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7月 25

鬼附與精神病 (三):鬼附現象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sychosis
And Demon Possession in the Bible 

鬼附與精神病 (三):鬼附現象

I 前 言
今天要和大家討論的題目是鬼附現象,所報告的純粹是由聖經的記載,人類學的角 度,所以不完全由基督教的立場來探討。上次談到從聖經中看鬼的本質問題,而今天是從聖經來看鬼附現象。
1.    鬼附現象 不是聖經的專利,而是許多文化都可見的現象,或有主動尋求交鬼之靈媒或乩童。這種現象在台灣目前相當流行,到民間不難遇到跟鬼的世界有來往的現象,既然談 現象,換句話說,我們今天不是談哲學的本質論,而是談現象學(根據聖經所有關於鬼附的記載,整理後向大家作報告)。
2.    舊 約對鬼沒有興趣,嚴禁交鬼,視為邪惡(利20:6)
3.    舊約唯一提起鬼附現象是掃羅王(撒上16:14;19:9)「耶和 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惡魔(靈)從上帝那裡來,舊約的觀念還是由上帝派來依附在掃羅的身上,掃羅就有攻擊別人的行為,當時對這 種情形,可奏些音樂,使這鬼暫時離開或讓掃羅穩定下來,此方法可稱之「音樂趕鬼」。

II 新約中的鬼附
新約對於鬼附記載較多,有人認為耶穌來驚醒群魔亂舞(故在新約時代特別多)。有一派神學家他們承認有鬼,也接受聖經有鬼,但只在新約 時代。
1.    耶穌被當代的人視為法力高強之驅鬼者。耶穌當時說祂會趕鬼,不是由祂的支持者說的,這點非常重要!而是由 祂的敵人說的,而且祂的敵人甚至以此來譭謗祂──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可3:20-30;太12:24;路11:15),就這指控而言,耶穌給了一個很嚴 厲的反控:「我若是靠聖靈趕鬼,那你們所說的便是褻瀆聖靈,不得赦免。」耶穌亦曾被控為「鬼附」(約7:1,19;8:42,52;10:20)
2.    趕 鬼是神國降臨的重要記號(路11:20;太12:28)。耶穌說:「如果我是靠神的靈感鬼,這就是神的國降臨到你們當中。」因此每當有人問耶穌:「天國來 了,我們如何知道?」答之:「鬼附的得釋放,病得醫治,被壓制的得自由。」這成為天國的重要表記。
3.    鬼附常造成身心之疾 病:
o    啞巴(路11:14;太9:32)醫學上不說話可分三種:一是失語症(Aphasia),一是喉嚨說不出話來(Aphonia), 一是拒絕說話(Mutism)(精神科)。
o    聾啞(可9:25-26),這在今天的醫學上很難找到類似的個案(又聾又啞又會抽筋),勉 勉強強在小兒科中有一種病:慢性腦病症候群(Chronic Brain Syndrome)會有這種現象(多種神經障礙)。
o    瞎啞 (太12:22)。
o    腰彎(路13:11)。
o    精神病(可5:1-15)就現象來說,這個和今天精神醫學講的精神病 較近似,但不太容易歸類在那一種的精神病。大部分耶穌趕鬼之後,接立刻痊癒。
4.    趕鬼乃權柄之使用 (太10:1)。耶穌將此權炳給祂的門徒,但也有別人私下挪用此權柄(可9:38;路9:49),但亦有失敗者(徒19:13-16)。也有不用耶穌之權 柄趕鬼(太12:27)此權柄之使用與將來是否進天國無關(太7:22;路10:20),耶穌給一個很嚴厲的警告,事工的有效,沒有辦法保證你個人的得 救,這是兩回事。
換句 話說,神有時有特別的憐憫,可使一個罪人、甚至讓人得幫助的事情,這是我個人對這段經文的解釋,也許不同的神學對此段經文會有不一樣的解釋,有的人為只要 他傳道以人得救,那麼他一定是已得救;只要他趕鬼有效,那麼他一定是基督徒。
但在這裡耶穌提出一個嚴厲的警告:「作神的僕人,奉主的名傳 道,奉主的名趕鬼,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這三件事卻沒有辦法成為耶穌承認他的一個保證,祂說:「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5. 並非所有身心疾病皆因鬼附:
•    癱子(可2:5)。耶穌說:你的罪赦了,沒有提到趕鬼或鬼。
•    熱 病(可1:30)。耶穌斥責熱病,沒提到鬼。
•    枯手(可3:3)
•    血漏(可5:25)
•    聾啞(可 7:31)。耶穌用手摸摸他的耳朵(耶穌趕鬼時沒有身體接觸,只要斥責鬼出去就好了),這裡提的聾啞是病,並不是聾啞皆是鬼。
•    瞎子 (可8:23;10:52)。
•    鬼附也不一定必造成身心病(可1:23;徒16:16)。

III 耶穌趕鬼
接下來我們從新約中的鬼附,幾個較特別且和我們趕鬼有關係,提出來報告:
1.    歷 史的考證:從現象學中來考證歷史。
o    聖經以外的記載。當時的歷史文獻,把耶穌描寫成一個趕鬼者,這個說服力比聖經高,因為 這是聖經以外的記載。當時猶太人歷史學家約瑟夫甚至說,祂是從埃及上來的驅鬼者,用魔術來迷惑眾人,是以一種批判、看不起的語態來寫的。
o    耶 穌的敵人(法利賽人)承認(太12:24)。
o    祭司兒子擅用耶穌名字(徒19:14)。
o    耶穌親口承認(太 12:28〉。
o    耶穌方法獨特(太9:33;可1:27)。不是從法利賽人學來的,很清楚法利賽人就有趕鬼這一行,也有他們的一套且有 效。趕鬼不是基督徒的特權,這只是權柄的運用。
2.    迦百農會堂:鬼附者無特別身心症狀。鬼主動向耶穌 挑戰(可1:23-28;路4:33-37),鬼認識且害怕耶穌,鬼被趕出時有抽搐現象,耶穌只命令它出來。
3.    格拉森墳 塋:最複雜,最詳細的趕鬼紀錄(可5:1-20;太8:28-34;路8:26-39)。耶穌與鬼交談,問其名,鬼向耶穌討價還價。鬼有地方性偏好,鬼可 附動物(但動物卻受不了)。精神病症狀:社會退縮、體力強壯、失眠、過度活動、自虐現象。鬼認識耶穌且自知命運,那人後來成為返鄉宣教士。
4.    推 羅西頓女子:(可7:24-30;太15:21-28),外邦婦人對主的信心,女兒鬼附症狀不明。耶穌對他說,「你回去吧,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主耶 穌用遙控法趕鬼。
5.    聾啞鬼之孩童:(可9:14-29;太17:14-21;路9:37-43)。
o    趕 鬼失敗原因:信心小。
o    當耶穌問孩子的父親:這個小孩什麼時候開始聾啞?答之「從小就這樣。」這就產生一個問題──有否先天性鬼附? (聖經沒有回答)。
o    雖然是聾啞鬼,還有癲癇症狀,這是神經科的問題。
6.    瞎啞鬼 之再附:(太12:43-45;路11:24-25)。趕鬼到底趕到哪裡?趕鬼後之照料,有可能復發,這是給我們的一個警告,若你有趕鬼的恩賜,請牢記!

IV 結 論
1.    鬼附是歷史性事實。
2.    基督門徒可奉耶穌的權柄趕鬼。
3.    鬼附與疾病間之關係並非簡單線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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