),而我們常常會希望先知道,再考慮要不要遵行,耶穌說不是。如果你篤定神比你聰明,如果你篤信神是愛你,絕對不會讓你吃虧的話,你向神說:「不論主說什麼,我會去做。」神就會讓你知道。當你沒有下這個決定以前,神對你說也沒有用。聖經中提到兩個兒子的故事,父親叫大兒子去做事,大兒子不去,後來懊悔就去做,又叫小兒子去做事,小兒子說好,結果沒去做,耶穌說:「到底哪一個才是聽話的?就是去做的那個。」所以說,如果我們立志去做,你對神的旨意會越來越明白,如果神這次讓你知道,你就去做,下一次神就會繼續對你講明祂的旨意。「奇怪?為什麼別人那麼清楚神的旨意,我都不清楚?」可能你一次都沒有去做,所以神再多講也沒有用,反正講了也是白講,不如省省力,所以「立志遵行」和「曉得神的旨意」是相關的。

三、彌迦書的啟示

如果你說你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那麼讓我們從彌迦書的這個啟示開始,經文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我們就從這樣開始吧,其他的先不講,經文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公義、憐憫、謙卑、同行。」

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讓我們以察驗神的旨意,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來操練“順服”的功課,最後讓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們承認在我們人生當中,常常不願意順服,不管是對神或對人,或是在家裡,或是在公司等許多地方,我們常常像那個艦長一樣,覺得我們應該有權利,我們應該有權柄,雖然明明知道,你在聖經裡面所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我們卻另有藉口,甚至是神聖的藉口,我們驕傲。主你曉得這樣的操練是不容易的,求主你幫助我們,讓我們從今天開始,一點一點的,當我們能夠察驗到一點你的旨意的時候,雖然有困難和代價,就像亞伯拉罕一樣,幫助我們願意學習順服敬虔的操練,好讓我們的信心及愛心,能夠越來越增長,我們在家庭生活當中,也越看到你的恩典和祝福,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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