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月 27

脫下白袍穿黑袍

蔡茂堂牧師的見證

[彰中校園]

仇恨初萌
我唸彰化中學時,台灣仍有「保送」的制度,彰化高中每年可保送成績最好的幾位畢業生進台大醫學院。我從小唸書,
直到初中畢業,都保持在班上很好的成績。從彰化初中升入高中,也是直升。那時我充滿理想和驕傲,覺得只要繼續努力,便能保送台大醫學院,前程似錦。怎曉得高中一年級上學期體育成績竟然不及格,是班中唯一體育不及格的學生。

後來間接得到消息,說
我的體育成績可能跟競爭保送有關。我知道後,開始對社會的不公義產生仇恨的心理,從此很憎恨影響我保送的老師。那時我正在閱讀「基度山恩仇記」,心想君子報仇,十年未晚,今天沒能報你仇,你給我記住,有一天,我醫學院畢業,你孩子不要生病,否則,我定會神不知鬼不覺的,把你的孩子弄至死不了又活不起來。我的心理就是這樣想──有一天我要報仇。

爸爸的淒苦
爸爸年紀很大才生下我,我家很不幸,適逢中日戰爭,他第一次空襲到大陸避難,那裡知道從大陸回來時,所有的房產都給親戚佔了,因登記不完全,沒法要回來,變成一無所有。第二次跑空襲時,躲到台東後山,太太被蜈蚣咬傷,因為
有藥物,毒發身亡,留下許多位幼子。爸爸為了須要有人照顧這些孩子,再娶我母親,因此我是繼母的孩子,在家排行十二男。家裡很窮,哥哥們在小學畢業後就沒有繼續升學唸書,整天跟媽媽吵嘴,後來就長年在外流浪。

因為我唸書成績好,爸爸把所有希望放在我身上,要我繼續讀書。他為要省錢,不能讓我們在學校蒸便當 (要額外繳費),他每天自己騎腳踏車上山 (學校位於山嶺上,我們住在山下,孩子們要乘坐巴士上學),把便當用布包著,送到學校窗戶旁,讓我們下了課取來吃。不幸一次在送便當的路途上,被一輛超載的卡車把腳踏車的把手拉著,老人家沒辦法就倒了,幸好沒倒在車下,而是倒在路邊,那卡車卻揚長而去,爸爸只得自己爬起來,可是大腿骨卻跌斷了,雖經過開刀,卻接合不良,從此爸爸便須要拄著柺杖走路。家裡已經沒有錢,又遇到此不幸,我記得媽媽因為沒有米燒飯而跟爸爸發脾氣,我爸爸是基督徒,那時他只是說「 約伯倒楣的時候,他的太太不也是罵他嗎?你不要逼我當約伯」他一生給我很深的印象,如果信耶穌為了要神祝福,我爸爸真可說一點祝福也沒有,但他還是要信耶穌。這也叫我覺得奇怪,我心裡一直很疑惑。

高二時
,家鄉的教會重蓋禮拜堂,父親是教會的長老,因為無力奉獻,而他對建築是有些許認識的,便自告奮勇願協助監督會堂的建造。那時他的大腿骨已經跌斷了一隻,必須靠著柺杖走路,仍堅持要去。我家離教會很遠,爸每天帶個便當,一清早慢慢走去,到下午才慢慢走回來。沒想到教會中竟然傳出我父親偷工地的鋼筋水泥去變賣的謠言。教會的牧師、長老和其他弟兄姐妹卻無人站出來為這位忠心服侍主的老僕人澄清

因此我
告訴自己,哪裡有上帝,如果有的話,因該馬上打雷,把那位誣告我父親的人當場擊斃,這才大快人心,才證明有上帝。分明牧師都是眼中只有錢、勢力、偏心,哪裡有上帝?哪裡有愛?教會講台上常講「彼此相愛」,這只限於救急救難救困難了。教會中有我們這麼窮的家庭,窮得不像話,幫也幫不了。我覺得不幫也罷,可是就不要在講台上講什麼「彼此相愛」。學校也是一樣,遭人白眼:「你硬要爭取被保送進台大,進去了也沒有錢唸,何必占人家的位?」。在我看來,我們一家在別人眼裡真像是一堆垃圾。


[蘭醫師的愛心]

蘭大弼院長 (Dr. David Landsborough)

那時有個英國人,是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院長──蘭大弼,他常常穿一條短褲,上下班都是騎腳踏車(他屬下的醫生卻是開車上下班的),他很愛住在他附近的小孩,我們也住在他附近,都是貧民區的小孩。每學期開學時,他騎腳踏車,送ㄧ包錢到我們家說:『這是給你孩子買書籍文具的』我們都是這樣受著他的幫助。還有每個禮拜天,他都請人做很豐富的菜 (一席十二道菜),請附近念中學的小孩享用,教你學英文,唯一的條件是席間只許講英文,我們哪裡會講英文,他卻很有耐性,自己不吃飯,一個一個逼問你,沒辦法回答時,便要站出來說:I am sorry (抱歉) 然後站著吃飯。這印象很深刻,他一直跟我們講,雖然聽不懂,卻很喜歡聽。唸初中時,他就是這樣給我在英文上奠下基礎,以致後來考 (托福) 得了六百多分,到美國唸書也沒語言問題。

蘭大弼院長每幾年會回英國述職,每次都是搭船來回,我以為他喜歡坐船,是一種享受,我念大學的時候,他退休了,仍是坐船回去。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搭飛機比較快?他回答說:『坐船便宜些』原來他沒有拿彰化基督教醫院的薪金 (應該是每月三四十萬台幣),他只拿宣教士的薪金(每個月不到三萬元)。而且他的錢大部份又都送給附近窮孩子當獎學金,其中一個比我們更窮,他栽培這個孩子,後來成為台中某間醫院的麻醉科醫
生.。蘭醫師在英國倫敦醫學院完成醫學教育,取得醫學博士學位與倫敦皇家內科學院院士,後來成為宣教醫師,到中國福州,後來大陸淪陷,轉到台灣,一生在台灣,成為我們的鄰居,他很得神的祝福,但他把福份分給鄰人。

仇恨生苦毒
我因唸書好,人就驕傲瞧不起所有人。我家在
彰化,有一間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大部份是中國醫學院、中山醫學院的畢業生,較少有來自台大醫學院的醫師。我進台大醫學院唸一年級時,因家窮,找些暑期工好賺取學費。結果在醫院做雜工:洗碗碟、拖死人、協助X光工作等,人家不做就是我的工作,有個印象很深刻:我在廚房洗盤子 (鋼製方形盤子),醫生們有個怪習慣,吃完飯便把盤子飛擲到盤子堆中,雖然他們眼界準確,盤子裡剩下的油卻飛濺到我渾身皆是,我很氣,心裡想:你們有什麼了不起?你們是中山醫學院畢業的,我是台大醫學院,我以後當院長,看你怎麼樣?

我脾氣也不好,心中的仇恨如同火山,一次僅為了一樁小事,跟弟弟吵得很兇,我決定做一件事,要把全家人殺掉,就跑到廚房去找菜刀,第一殺我弟弟,第二殺我妹妹,第三殺我媽媽,第四殺我爸爸,因為爸爸行動不方便跑不了,最後自殺,全家就不必再像垃圾包一樣被嫌棄了。那時我的人生觀是黑色的:這世界我看透了、受夠了,我在我家裡只有痛苦,沒有什麼希望,我媽媽很聰明,看見我臉色不對,馬上把門關起來,用大木拴住,結果我拿了菜刀卻不得門而出,用刀砍門砍不破,我一直哭、ㄧ直叫,直到筋疲力盡。我媽沒有講什麼話,這時我回到自己的房間,第一次真誠的禱告:「上帝啊,我是從小在教會長大,基督教道理我都懂,為什麼在我人生經歷中,讓我看到那麼多不公平。我知道我痛苦不是為那些不公平,而是驚訝自己竟墯落到殺人的程度,我到底是怎麼一個人呢?」


[爸爸的堅信]

求必得著

不錯,我是模範生,在學校很出名,但那天晚上我發覺自己心裡充滿驕傲,充滿怨恨。我為什麼會這樣呢?那天晚上我向神禱告,我想起爸爸,又想起蘭醫生,如果沒有神,這兩個人的表現,我不能解釋。但如果有神,我為什麼遭遇那麼大的不幸?所以我禱告主:「如果真的有神,求你改變我。你改變我的性格,我就做一位真真正正的基督徒,做神喜悅的一切事。」我這樣禱告後,沒有什麼感覺,就睡覺去了。

自此,我定意每天看點聖經,默想神的話,高三上學期,教育廳宣布廢除保送制度,因為覺得這個制度產生種種不公平。其實他們已爭論一段時間,只因每年都有大官的兒子畢業了,沒辦法執行。我知道後,心理戰驚起來,直覺是神的手在掌管一切,因為保送制度取消了,我對體育老師的仇恨變得沒有意義了,徒然令自己心中白白苦惱。現在人人一起參加考試,公平競爭。當年聯考放榜結果,彰中只有我考上了台大醫科。我驚訝神竟然用此方法彰顯他的主權與公義,並幫助我除掉心中對那位體育老師的仇恨。我想,如果不是這樣,我也不知何時才能解決心中對那體育老師的仇恨。

隨著歲月的流轉,神一點一點挪去我性格上的瑕疵。我發現自己不知不覺逐漸的有明顯的轉變。大學畢業時,我心中不再充滿仇恨,也不再瞧不起人。我知道神已動了聖工,改變我的性格,我為此感謝祂,也願照自己當時向神的承諾,做祂所喜悅的事。

獻身傳道
大四那年,神接家父回天家,我很難過,因為他生前有個心願,就是希望我學成後,他可以卸下經濟重擔,專心傳道。我質問神為何不成全家父這個心願。後來我才知道,家父在世已完成他美好的工作,神讓他休息了勞苦,我應該接下這個棒子,承繼父志。

在恆春基督教醫院任院長期間,發生了一件令我終身難忘的事:當時我和兩位同事北上為醫院蓋新病房募捐,由我任司機。途中發生車禍,戴娓娜姐妹當場身亡。我為此內疚不已,痛苦莫名。事後娓娜的父母戴忠德牧師夫婦竟以基督的愛接納我,認了我的太太為乾女兒,我成了他們的女婿,這在我心中引起了極強烈的震撼和感動。天父就是這樣接納我們罪人。為此我更要全力以赴,專心愛主,服恃祂。一生跟從祂,永不回頭。

星期日, 2月 24

[牧函] 友誼(friendship)

寫作於2008/02/24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友誼是大家都很珍惜的關係資源。但是關於友誼的內涵則隨著時代與文化背景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詮釋。

在西方有關友誼的傳統詮釋最有名的是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在其著作Nichomachean Ethics 有關友誼 (philia) 的討論。亞里斯多德認為,友誼應該包含三個成份:享受陪伴共處、實際互相幫助、共同追求良善。

在這三者之中,建立在享受陪伴共處的友誼是最容易改變或消失,因為興趣或是感官之快樂 (sensory pleasure) 常常是變幻無定的。興趣社團或是年青人間的友誼常常會建立在這種稍縱即逝的享樂主義 (hedonism) 之基礎上面。

建立在互相幫助的友誼也是短暫的,因為當處境轉移而須要對方幫助的情況消失時,這種建立在對方有實際幫助 (practical help) 價值的友誼也就會跟著淡化褪色。在職場上或是較年長者間之友誼比較容易建立在此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之基礎上面。

亞里斯多德認為,在三種友誼的基礎當中,共同追求良善的友誼最為堅固,也最能夠歷久彌新。這是最理想完美的友誼。因為這種友誼的參與者本身是良善的,彼此也被對方的良善所吸引,並且他們友誼的主要目的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來幫助對方在良善上面繼續成長。前兩者友誼的動機偏向自我中心主義 (egoism),其友誼的本質偏向工具主義 (instrumentalism)。這種友誼的基礎是建立在朋友人格的良善本質 (essential goodness),而不是前兩者的友誼是建立在朋友所擁有的附加功能 (incidental function)。更進一步而言,這種良善本質同時也是會令對方感到快樂,而且也會幫助對方在良善上面不斷成長,所以,建立在共同追求良善基礎的友誼,同時也有享受陪伴共處以及實際互相幫助的功能。這種友誼是永恆的,也是完美的,是最高形式的人間友誼。這種友誼在人世間是罕見的,因為擁有完美良善品格的人並不常見。

這種友誼的形成也是須要較長久的時間,因為,人與人之間須要經過相當時間彼此傾聽與傾訴的親密互動才能逐漸瞭解彼此的人格本質並且產生互相的信任。Suzanne Stern-Gillet主張這種友誼是全人對全人之接納與尊重。Ray Pahl 認為這種友誼就像一面完美的鏡子,讓我們從朋友身上看到自我本質的投影。

這種友誼願意發時間去發掘並欣賞對方的品格優點,是可以建立互相的同理心 (empathy)。這種友誼也可以為了成全對方的良善而願意自我犧牲,具有利他主義 (altruism)。這種友誼可以尊重並珍惜對方的獨特性 (uniqueness),並且也會尊重並珍惜自己的獨特性,因此,在互相幫助對方於良善上面不斷成長的過程中並會同時保持彼此的獨特性。如此,這種友誼會將彼此的互動與關係帶到保持各自獨特性下的和諧的合一 (harmonious unity) 而不是消滅彼此差異性後的完全的同一 (complete uniformity)。
主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時告訴他的門徒說,他不把門徒們當為奴僕,乃是視同朋友。主人與奴僕之間是有很明顯的地位與權柄的落差,朋友之間是彼此平等的互相尊重。奴僕對於主人的命令只有毫無選擇的順服的責任 (the obedience of duty),朋友之間的的順從乃是經過親密的溝通過程而瞭解對方的期待與動機,並且是出於愛的動機而作出為了成全對方心意而願意放棄自我權利的抉擇 (the obedience of love)。主耶穌的期待與命令就是要他的門徒們能夠效法他對門徒們的愛來彼此相愛而建立最完美永恆的友誼圈 (the circle of perfect friends)。十七世紀從英國開始,由喬治福斯 (George Fox) 所發起推動的貴格會 (Quakers) 是將這個精神發揚光大的教會團體,他們自稱為“朋友的宗教團體”(the 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

各位親愛的和平兄姐,但願我們都能夠成為上帝的好朋友,也是主耶穌基督的好朋友,也願意學習主耶穌對我們的愛來彼此相愛而成為彼此最好的屬靈朋友 (soul friends)。

[講道集] 小組系列(六):神的朋友 God's Friend

寫作於2008.02.24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文  約翰福音十五章1217節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上一次的小組系列中,我們提到:傳福音是大使命、大誡命、也是新的誡命;要傳福音,首先我們要來思考「究竟傳福音所奠基的根本為何」─那就是上帝的愛:我們要先與上帝建立愛的關係,才能夠進入傳福音的事工裡。因此,今天我們的主題就是「神的朋友」。這個觀念很特別,因為很少人敢於想像「我是神的朋友、神是人的朋友」,而想著「我們與神之間有太大的差距,怎能夠成為祂的朋友呢?」

Ⅰ、引言:知心友誼很甜蜜(George Eliot 1819-1880)

我讀了一本英國的小說,該作者George Eliot寫到一段關於朋友的話:「知心的友誼很甜蜜,不管麥粒或糠秕;我儘管傾心吐意,他伸雙手全接去,輕篩分離留麥粒,再溫柔吹散糠秕。」耶穌曾說過,祂在最後審判之時,要收祂的禾稼,接著要把麥粒收在倉裡、把糠秕燒掉。然而這位詩人竟用這樣的詩句來表達友誼,他的意思是說:「在我要給朋友的東西當中,我不需小心翼翼的撿,而是可以整個給他,他也會整個接受;在接受以後,他會把有用的麥粒留下來,並溫柔的吹散沒有用的糠秕。」你是否認為這是一個親密的友誼關係?對於不是很熟稔的朋友,我們與其相處時,總是很小心挑著什麼話能講、什麼話不能講,因為怕說錯話、會得罪對方;但若朋友之間要好到一個程度,就不用在乎、不用這樣小心,因為朋友會聽得懂什麼是氣話、會知道其真正的意思,就聽進好的部分、讓不好的隨風而去。如詩人所說:「朋友將無意義的內容輕輕吹走,而我不需負責挑出麥粒或糠秕。」我們和上帝之間是這樣嗎?我們敢向上帝任意說話嗎?剛信主的弟兄姊妹會否認為「我不敢禱告,因為怕說錯話、怕不小心得罪上帝」;有人說,如果上帝是我們的朋友,我們應該可以放心地什麼都講,因為上帝聽得出哪些才是我們要說的、哪些是氣話而已。這詩人的詩句正是描寫這樣的知心朋友。

今天的經文中談到與朋友的關係,我在這裡稍做個整理:耶穌基督對祂的學生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捨命和遵行是代表願意為朋友付出─付出你的時間、你擁有的好處,使你的朋友得到造就─這是朋友之間的第一個關係。第二點:「…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僕人並不知道主人所做的是何事,但朋友知道,因為其中一位肯說、另一位肯聽─願意好好的溝通內心的想法,這是朋友之間的第二個要素。第三:「…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揀選和分派的意思就是託付─好朋友之間才會把重要的事情交託給對方、請對方幫忙。所以在這段經文中,我看到有三個成為好朋友的要素:肯為朋友付出、彼此有好的溝通、並在必要時能把重要的事情託付給朋友。

Ⅱ、朋友之間重要因素

1、 信任託付(Confidence)

再來我們要用六個C思想何謂好朋友。在聖經裡有幾個關於朋友的記載,其中一個是提到百夫長:他的僕人生了病,但因為他自己是外邦人的身分而不敢去見耶穌,於是「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路7:3)。我們看見百夫長是他奴僕的好朋友,當他的僕人有困難時,他為對方去找耶穌來幫忙;同時他也是猶太長老的好朋友(他自己是外邦人的官,但跟猶太長老有交情),所以他請猶太長老向耶穌說:「請祢來幫助我的僕人」。我想這是一個好例子:朋友是可以託付(confidence)的。

2、 犧牲付出(Concession)

聖經中還有提到另一對好朋友,就是約拿單和大衛:約拿單把自己的戰爭裝備都送給了大衛,「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給了大衛,又將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他」(撒上18:4),這麼一來,約拿單自己就要冒生命的危險。朋友是能願意為對方付出(concession),把最好的給對方。

3、 傾聽傾訴(Communication)

聖經中的約伯也有三個好朋友―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當約伯遇到極大艱難時,這三個朋友來探訪他。約伯對他們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伯21:2)。好朋友是肯表達心思的,也肯聽對方遇到的困難或內心的痛苦。傾聽和傾訴(communication)在保持友誼而言是很重要的一個動作。

4、 陪伴共處(Companion)

不過,我認為傾聽比傾訴來的重要,也就是朋友要能願意聽對方說。我們常說好朋友是「知心」的朋友―知道對方的想法、肯聽其內心各種的感受。箴言說:「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17:17)好的朋友之間,是會時常親愛、陪伴(companion)、共處、會花時間在一起的。

5、 照顧保護(Champion)

保羅在極艱難的景況中,遇到了一位叫猶流的官,是要帶保羅到羅馬受審的:「到了西頓;猶流寬待保羅,准他往朋友那裡去,受他們的照應」(徒27:3),雖然保羅已經變成了被告,但他還有一群朋友願意在那樣的情況下來照顧他,這是不容易的。耶穌在被告的時候,他的學生都離開祂,因為怕受到牽連。我還記得我在美國時,曾遇過一個事件:一個台灣孩子殺死另一個從新加坡來的少年。這孩子被控告,其父母隨之常進出法院。有個兄姐告訴我說:「他的母親都吃不下、睡不著,常在法院開庭時昏倒,您可以幫忙他們嗎?」其實那時我有些掙扎,因為是要站在殺人的這方。後來這孩子被判無期徒刑,我在禱告之後,感到其父母還是需要有人的支持,於是我就帶一些弟兄姐妹到法院,在開庭時我們一起坐在被告父母的旁邊陪伴他們。不知道你聽了後會不會覺得坐在那邊時一定很不舒服,因為所有旁觀的人都議論紛紛:「在被告那邊是些什麼人?他們難道不認為殺人是錯的嗎?」所以當保羅成為被告、落難的時候,有人願意來接待他,這真是很不容易的。這在英文是說champion,就是給予這朋友支持,特別是在他處於弱勢、艱困的情況下。

6、 接納爭執(Confrontation)

最後一個C,讓我們來看雅各,我認為他是上帝的好朋友,因為他敢跟上帝摔跤。朋友之間若能說「你這樣不對,我不同意」,這就是可以與對方爭執,英文是confrontation:有時為了朋友的好處,你甚至會挑戰他,對他說:「你這樣做不好」,孔子叫作「諫友」,是指朋友之間可以規勸,我想這也是關於好朋友的一個重要因素。「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箴27:6)

Ⅲ、亞伯拉罕信靠上帝

整本聖經中,以「上帝的朋友」來描述的有兩人―亞伯拉罕和摩西。有人說還有大衛,但在聖經中並沒有直接如此提及,只說他是合神心意的人。我們要來看,為什麼亞伯拉罕和摩西是上帝的朋友?上帝對沒有後嗣的亞伯拉罕說:「將來你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他就相信上帝的話─朋友是可以信靠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2:23)所以,成為神的朋友的第一重點,就是「信」─相信、信靠。至於摩西,他被稱為上帝的朋友的記載是在出埃及記:「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33:11)因此第二重點就是「說話」,也就是溝通─摩西和神之間無話不說,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不過再仔細地讀聖經,會發現神與亞伯拉罕和摩西的互動並不只有這樣,我們還可以看到以下幾點,而了解神選他們作朋友是有著他們的問題:

1、 信靠神應許踏上信心之旅(Tursting Promise)

我們說亞伯拉罕相信上帝,首先我們發現的是他信靠上帝的應許,所以就踏上信心之旅:「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來11:8)這樣的信靠,成為上帝和亞伯拉罕建立友誼的第一個互動。

2、 應許地遇飢荒避難下埃及(Compromising Integrity)

可是亞伯拉罕一旦照上帝所說的到了應許之地,立即就遇到困難。當遇到困難時,對上帝的信靠就受到了挑戰,而這次他是失敗了,因為他自行做了決定。「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創12:10)他遇到的問題是,他擔心到了異地他鄉,他的美麗妻子會被國王注意到,而後也真的事情就這樣發生,所以他向妻子說:「你可否對法老王說你是我的妹妹」,法老真以為如此,就將他的妻子帶到王宮裡去,但後來上帝出手干預,這事才沒有繼續演變下去。我想這是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的軟弱,他沒有辦法信到一個程度說:「遇到困難時上帝會處理」,他還是想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這是我的解讀。決定下埃及倒還可以,但之後為了自衛而說謊,我想這是不可取的。

3、 接待客旅為所多瑪城祈禱(Intercession Hospitality)

亞伯拉罕也向上帝討價還價。有天他看見三個出外人前來(神的化身),他就接待他們。接待完後,其中一位就對亞伯拉罕說:「將來我要毀滅所多瑪城」,亞伯拉罕因為姪子住在那裡,就不斷向上帝交涉:「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創18:23)上帝回應說不是,亞伯拉罕繼續說:「若城裡有五十個好人,祢可以不滅城嗎?」就這樣從五十個一直爭取到十個,而我認為他敢對上帝這樣說話、一再地討價還價,是亞伯拉罕跟神之間的一個很好的互動,而且,他是為了別人而與神爭執。

4、 甘心獻上以撒遵行神旨意(Sacrificing Obedience)

我們可以學習的最後一個是,亞伯拉罕慢慢地學會對神完全的信靠,且到了一個程度,上帝要他做什麼,他都願意去做。上帝對他說:「你把你唯一的兒子還給我」,亞伯拉罕就去做,後來上帝派天使來「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2)神預備了一隻羊,讓亞伯拉罕能用其來獻祭;神看見亞伯拉罕真的將祂的話視為最重要。在這裡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對上帝的甘心奉獻,他遵行神的旨意。

Ⅳ、摩西與神關係親密

1、荊棘火前推辭神差遣(Reluctant Acceptance)

那摩西呢?摩西在一開始的時候與亞伯拉罕對神的反應並不同。上帝開始呼召摩西時,摩西推三阻四、不太甘願,因為他知道與法老王對立的危險性很高。他在埃及打死了一個埃及人,就從埃及逃出來,而上帝現在要他回到埃及去,且是為了要把以色列人救出來。摩西說:「我拙口笨舌,我有這困難、那困難…」,上帝都一一為他解決,直到最後,摩西說:「好吧,主啊,祢要打發誰就打發誰吧」(出4:13)他不是直接說「好」,上帝就生氣了─「我就是叫你!」摩西在一開始時並不是很心甘情願地回應神的呼召,可是神和這樣的人作朋友。

2、營外會幕與神面對面(Intimate Encounter)

後來摩西和上帝就建立了一個很親密的關係。摩西在營外設了一個會幕,常常去到那裡向上帝說話:「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來,立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便與摩西說話…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33:9-11)帶領六十萬人在沙漠裡行進是很繁重的任務,摩西為了要與神有面對面的時間,就在營外設會幕,並找時間到那裡去。其餘百姓都不敢跟去,因為那是上帝臨在的地方,照聖經的說法,百姓是在自己的帳棚前遠遠地下拜。這提醒了我,忙碌的人需要營外的會幕:要成為好朋友,是需要時間的,需要時間來聽他說話、並與他說話,這也就是說,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需要有一個能好好聽對方說話的時間,因此我認為摩西最寶貴的就在於,他在忙碌當中還願意在營外造一個會幕,使他自己有一個地方、有一段時間不受干擾,可以和神說話的。所以,神就和他面對面說話,好像朋友一樣。

3、鑄金牛犢懇求神赦免(Interceding Forgiveness)

摩西與亞伯拉罕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為了軟弱的人來向神討價還價。當摩西在山上領受十誡時,亞倫因為受不了百姓的不斷要求,就幫他們造了金牛犢,上帝就要殺他們。摩西向神說:「倘或祢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祢從祢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2),這並不容易─摩西和亞伯拉罕都有一種為了別人而來到神面前向神求的心腸。我們傳福音,就是要為那些還沒有信主的朋友,來到主的面前迫切禱告祈求。你是否有這樣為了朋友的心,在神面前說:「神啊,請祢給他機會,讓他有機會來認識祢」。

4、怒打磐石違背神聖言(Infuriated Disobedience)

摩西開始時表現的不太好,結束時也做的有瑕疵。他一生都聽從神的話,但在最後一次當百姓吵著沒有水喝的時候,神說:「你拿著你的柺杖指著石頭命令水出來」,摩西卻拿起柺杖往石頭打下去─「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我的命,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我為聖」(民27:14)因為這樣,摩西沒有辦法進到迦南地。當我看到這裡,我感觸很深,因為這樣的人竟還被稱為神的朋友;並不是要一個完美的人才能作神的朋友。上帝不是要求我們十全十美、言行舉止及手中所做的都完美無誤,祂也不是在我們做到這樣後祂才與我們作朋友。神知道我們、神知道亞伯拉罕、神知道摩西:神知道我們的心、知道我們有軟弱,神接納這樣的我們作祂的朋友。

Ⅴ、如何成為上帝朋友

1、 蒙主犧牲之愛終生常感恩(Receiving Grace)

我們要如何成為神的朋友?我們羨慕那成為神朋友的嗎?耶穌對學生說:「我為你們捨命」,這是當好朋友的第一步─耶穌基督願意為我們付上生命的代價,我們領受這樣的恩典才得以跟神和好、成為神的朋友。也就是說,作神的朋友的第一步是願意領受耶穌為我捨命的這件事,而後才能進到跟神和好的關係。羅馬書第五章8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們願意接受神的愛、回應神的愛,就能進到朋友的關係。

2、 以彼此相愛遵行主的命令(Loving Obedience)

耶穌說:「若你們是我的朋友,你們就會聽我的命令,而我的吩咐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耶穌的命令不是要我們替祂做什麼事,而是要我們互相能彼此相愛。當我們跟周圍的人能做好朋友時,耶穌說「你就是我的好朋友」。所以弟兄姊妹,我們是站在神和人之間的一個重要位份,我們願意作耶穌的朋友,我們就會願意彼此作朋友,這也就是耶穌給予學生的新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3、每日讀經禱告與主常親近(Daily Devotion)

剛才我們提到,摩西成為神的朋友,是因為他在營外會幕中常與神說話。弟兄姊妹,我們常如此嗎?我們是否願意每天有一段時間、有一個地方,在那裡讀神的話、將神的話常記在心中、並常和神說話?如果是的話,我們就是神的朋友。教會新推出靈程日誌,有三年、兩年、一年讀完一次聖經的三種選擇。我們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設一個營外的會幕,在那與神親近、跟神說話、也聽神說話,這並不困難,只要肯下決心。摩西就是這樣成為神的朋友。你願意嗎?「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

4、遭遇挫折困境敢與神相爭(Embracing Struggling)

最後一個,就是敢跟神相爭,英文叫作Embracing Struggling(擁抱掙扎)。我在美國唸神學院的時候,第一次學得這樣的觀念:在我們和神的關係中,我們可以跟神吵架。我以前從不敢這樣想。在福樂神學院的時候,老師告訴我們,聖經中最美好的圖像就是雅各跟神摔跤─他在跟神摔跤以後,被稱為神的王子。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也是一樣,祂跟神摔跤,直到最後,流汗好像血一樣滴下來;祂跟神摔跤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神要祂上十字架:「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好朋友之間若夠親密,是可以起爭執的。最後祂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個順服,是在掙扎之後的順服,而非什麼意見都沒有就完全聽命去行。這個爭執,指的是我敢讓上帝知道我的害怕、我的不安、我的不願意。雅各就是跟神摔跤,而我認為最好的朋友之間也會有爭執,或許是跟神說:「神啊,我不喜歡祢這麼做,我喜歡的是那樣」,但最後我們願意順服。這個相爭,這樣的朋友關係,是我們敢跟神表達我們內心最深的想法。

Ⅵ、結論:操練神的同在(Practice the Presence of God: Brother Lawrence)

最後我要再次介紹勞倫斯兄弟(Brother Lawrence),他是十六、十七世紀修道院裡的一位廚師。他原本想當神父,但當神父的條件是大學畢業,修道院長就說:「這不行,你的學歷不符」,他說:「我真的很想到修道院裡修行」,院長後來想想說:「那麼你去廚房當廚師好了」,他就去當了廚師。但他在當廚師的時候,他和神之間建立了一個很好的關係。他什麼都不懂,他只知道「我做什麼事情,就是因為愛上帝而做的」,所以他在廚房掃地、烤麵包、做任何事都充滿著快樂。對我而言,到目前為止我所知道的人與神的關係中,這是最難得的。最後他說:「看到每一個人,不管再怎麼樣的人,我都看到耶穌的榮美在那人身上」,所以待人處事就都成了與神親近,並不需要營外的會幕─他已經把營外會幕的關係搬到營內的生活裡去了,他隨時隨地都跟神有親密溝通的關係。他沒有寫書,但在他過世以後,修道院的院長因為受他的影響很大,就把他所講過的話、曾寫的信,集結成一本小書,其中最有名的一句話就是Practice the Presence of God(操練神的同在)。我把他說的話整理重點如下:「凡事謝恩、隨處讚美、時時禱告、步步跟隨」,這是指,我們在如意或不如意的事上都要能看到神的恩典,如此才會凡事謝恩;在周圍的環境能欣賞神的創造,才會隨處讚美;不論遇到何事,都能跟神保持親密的溝通,這樣才會時時禱告;跟神的關係中,能表達真正內心感受、會跟神爭執,但最後能願意順服,這樣才能步步跟隨祂。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親愛的上帝,當亞當犯罪躲起來的時候,聖經說,祢就到伊甸園裡行走,祢呼叫亞當,從那個時候開始,祢就一直希望跟人恢復親密的關係,可以跟人之間有好的互動、好的對話。這樣的恩典一直到啟示錄,我們就看見,祢就把祢的帳幕搭在人間,祢要在我們當中行走;祢要擦乾我們所有的眼淚;祢要作我們的朋友。神祢一直要尋找人來作祢的朋友,可是許多時候我們因為覺得自己不配、不敢,我們跟祢保持距離,或是我們為自己的事情忙碌,我們沒有時間留給祢,主啊,或許我們對祢不敢相信,所以我們對祢的旨意、對祢的要求,我們不願意去遵行。祢在聖經裡記載這兩個人─亞伯拉罕和摩西,成為我們的鼓勵、成為我們的榜樣,他們有很好的模範,他們也有他們的失敗,可是神祢都願意作他們的朋友,所以我們相信,我們不需要完美才能夠作神的朋友,我們只要學習亞伯拉罕那樣的信靠,學習摩西那樣的跟祢親近,我們就可以成為祢的朋友。求主幫助我們,從勞倫斯兄弟可以學習到,時時的禱告、隨地的讚美、步步的跟隨,幫助我們成為祢的好朋友,這樣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星期日, 2月 10

[牧函] 新誡命

寫作於2008/02/1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主耶穌在要被出賣去釘死在十字架的最後一夜,將跟隨他三年多的十二位門徒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某座樓房上。根據共觀福音 (synoptic gospels, 也就是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的記載,耶穌在這個最後的晚餐中,為他的門徒設立了聖餐的聖禮典。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6-28)

只有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讓我們看到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除了設立聖餐的禮典以外,還為每一位門徒洗腳,並且還交待他們以後要彼此洗腳 (約13:4-15)。在洗完門徒的腳之後,耶穌語重心長的嘆息道:今天晚上,就在我所洗的這些腳當中,就在和我同桌吃飯的門徒當中,會有人用被我親手洗過的腳來踢我 (約13:18)。雖然耶穌一再的用各種間接暗示的方法,來給予想要出賣他的猶大機會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但是猶大似乎以經豁出去了,他吃了耶穌所蘸的一點餅之後,就離開最後晚餐的現場。他那雙剛才被耶穌親手洗乾淨的腳,又被他所踩踏那出賣耶穌的腳步所弄髒了 (約13:30)。聖經說:那時是夜間了。猶大走上了黑夜中的不歸路。

猶大離開之後,耶穌知道,十字架的陰影已經逐漸向他籠罩過來,他就要被拘提離開他所摯愛的門徒。他這三年多的時光帶領這些門徒,到處傳揚的天國福音,就要交棒給這留下來的十一位門徒去繼續傳揚。他以前所教導他們的愛人如己的大誡命,必須被提升到彼此相愛如主之愛的新誡命。只有以新誡命精神所建立起來的團隊,才能夠完成將這天國福音傳到地極的大使命。大誡命是以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目標。新誡命則是必須依靠主的愛來彼此相愛,並且是以主的愛來做為彼此相愛的目標。

新誡命的開始是主對門徒的愛。約翰福音在最後晚餐的開始前說: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約13:1)。這種愛到底的愛成為主的門徒彼此相愛力量的泉源。因此,主所最愛的門徒約翰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壹4:19)。主耶穌對門徒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約15:9)。所以要遵守新誡命的第一步是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裡面 (猶1:21)。我們要如何才能保守自己常在主的愛裡面呢?主耶穌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約15:7)。我們要常常讀神的話語,把神的話語當成食物吃了 (耶15:16),並且將神的話語存記在心裡 (詩119:11),而且願意靠主的力量來遵守祂的新誡命來彼此相愛,如此,就能夠常常在神的愛裡面 (約15:10)。主所要求我們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像大誡命一樣用對自己的愛作為標準來衡量,而是用主耶穌對門徒的那種瞭解、鼓勵、尊重、代禱、託付、犧牲、挽回、親近、服侍、成聖的愛來彼此相愛。而且這個新誡命並不像大誡命那樣,我們一直扮演那位不斷付出去幫助鄰舍的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角色。我們也要學習去扮演一位須要承認缺乏軟弱而接受別人幫助的被愛的角色,如此,彼大誡命的愛人如己的單向施捨才能轉變成為彼此相愛的雙向交流。主耶穌還應許我們,我們如果真的學習去實踐這個彼此相愛如同主愛的新誡命,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14:21) 我們將更進一步、更親密的認識我們的上帝,而且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14:23) 我們可以更深的享受與神同在的滿足喜樂 (約15:11)。我們也可以活出主的門徒的標記。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這種三一真神彼此相愛以及主的門徒彼此相愛的互動將會將我們吸引進入三一真神的完全合一之中。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3)”世人將不只會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或是知道主耶穌真的是神所差遣來世間的救世主,而且世人會因此而願意也來信靠這位愛我們、為我們犧牲捨命十架的救主 (約17:21)。如此,我們就可以多結福音的果子而歸榮耀給上帝 (約15:8),我們也可以完成主所交託給我們的大使命了。

[講道集] 小組系列(五):新誡命

寫作於2008.02.10
作  者:蔡茂堂 牧師

經文   約翰福音十五章1217節       線上收聽  (國語)       線上收聽 (台語)

Ⅰ、引言:耶穌沒說愛整個世界 (Mother Teresa 1910-1997)

弟兄姊妹大家新年恭喜。我們去年最後一次的講壇主題是大誡命,今天新年開始要證道的題目則是新誡命。新誡命是新在哪裡?到底它對我們來講有什麼意義呢?首先介紹Mother Teresa講過一句關於新誡命的話:「耶穌說要彼此相愛(新誡命的內容),但耶穌沒有說要愛全世界(Jesus said love one another. He didn’t say love the whole world.)」,我在這邊不多作解釋,但各位回去可以想一想,為什麼Mother Teresa這麼說。若你們想到了請email告訴我。

Ⅱ、耶穌給新的誡命 (New Commandment)

今天的經文在這裡:「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這裡我們要注意「新」這個字,因為這表示原來的大誡命是舊的。那麼,為何叫作「新」的呢?第一,因為這是耶穌親自講的,而不是引用摩西以前留下來的話。第二,「愛鄰如己」變成「彼此相愛」,這是第二個「新」。第三,不是原來「愛鄰如己」以自己為標準,而是變成現在的「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個愛的標準不一樣了。第四,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人家可以因你的表現來認出你是基督的門徒。所以我們說這個「新」的重點是在粗體字的部分,第一個「我賜…」是權柄的問題;第二個「…彼此…」是互動的問題;第三個「…怎樣…」是標準的問題;第四個「…認出…」是標記的問題。以下我們來詳細講一下。

1、 新的權柄:耶穌對門徒親口命令

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的那一夜、與學生在一起的時候,祂下了這個命令,就是新的命令,「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約13:3),耶穌知道祂已經有全部的權柄,而且知道自己要回到神那裡去,所以就下了這個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所以這是耶穌基督得到全部的權柄(Authority)而給的命令,這是第一個新。

2、 新的互動: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

第二,我們要講的是互動的「新」。耶穌要門徒不只是愛鄰如己,而且要彼此相愛,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是一個新的互動,它的動向(Dynamic)不同以往,強調的是「彼此」、這個方向是變成雙向的。我用兩個人的手來舉例,某甲伸手幫助某乙,但將來若有一天,反過來變成乙幫助甲時,這就變成「彼此」。幫助人的手叫作助人者(愛鄰如己),被幫助的人是接受者(受鄰人愛);當這兩者都存在時,就叫作「彼此相愛」。因此這新的改變就在於,助人者需有一天願意成為受助者、接受鄰人的愛,這樣「彼此」的關係才會產生。很多時候基督徒沒有辦法成為愛的接受者,他只想成為愛的給予者,這樣就無法形成「彼此」。這就是新的命令的第二點:在互動上變成是互相、雙向的「我也要接受鄰人的愛」,而不是單向的「我愛鄰人」。一般來說,被愛者似乎都較為可憐,愛人者則擁有較多,但若要活出彼此的關係,我們有時也應是缺乏者、需要人幫助的角色。如果你說:「主,我不要,我永遠只要愛鄰如己,祢要給我很多,多到我可以給」,這樣,你就不知道彼此相愛的心在哪裡。「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

3、新的標準:耶穌為門徒留下榜樣

再來的「新」就是今天的重點-學耶穌的榜樣,「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之前的愛鄰居是以自己作標準(Standard),但現在的標準已改變:彼此相愛的「愛」是以主耶穌作標準,祂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這不僅在方向上變成雙向,整個要求更是提高許多,這是一個新的標準。聖經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5)祂留下一個柔和謙卑的榜樣讓我們可以學習:「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9)。

4、 新的標記:耶穌給門徒新的身份

最後一個「新」,是當我們按照耶穌愛我們的方式來彼此相愛時,我們就有了基督門徒的身份,成為教會的一個標記,因為「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所以,一個真正的教會是如何被認出來?就是基督徒的彼此相愛,而且是照耶穌的愛來彼此相愛。這要求的標準極高,因為這是我們的身份(Identity)與自我認同。「…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祢父在我裡面,我在祢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祢差了我來」(約17:21),如此,眾人不只能認出祂的門徒,而且會羨慕,就被吸引著願意來參加這以耶穌的愛來彼此相愛的團體,有一天也就願意來相信祂。

Ⅲ、耶穌如何愛門徒

接下來我們要問,耶穌是如何愛門徒的?我們今天不從整本聖經來看,而是從這段描述最後晚餐的經文來看。這張圖片是達文西(Da Vinci)的畫作「最後的晚餐」,你們認得出誰是誰嗎?這是最近很熱門的一幅畫,有人用電腦來分析得出大量的底層油彩資料,發現達文西其實畫了很多層,也有人甚至認為畫中有女性、有密碼等等。今天我們要從「最後的晚餐」來看耶穌如何愛這十二個門徒:

中間坐的是耶穌,耶穌的兩旁是最靠近耶穌的門徒。聖經中有描述到一位母親,「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祂一件事。耶穌說:你要什麼呢?她說:願祢叫我這兩個兒子在祢國裡,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太20:20~21)這位母親真是望子成龍,後來達文西也把他們安排一個坐左邊,一個坐右邊。右邊的是弟弟約翰,是向耶穌撒嬌、討耶穌歡喜的,左邊則是被稱作大雅各的哥哥,因為耶穌的門徒中有兩個雅各;當這母親向耶穌求讓她兒子們坐左右時,耶穌說道:「要坐在我兩旁的,酒量要很好,他們有酒量嗎?」「沒問題,我那兩個孩子酒量很好。」耶穌說:「但是要乾杯喔」,她沒有想到這杯是什麼杯,就回答「沒問題」,等說完了,耶穌才說「是苦酒滿杯」,她嚇壞了,「那怎麼辦呢?」耶穌說:「喝是一定要喝,因為你已經回應了,但位置不一定能坐,那是我父親決定的。你們要喝就喝吧。」結果大雅各是十二個門徒裡最先殉道的,他的苦酒滿杯是被希律王砍頭。另一個孩子約翰則不同,神讓他活到九十幾歲,在拔摩海島上要把啟示錄寫完,神才容許他回天家。不知那個比較苦,是活的很老?還是年輕時就殉道?你們回去想一想。這是畫作裡兩個最靠近耶穌的門徒。

與耶穌最親近的三個門徒就是彼得、約翰、雅各。彼得的特點是帶著一把刀,他是十二門徒裡的班長,講話很大聲,但常常講錯話;西門彼得的故事很多,我在此就不多講。

再來是安德烈,他什麼都不會,只會帶人到耶穌面前:他把一個小朋友的便當拿到耶穌面前;有希臘人不曉得怎麼找耶穌,他也把他們帶到耶穌面前;所以我們教會有一個小組就叫作安德烈小組,是要學習他這點。

接著是腓力,腓力與西門彼得同一層。他信了耶穌以後就馬上去找他的朋友,但他不熟悉聖經,所以他的朋友說:「你沒有認真讀聖經-拿撒勒這地方能有什麼好人」,他回答不出來。腓力帶的這朋友叫作拿但業,有人說拿但業就是巴多羅買,他為在油畫的最左邊。

再來是稅捐處的馬太,和奮銳黨的西門。不曉得為什麼,達文西安排他們兩人在討論-在政府上班的公務員和反政府的這兩人在對話,談論著耶穌究竟講些什麼,為何他們都聽不懂。

再來的兩個門徒-達太與小雅各(亞勒腓),聖經對其記載的很少,我們不太了解他們扮演的角色為何。

還有兩個門徒沒有提及,而這兩位可以說是主要的配角。一個是在大雅各的背面、但一直想要靠近耶穌的多馬:他的特點是手指舉起朝上,因為在聖經關於他的記載中,最有名的就是他的手-他說「耶穌要是復活,得讓我摸摸看,我才會相信」,所以他的手就舉出來;在最後的晚餐時,他也是跟耶穌說:「祢要告訴我們是那一條路,不然我們怎知往哪走」,耶穌說:「你們知道了我,就知道了那條路,為何還問呢?」這是門徒中的科學家,他一定要求證,不然他不會相信。最後一個就是猶大,猶大的特點有三,第一,他帶著錢包,因為他是管理財務的;第二,耶穌說:「當我把餅放在盤子裡,誰伸手來拿,那人就是要賣我的」,結果耶穌把餅放下去,猶大馬上伸手就拿去吃;最後一點是聖經沒有寫到、達文西自己想像而加上的,他畫著猶大伸手拿餅時不小心把桌上的鹽罐打翻、散了一桌子的鹽,這代表的是猶大在一剎那間就把他和耶穌之間的盟誓打翻(猶太人的盟誓是用鹽來訂定,即所謂的鹽約-不廢壞的約,所以鹽巴表示所訂誓約的慎重),因為他決定要出賣耶穌。

耶穌這一群學生,看來都不特別好,但祂已經要為他們犧牲了。在這最後一次的晚餐時,祂怎樣表達對他們的愛呢?

1、犧牲之愛 (Sacrifice)

第一個,我想耶穌表達出的是犧牲的愛。那晚祂把餅擘開、將酒倒出來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22:19~20)這是耶穌在那晚要為門徒犧牲所作的表現,這是「犧牲的愛」。

2、 親近之愛 (Intimacy)

那天晚上,耶穌除了和他們吃餅、喝葡萄酒、設立聖餐以外,祂還說了許多話。這些話在馬太、馬可、路加福音裡記載的很少,但在約翰福音十三到十七章可以看到,是耶穌向學生們所說的最重要的話,我稱為「親近的愛」。那晚耶穌把上帝對祂講的所有重要的話都向門徒說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

3、 服侍之愛 (Service)

耶穌那晚除了設立聖餐、對他們說了許多話以外,耶穌還做一件事情,就是幫他們洗腳。祂是去做一個奴僕所做的服侍:「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7)。耶穌一一為十二個門徒洗腳,祂一視同仁。

4、 成聖之愛 (Sanctification)

耶穌的洗腳還有一個意思是「你們並非完全潔淨,而我要你們越來越聖潔」。我把這稱作「成聖的愛」,「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13:10)

5、 提醒之愛 (Caution)

但門徒中有兩個情形特別,一個是出賣耶穌的猶大,一個是否認祂的彼得。對於猶大,我認為至少耶穌有提醒他,並且提醒多次,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可14:18)「我把餅放在盤子裡,誰來拿的那個人就是賣我的」,耶穌沒有直接指名道姓,只是暗示多次,而且還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14:21)祂警告到這個程度,但猶大仍堅持要出賣耶穌。最後耶穌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13:27)這是神對人的尊重,且直到最後一刻。之後在客西馬尼園「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太26:49~50)對於這樣的人,耶穌還稱他為朋友。

6、尊重之愛 (Respect)

「你所做的,快做吧!」(約13:27)耶穌雖然一直警告,但人有主權、人自己決定,耶穌愛他,而愛就是尊重;耶穌尊重他到一個程度,是讓他自己決定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7、 代禱之愛 (Intercession)

耶穌對待彼得也是如此。祂知曉彼得將三次不認祂,然而耶穌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

8、 託付之愛 (Entrust)

甚且,耶穌把所有建立教會的責任交託給彼得。耶穌復活後,在海邊向門徒顯現時,「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祢是無所不知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約21:17)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在那晚耶穌對門徒的愛至少有這八種。耶穌要我們像這樣來彼此相愛:要有犧牲的愛、親近的愛、服侍的愛、成聖的愛、提醒的愛、尊重的愛、代禱的愛、託付的愛。如此我們可以學幾樣屬靈的功課:

Ⅳ、我們的屬靈功課

1、學主犧牲腳步

第一個,學主那犧牲的腳步,「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在這裡我要提到一個人,大家應該認識他,他拿一盒窗戶在全世界獲取了許多利潤。後來我才發現這個人的父親是教會的執事,從他小時就對他說:「如果將來上帝祝福你,你就要紀念窮人、幫助窮人。」所以在他為自己的孩子預備好教育基金後,就將其餘的財產用來設立一個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且計畫著退休後要全時間在基金會上班,將先前所賺的錢拿來花用在他人身上。我認為他的犧牲是很有意思的。他們夫妻兩人休假時就坐著自己買的飛機飛至世界各處,去了解他人的需要,例如印度的孩童沒有錢打預防針,他就叫他基金會的員工數算共有多少孩子、一人打全套預防針需多少錢,然後買下全部所需來提供給他們。他並非拿錢出來便罷,而是親自參與過程。最近他還聚集了世界各國研究瘧疾的科學家,召開瘧疾討論會(Malaria Forum),目標是計畫讓瘧疾從全世界消失。他將上帝賜給他的資源用來幫助別人、解決問題,這樣的付出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他是比爾蓋茲(Bill Gates)。

2、彼此謙卑服侍

第二,是我們彼此謙卑的服侍。耶穌以洗腳來表示此點,而在我認為,對於這項功課學的最好的還是Mother Teresa,她就是到最貧窮的地方、跟他們在一起、服侍他們的需要。彼得勸我們說:「我們應該這樣來彼此服侍」「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

3、 互相代禱扶持

第三個是我們要互相代禱。耶穌在那晚對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2)雅各也勸我們要互相代求,因為這樣可以得著醫治「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4、 溫柔挽回錯誤

再來是當彼得真的跌倒後,耶穌用一種很溫柔的方法帶他回頭。彼得在大祭司的宅院裡發誓否認耶穌時,雞立刻就叫了-是一隻雞的叫聲,而耶穌只是默默的回頭看他一眼-耶穌用這兩個方法讓彼得知道自己果然三次不認耶穌,「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22:60~62)耶穌以如此的溫柔方式將彼得挽回來。聖經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6:1)這也是一種我們能從耶穌身上學到的愛。

5、造就栽培託付

最後一個是託付。一個真正的愛,應該包括栽培與託付責任,讓對方能長大成熟,可以繼續把這個工作承接下去。這是耶穌對彼得的託付。保羅對提摩太也這樣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2:2),經文這裡提到共有四代的栽培,保羅是第一代,提摩太是第二,教導別人的人是第三,被教導的是第四代。我們的小組事工有一個巴拿巴小組,它的重點就在這裡。真正的愛不是只有原諒他,而且還會栽培他,讓他能夠成長成熟、能夠侍奉,我認為這也是一個我們可以學習的功課。當我約四十歲以後,我就開始想這個問題:我們在這世上,該做的事情中究竟何為最重要?慢慢地,我接受這個說法:一個人在擁有一個程度的成就之後,他的目標開始轉變為幫助別人成功,而不是只有自己成功。「我如何能找到下一代-有哪些人值得栽培、值得託付。我不需要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是好好的交給他,讓他可以接下去跑得更好」,我想這也是一種愛,是栽培的愛、託付的愛。

Ⅴ、結論:愛的螺旋

我今天的結論,是一張有些複雜的圖,請大家仔細的看。在小組系列―福音(2)當中,我們曾講過「信心的螺旋」:當我們因著信而來到上帝的面前,上帝就用恩典來回應我們的信心,「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5:2)神的恩典又能讓我們的信心增加,我稱之為良性循環(Virtuous Circle);這個循環同時可以產生「愛心」,「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提前1:14),我稱作 擴張循環(Expansive Circle);當你在這循環當中,一面與神親近、同時也一面與旁人互動的時候,這個循環就會從平面往上繞、立體的一環環上升,便成為一個螺旋。從基督道理的開端,到基督長成的身量,我把它叫作前展螺旋(Progressive Spiral)。

我在準備這講道時,發現愛心也是如此、也是一個螺旋,而這個螺旋比較複雜一些:三一真神在十字架上藉耶穌基督將祂的愛向我們彰顯「神愛世人」。人被這樣的愛感動以後,就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這是第一代的門徒,而這門徒就盡自己的力量來愛神(大誡命的第一條),以及愛鄰如己(大誡命的第二條);所以當門徒領受到神的愛時,他就有兩個回應:對神的愛、與對旁人的愛。被愛的人,我稱之為「福音朋友」,他就將神給他的愛分享給他的鄰人。神愛世人是神對我們的愛,愛鄰如己、盡己愛人是大誡命。耶穌說這樣還不夠,祂給我們的新誡命就是我們要彼此相愛。所以這裡就有三個密集的循環:我們跟神之間、我們彼此之間、而整個大循環則是一個教會的架構。這個「福音朋友」看到你這樣愛他,也看到我們這樣彼此相愛,就會被這樣的愛感動;他不只認出門徒,也藉著這樣的愛而感受到神的愛,結果這福音朋友就會被改變,成為「基督的門徒」。一旦成為「基督的門徒」,他就開始去盡己愛神,且也開始去找他的「福音朋友」並愛他,同時也用愛來回應原來愛他的「基督門徒」;因此,這個愛鄰如己就變成彼此相愛。這個擴展,原來是一個,現在成了三個,且會繼續再擴展出去,這就是小組的特色:如果人們真的彼此相愛,福音就會越來越擴展、逐漸傳遍至地極、並向萬民作見證,「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愛的螺旋」還不只這樣,當大家在這愛的裡面,會形成一個往內越來越緊密的螺旋──這個愛會讓我們的關係越來越親密、乃至完全的合一,「祢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祢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來,也知道祢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2~23)。所以在我認為,愛的螺旋的範圍會越來越大,且關係並非越來越鬆散,反而是越來越親密。這樣的兩個愛的螺旋,是基督門徒的象徵。

在這裡面我們看到四種愛,從神來的是「源頭的愛(Original love)」,我們對上帝的是「回應的愛(Responsive love)」,我們彼此之間的是「相互的愛(Reciprocal love)」,我們對福音朋友的則是「繁衍之愛(Reproducing love)」。愛,會讓這些福音朋友變成基督的門徒。但願我們在領受神的愛當中,我們對神回應的愛、我們互相的愛、以及我們對鄰人的愛,都能一起成長。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主,謝謝祢在新的一年開始時,讓我們學習新的誡命:祢在世上要離開學生的最後一晚,將最寶貴的教導分享交付給祢的門徒。祢為祢的學生犧牲捨命,祢知道父已經把萬有交在祢的手裡,祢愛世上屬自己的人、且愛他們到底。祢不只為他們設立聖餐,還為他們洗腳。祢提醒猶大,但祢也尊重他;祢為彼得禱告,祢也託付他。祢的門徒也就這樣一代代傳下來,直到我們這一代。主,我們知道祢的愛有很多層面、很多功課,這是我們需要用一生來學習的。幫助我們不是只有在頭腦上了解,而是用心領受、用我們的手和腳去實踐,讓我們真的活出一個生命是讓人會認出我們是門徒、且會羨慕並加入基督門徒團體的。求主幫助我們,學習彼此相愛,像祢愛門徒一樣,謝謝主。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星期日, 2月 3

[牧函] 大誡命

寫作於2008/02/0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猶太人對世界最大的貢獻是他們的宗教信仰。猶太人宗教信仰的最大特徵是摩西所傳給他們的律法書 (Torah)。根據這本律法書 (Torah) (路24:44) [我們也稱為摩西五經] 的內容,拉比新萊 (Rabbi Simlai) 整理出613條誡命 (Mitzvot),記錄於他勒目 (Talmud) 中。

他勒目(Talmud)又根據希伯來字母數字學 (Gematria) 算出律法 (Torah) [תּוֹרָה] 這個希伯來字的字母所代表的數目總數為611。這是耶和華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所頒佈的誡命總數。再加上以第一人稱開頭的十誡 (Decalogue) 中的前二誡 (出20:3-6),因此,在摩西五經共有613條誡命。

這613條誡命當中,拉比又把他們區分為 “須要去執行” 的 “正面誡命” (posi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aseh),以及 “禁止不可行” 的 “負面誡命” (negative commandments) (mitzvoth lo taaseh)。正面誡命共有248條,是一個男子身體所有的骨頭與重要器官加起來的總數,代表須要全身全力去遵行。負面誡命共有365條,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要禁止不可以做的誡命。這613條誡命根據內容,又可以再分為較為嚴重的誡命 (heavy commandments),以及較為輕微的誡命 (light commandments)。最為嚴重的三條負面誡命稱為 yehareg veal yaavor,就是寧可被殺死也不可以犯的誡命,這三條的內容是:謀殺、拜偶像、姦淫。

這613條誡命當中,有許多與祭祀有關的誡命,在第二聖殿被毀之後就無法再遵守了。將這些因為聖殿被毀而無法再遵守的誡命扣除之後,還剩下194條正面誡命以及77條負面誡命。 這些剩下的誡命當中,有26條誡命只能夠在以色列國境內執行。

由於猶太人的律法 (Torah) 數目如此多如牛毛,分類又這樣複雜,因此,常常會有外邦人前來嘲弄猶太人的律法以及以教導律法為己任的猶太拉比 (rabbi)。與耶穌幾乎同一時代有兩位很出名的拉比。一位是比較嚴厲的莎麥 (Shammai),另一位是比較溫和的希勒 (Hillel)。

有一天,一位外邦人就跑到莎麥那裡對他說:你那寶貝的律法,我只要金雞獨立的單腳站立就可以學會。莎麥拉比,請你在我還在單腳站立時把你所有的律法都教我吧! 莎麥憤怒的開口罵他:你立刻給我滾蛋!我才不會浪費時間去教你們這些嘲諷神聖律法的外邦人。莎麥掄起他的拐杖把那個人趕走了。

這個外邦人就氣吁吁的跑到另外一位著名的拉比希勒的家裡。希勒看他急急跑來,就出門迎接他說:請問您來訪,有何貴幹? 這個外邦人回答說:請你在我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將你們的律法教導我。 希勒也看出這位來訪的外邦人並不是虛心來求教,而是存心來找碴並且要嘲諷律法與拉比的。但是希勒並不動肝火,溫和的對他說:你真的希望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學習這麼多的律法嗎?很好!我會盡我所能把我所知的律法在你金雞獨立單腳站立時教給你。請你仔細聽清楚,神聖律法的總結就是:你所厭惡的事情,你不要做給別人(What is hateful to you, do not do unto others.) 。這個來找碴的外邦人聽得目瞪口呆,向希勒說:你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你是說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應該彼此親愛如同兄弟嗎? 希勒微笑對他說:是的,這就是全部律法的總結。其他的律法只是這條律法的註解。我的孩子,去吧!回去好好的學習神聖的律法。這個外邦人在離開之前向希勒說,我何時可以再來學習第二課呢?

由以上這個猶太人的傳說,我們可以知道,在耶穌的時代,請拉比用簡單的一兩句話,把律法中最重要的核心思想與總結表達出來是常見的一個現象。因此,有一位文士看見耶穌在聖殿,遭遇到法利賽人、希律黨人以及撒都該人向他所發出那些陷害或是詰難的問題 (可12:13-27),耶穌卻回答得很有智慧,不只讓他們抓不到把柄,甚至還讓他們啞口無言。所以這位文士就上前請教耶穌:誡命中什麼是第一要緊的。

耶穌的回答非常奧妙,耶穌既沒有從613條律法當中挑出一條來回答,耶穌把所有猶太人每天早晚兩次都要背誦的、大家都滾瓜爛熟的 Shema 朗誦出來: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申6:5)。這是以正面鼓勵的方式所表達的十誡第一條誡命。但是,耶穌又一口氣又從利未記19章的一大堆聖潔律當中將第18節的內容也背誦出來: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利19:18)。如此就形成了愛神愛人的最大誡命。

[講道集] 小組系列(四):大誡命

寫作於2008.02.0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線上收聽 (國語)      線上收聽  (台語)

經文    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下週就是春節,今天則是農曆年前的最後一次主日禮拜。最近我們的講壇信息是福音,福音是什麼?福音是上帝的大能,它要彰顯上帝的公義;人藉著信,接受福音,成為主耶穌的門徒,而後願意去帶人作門徒。然而,帶門徒有一點很重要的是,要去、要洗、要教。要教什麼?要教「我所命令你們的」。今天我們就要講,什麼是主給我們的命令呢?耶穌最後要被出賣的那晚,除了設立聖餐以外,就是為門徒洗腳。洗完腳以後祂就說:「我給你們一個新的命令」,這是耶穌給門徒最後的命令,也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大誡命(Great Commandment)。

Ⅰ、引言:希勒教律法 (Rabbi Hillel 70BC-10AD) 

首先我要介紹一位拉比。在耶穌的時代,有兩位很有名的拉比,一位叫作Rabbi Shammai (50BC-30AD),一位叫作Rabbi Hillel(70BC-10AD)。Hillel比Shammai年長二十歲,這兩位拉比都很熟悉律法,可是他們對律法的態度不一樣,Shammai比較嚴肅,Hillel比較寬容。有一個外邦人(非猶太人)想要嘲笑猶太人的律法多如牛毛一樣,於是就跑去找Rabbi Shammai,跟他說:「Shammai先生,我現在只用一隻腳站著,看你能否在我單腳站立的時間內,把你們全部的律法教給我,若能,我就皈依作猶太教徒」,Shammai先生一看就知道這個人是來找碴的,「有那麼多律法,我怎麼能在你單腳站的時間內跟你說清楚」,Shammai原來是個工程師,他有畫工程圖的尺,就拿尺來打那個人,意思是說,「你要學就好好的學,跑來這邊找碴做什麼」,那個人就跑開,去找Rabbi Hillel先生,同樣再說:「Hillel先生,如果你能在我一隻腳站立的時間內,教導我全部的律法,我就信猶太教」,Hillel先生沒有罵他也沒有打他,就說:「哇,我們的律法那麼多,你真的急著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學好嗎?好吧,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學的話,我就教你,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餘的都是這句話的註解。去吧,好好的學。」這個人就很感動,剛才被另一位律法師打罵一番,結果現在這個人居然很和氣的告訴他說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What you hate, don’t do to other)」。這和孔子講的差不多,我們稱之為黃金律。人與人的關係之間,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你對自己如何,那你就對人如何,耶穌也講同樣的一句話,但祂是說「己所欲,施於人」─「愛你的鄰舍好像愛你自己」,把「欲」的部分改講成「愛」。這個故事的來源是這本書「While standing on one foot」,是說,當我用一隻腳站時,你有沒有辦法教導我學會。這是Hillel將律法的總結教導給這外邦人。很多拉比一直在想,如果要簡單的跟人家講猶太教,能否在很短的一句話裡面把這信仰講清楚?而那就是律法的總結。

我們今天要講的,也是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你能否告訴我第一要緊的律法是哪一條,你給我一個總結」,耶穌也回答了,但他只問一條,耶穌卻回答兩條。耶穌發現一條不夠,而耶穌講的話就是我們今天要一起來學習的。什麼叫作第一要緊?經文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這句話是好話還是不好,我們可以一起來思想。耶穌引用的不是十誡中的第一條,而是猶太人每天早晚都要唱的一首禱告,這首禱告很有名,叫作Shema!(聽啊),在申命記第六章4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我在網路上找到希伯來文唱的Shema,我們現在一起來聽:

אחד ה-ו-ה-י אלהינו ה-ו-ה-י ישראל שמע
Shema Yisrael Adonai Eloheinu Adonai Echad
Hear, O Israel! The LORD our God! The LORD is One.
聽啊,以色列,耶和華我們的神是一。

這是以色列人每天早上起來要唱一次的禱告,是對他人的宣告,也是提醒自己「你要記得,我們的主…」,因為他們不敢用「耶和華」三個字,而用主ארון(Adonai)來稱呼。以色列人除了每天早晚要吟唱頌讀一次以外,還有一些動作要做:他們會把它掛在門框(mezuzah)─以色列許多人家的門上都會挖一個洞,把裝有Shema經節羊皮卷的盒子塞在裡面;同樣的,也把經節羊皮卷裝在綁於手臂的小經盒(tefillin)裡,這是根據申命記第六章:「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6:4-9)虔誠的以色列人真的是照這樣去做。「我們的主是一」這句話是十誡中的第一誡,接下去就說,如果我們的主是獨一的、是至高的主,我們就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祂,耶穌就強調後面這一句,而不是強調十誡中的第一誡。

Ⅱ、誡命中第一要緊 (Great Commandment)

再來我們開始講誡命。在律法裡面的誡命到底有多少條呢?全部有六百一十三條。猶太的拉比就一直在找,那麼多誡命當中,那一條最重要,於是就從摩西五經開始慢慢找起,「你要、你不要…」總共加起來有六百一十三條。拉比又辛辛苦苦的從其中整理,有兩百四十八條是命令,有三百六十五條是禁忌,拉比說,這個兩百四十八是人類身上所有的骨頭加上重要的器官剛好是兩百四十八(是拉比的解剖學計算方法),代表我們的整個人都要遵守神的命令─兩百四十八是代表我們的全人;三百六十五則很明顯的是代表我們的一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不要犯罪,不要做神所說不能做的事情。所以我們全人、每一天,都要遵守神的誡命,不管是正面的命令或負面的禁忌,我們都要遵守。這是拉比研究出來並如此教導猶太人。但六百一十三條這麼多,到底哪一條最重要?

1、 摩西西乃十誡

哪一條可以把整個律法的精神表達出來?想從六百一十三條中整理出來的第一人,是在神的家盡忠的摩西,他認為最重要的是十條,不是一條,而且是在西乃山上上帝親自頒給他的十誡:「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要守安息日。要孝敬父母。不要殺人。不要姦淫。不要偷竊。不要作假見證。不要貪心」(出20:3-17),當中「不」的有八條,「要」的有兩條;與上帝的關係有四條,與人的關係有六條。「要孝敬父母」是與人的關係中第一條,所以我們基督教對父母的孝敬是非常看重。十誡中第一誡是「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也是Shema裡面所講的,但奇怪的是,耶穌提到的第二條卻沒有講「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而是跳到利未記十九章18節的「要愛人如己」―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 大衛十一美德

大衛王,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但他當然有軟弱、有犯錯;他曾思想著到底一個人要遵守什麼才是神所喜悅的?他整理出來的有十一條,放在詩篇,他說:「耶和華啊,誰能寄居祢的帳幕?誰能住在祢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詩15:1-5)這些共有十一條,當中有六個「要」、五個「不要」,這是大衛在詩篇十五篇所整理出他認為最重要的誡命:他認為這樣的人就可以住在神的帳幕、就可以住在神的聖山。

3、 以賽亞六要件

在聖殿願意被主差遣的以賽亞,他也努力著整理那些誡命最重要。他整理出來的是六條:「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他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賽33:15-16),這六個是三正三負(三個「要」、三個「不要」)。

4、 彌迦三個要求

一直等著彌賽亞在伯利恆出生、充滿著盼望的這位先知叫作彌迦,彌迦整理出來有三條,所以我們從十、十一、六、到三條,各整理的有所不同。彌迦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這是彌迦整理出來的三條,行公義,好憐憫,謙卑地與主同行,是耶和華對世人所要求的。

5、 主耶穌兩誡命

耶穌基督為祂的學生洗腳時,祂對於最重要誡命的回答是兩條,這是我們今天要學習的。文士問祂一條,可是祂說其實有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30-31),所以我們可以說,愛神愛人是耶穌整理出來的答案。

Ⅲ、耶穌與文士對話

1、文士請問的動機

這個背景是耶穌快要被出賣之時。祂與猶太宗教、政治領袖的關係變得很緊張,很多人也一直跑來和祂講話、問祂問題。耶穌和文士的這段對話,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大誡命。在這先前已有兩個人和耶穌對話過。首先我們要問的是,文士為什麼請問耶穌這個問題?到底他的動機是什麼?我是根據馬可福音來說的:「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祂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可12:28)文士聽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與耶穌的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祂。我最近在準備講章的時候發現,學者認為如果根據馬可福音,這個文士問耶穌的動機不是不良,因為他看到耶穌是一位很會回答問題的人,所以他就把放在心中已久的問題提出來請教耶穌,他是請教的態度。可是根據馬太或路加福音,則好像是試探的態度。先前有法利賽人來問耶穌「繳稅可不可以」,耶穌不是稅捐處的官員,而是一位拉比,但法利賽人問祂這種問題,我們就知道他背後是要設計、誣陷耶穌(猶太人被羅馬帝國統治,他們心中獨立意識很強烈,但老百姓當然要繳稅,所以問耶穌這個問題就是要使祂兩面不討好),如果耶穌說:「對,我們是猶太人、神的選民,為什麼要繳稅給外邦人」,祂就馬上會被抓(這是鼓動不要繳稅、鼓動叛變);如果耶穌是說「要繳稅」,馬上就失掉民心,因為大家都厭惡繳稅。但耶穌的回答很妙,祂對法利賽人說:「拿一個我們現在用的錢幣給我看」,法利賽人拿給耶穌,接著耶穌說:「這是誰的頭像?」「是凱撒」,耶穌就說:「那麼凱撒的歸給凱撒,上帝的歸給上帝。」因為他們本來就有兩種錢,奉獻給上帝的是聖殿的錢,上稅給凱撒的是羅馬鑄的硬幣(這段對話的當時,他們是在聖殿,聖殿只能用聖錢,法利賽人自己卻先犯了罪,把不該拿到聖殿的羅馬錢幣放在口袋拿進聖殿裡)。所以耶穌的回答沒有落入法利賽人的把柄,法利賽人愣住、啞口無言。如果耶穌再繼續回問說:「你怎麼把這種錢帶進聖殿?」反而就輪到他們站不住腳,所以法利賽人不敢再開口。這樣的提問是動機不良、想陷害別人。法利賽人旁邊有一個撒都該人,他看到這個情況,想著耶穌過去所講都不太對,怎有天使、怎有復活,所以接著問耶穌說:「你說有復活,那麼若一個女人因所嫁的丈夫過世,先後共嫁了七位丈夫,在復活以後,這女人是誰的妻子?」耶穌在那裡就跟他們說:「復活以後沒有婚姻關係。」撒都該人無話可再反駁,因為他們也不曉得復活後是如何。撒都該人請教耶穌是想給祂難堪並證明自己無誤,是心中已有答案,故意提問,目的並非要學習。

很多時候我們作父母的是否也這樣對孩子,我們可以好好討論過年去哪裡玩,但心中已有結論,只是做個樣子:「我們很民主,可以聽聽你們的意見」,但「這個不行、那個不對、這個太貴…」,最後你的答案就出現了,我想孩子一定覺得說:「不要講話比較好,講了也無意義」,我想撒都該人也類似這樣,他本就不相信復活,但還問復活之後如何,這是已有定論的提問、是不真誠的。然而,我認為這個文士是真誠的。他對誡命的認識很深,可是他實在頭痛,有六百一十三條,「如果別人以單腳站立這樣短的時間內問我哪一條最重要,我該如何回答才夠完整」,所以他是來請教耶穌。我把他的提問定義為移樽就教,而耶穌也是實在的回答他,並與他有一段不錯的對話,之後還稱讚他。對於這個文士,我認為他的動機不是太壞,是一種比較開放、謙卑、願意受教的態度。

2、耶穌回答的智慧

耶穌怎樣回答這三個不同的人?祂的回答很有智慧,法利賽人想陷害祂,祂就以政教分離來回答:「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到今天為止我想我們也一定要這麼做,很多時候,牧師把他的政治理念帶到禮拜堂的講道中,造成教會的弟兄姊妹的受傷,這是把政治和宗教混在一起。至於在應對撒都該人的復活觀時,耶穌就教導著,其實某一些關係是今生才有、並非永恆。夫妻關係不是永遠,而是只在今生,來世都是弟兄姊妹,所以對於這有限的,你要會珍惜。

文士問的是何為最大的誡命,耶穌的答案有兩條,因為一條不夠含括。大誡命就是必須要愛神,也必須愛人,這是我們今天所談的主要內容。耶穌這樣回答的智慧何在?「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29-31)關於「第一要緊」本身有兩種意思,一是順序上(或時間上)的第一(Chronological first):首先發生、上帝首次講的。但其實在創世紀第一章,上帝第一次所講的誡命是要生孩子:「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是時間上的第一,但不是重要性的第一(Logical first)。耶穌認為文士問祂的是:「我必須要從六百一十三條誡命當中找出那一條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而耶穌回答的第一條正是十誡中的第一誡,但祂不是照念「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是祂的智慧,祂用每個猶太人每天背兩次、非常熟稔的禱告詞來回答:「聽啊,以色列,耶和華我們的神是一。」這其實就是十誡第一誡。可是耶穌還繼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我們對第一條誡命應該有的態度和回應―耶穌認為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祂引用申命記第六章4到5節作回答,而非出埃及記十誡中的第一誡。耶穌的智慧就在於,你對於第一誡的內容只是知道與熟悉,但該如何回應才是耶穌要教導我們的:「聽啊,以色列,耶和華我們的神是一」,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當盡你的心、性、意、力愛主你的上帝。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文士只問何為最重要,但祂隨即再提「其次就是(還有一個也相當重要)」。這在馬太福音是說「相仿」,也就是類似的。但這個「類似」,耶穌提的並非十誡,而是跳到利未記。今天不少人會略過利未記的「過聖潔律,什麼東西可吃、不可吃…」,但在這繁多律法中間,有一句「你要愛人如己」,耶穌把它挑出來,意指這個「愛人如己」雖不在十誡之內,但這是十誡中後六誡的精神;若要完成第一誡,那你就是要愛人。「愛人如己」在現代中文修訂本中已改成「愛鄰如己」─愛你的鄰舍好像愛自己,「沒有比這條更大的了」,這是耶穌的回答。為什麼這叫作耶穌的智慧呢?我的看法是,第一點,耶穌從一個很冷門的條例(Legislation),講到一個很溫暖的關係(Relation),所以重要的不是你背誦誡律背的有多熟、不是你知曉哪一條最重要與否,那只是冷冰冰的條例,重要的是在這些條例下,你與神之間有沒有這樣愛的關係,這個關係比條例重要;第二點,從遠遠的上帝(God),到很近的鄰居(Man),如果說,最重要的就是愛上帝,那你如何愛上帝?耶穌說:「如果你真的愛上帝,你就會愛有上帝形像的鄰居」,你對你的鄰居表現出來的是善意,還是不理、惡意,別人很容易就看出來。所以耶穌隨即再提愛人如己,用很近的鄰居來查驗你是不是愛上帝,我想這是耶穌很有智慧的地方。

3、文士的舉一反三

這個文士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很聰明,他在耶穌一講完之後,馬上就對應了一句話,這是舉一反三。耶穌說「神是一」,文士馬上有一個神學上的註釋,「除我以外沒有別神」,這個是對「神是一」予以解釋。然後耶穌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文士的回答不是這樣,他說:「盡心、盡性、盡智…」,盡意改成盡智,這是一個聰明。聰明在哪裡?在申命記中,是說「盡心、盡性、盡力」,耶穌在引用的時候,並非逐字引用。我們今天作學術論文,如果要引用,所用的內容必須一字不改,但在耶穌的時代沒有這麼嚴格。耶穌引用時多加了一個字「盡意」(mind),這個文士一聽,馬上反應說:「先生,你講的是你的理性嗎?」所以他把盡意(mind)改成盡智(intelligent),我認為這是很聰明的。我們常常在教學時,喜歡學生不用原來我們所講的每一個字,而是用自己的話把我們所講的意思說出來,表示真懂得;若只是照本宣科,就如同鸚鵡,實際上並沒有聽懂,又還給了老師。這個文士便是真學到了,他並沒有完全照耶穌所說,因為耶穌在引用舊約之後,自己也加上一個mind,所以文士說「你講的mind應該是intelligent(才智),你的盡意應該是盡智的意思吧」,耶穌沒有說不對,代表著:「不錯,你有聽懂我在講什麼」。最後文士又加了一句,是耶穌沒有講的,他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12:32-33),如果我們愛神愛人,這樣比每主日來作禮拜還好。文士馬上聯想到生活上遵守神的誡命是比敬拜神的儀式還重要,我自己也認為如此。昨天我在教創世紀查經班的時候講到該隱,該隱和他弟弟亞伯都會去敬拜上帝,可是神不要該隱的敬拜,為什麼?神說該隱做的不好,所以未蒙悅納。很清楚地,神在意的是你週一到週六的生活有否照祂的誡命去做;主日來作禮拜不是不對、不是不好,可是如果其餘六天沒有去做主日所聽到、學到的道理,那這主日敬拜是沒有用的。文士有這樣的聰明,所以耶穌聽得高興,祂發現這個文士真的了解祂想要教的。這是一個好學生,學得很快。

4、耶穌最後的警惕

耶穌最後還鼓勵他,也是警惕他,「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可12:34)這句話講完,以後就沒有人敢再問問題了。但我想,「離神的國不遠」第一個意思代表他已經很靠近神的國,第二個意思是說他還沒有進去神的國。因此如果用「不遠」來講,這是鼓勵,如果是說「還沒有進去」,則是一個警惕,意思是說,就算你那麼聰明,把誡命學到精通全懂,註釋的那麼棒,整理的那麼好,也不等於你已經進入神的國。我自己的解讀是,有分別善惡的智慧,但若沒有行善拒惡的生命,也就不能進神的國,這是我從創世紀第二章得到的一個看法。上帝造了許多種樹,都沒有講各是什麼名字,而讓亞當去命名,但有兩棵樹是上帝命名的,一棵叫作生命樹,一棵叫作分別善惡的智慧樹。神跟亞當說:「不要吃那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但沒有講「你要吃生命樹的果子」,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就會分別善惡,但不會行善拒惡,這結果便是死。你有智慧,但沒有這個生命,這就存在問題。另外,律法也存有危險,就是律法叫人知道什麼是罪,而後人反而就會想要犯罪。上帝造很多樹,如果上帝不說,亞當要吃很久才會不小心吃到不可吃的果子,可是上帝就跟他交代不要去吃,結果反倒那棵樹被突顯。律法有著這奇怪的副作用。我想律法並非要我們去做,可是一旦訂了律法以後,人就會想去試試看。你在高速公路開車會不會用一百一十公里或是一百公里作你開車速限的參考,或是你想多超出一點點?沒有訂交通規則的時候,你不見得會開這麼快,但訂了之後,你就要開得快一些,看警察抓不抓,律法就有這樣奇怪的功效,就是會吸引你去試試碰觸那個邊緣。這是律法給我們的苦惱。

Ⅳ、我們的屬靈功課

1、謙卑開放的學習 (probing)

在這個故事裡面我們學到哪些功課?第一個,我們學到文士的態度。在我的解讀,他是一個願意學習的態度,他已經很聰明了、對神的律法誡命都很熟悉,可是仍會向耶穌請教,我把這稱作謙卑開放的學習態度。耶穌基督鼓勵我們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8),這是謙卑學習的三部曲,第一個是祈求,第二個是尋找,第三個是叩門;祈求代表你心中渴慕,尋找代表你就開始去嘗試,叩門就代表你願意進入。所以心裡面有渴慕的人就開始會去找,當找到以後會有勇氣想進入真理裡面去體會,這是一個謙卑開放的學習態度,我稱作probing或是quest(探索),你這一生都應抱持這個態度,包括對於神的整本聖經,「雖然我已經讀了很多、已經很懂,但我認為我應該還有學習的空間、還有成長的空間」,抱持這樣的態度,你就可以不斷的學習。這是第一點。

2、盡己愛神的挑戰 (priority)

第二點,耶穌給文士的一個回答,最重要的就是要盡己來愛神,我想,這是一個邀請,也是一個挑戰,因為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耶穌依序從父母、妻子、兒女到你自己,說如果不這樣到恨的程度,就不能作祂的門徒,這表示我們的神是一,盡心愛祂為首要。容許我講一句話:「上帝在你的心裡面夠上嗎?」還是只是嘴巴稱祂作上帝?真的以祂為最高優先嗎?還是祂是消防隊員,平常不理祂,發生火災就打電話給祂?你的上帝是銀行的ATM提款機,沒有錢時你就拿出塑膠晶片卡,讓祂吐一些錢給你,上帝是供應者和你的急救者而已嗎?還是祂真的是你的上帝?你一切所作所為都考慮到說:「耶穌會喜歡嗎?上帝會喜歡嗎?」這是第二點。

3、愛鄰如己的實踐 (practice)

第三點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加福音中,耶穌講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就把這句「愛人如己」作了很好的詮釋。因為猶太人的鄰舍指的是同你住在附近的人,耶穌講的故事卻不是如此,祂說的鄰舍是不同種族、不同語言、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但只要他人發生急切需要時,他們就變成你的鄰舍。所以「需要(need)」變成鄰舍的要件,而非種族、語言或居住的環境。耶穌在這故事中的結論是:「誰是這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所以那個需要的、欠缺的,就是你的鄰舍,「當然是那個憐憫他的人」,這就是愛鄰舍。耶穌就說「你去照樣行吧」(路10:37),Hillel是跟那個外邦人說「去吧,好好的學」,在耶穌所說,不是學而已,是去照樣做。所以實踐是很重要的,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信仰實踐在我們的生活當中。

4、人人努力進神國 (prudence)

最後耶穌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那要如何進去呢?我想到駱駝。聖經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路16:16)我要解釋這個努力是如何努力。耶穌講過一句話:「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可10:25),針眼有兩種解釋,一個解釋是,城裡的大門關了,尚留一扇小門,但駱駝的駝峰太高,還是擠不進那「針眼門」。另外有人說針眼就是針的孔,那駱駝要怎麼過針眼呢?很簡單,需要大衛魔術把駱駝變得很小,這樣就可以穿過針孔。如果用「針眼門」這個解釋,就是說,你有很多包袱都要放下─駱駝是因為駝峰太高而過不了針眼門,但駝峰裡是牠的安全存糧、是牠走沙漠時賴以維生的需要─這個你要放得下,才可以進入神的國。我們常常是靠著守誡命─我們的駝峰,但我們不知道神要的其實是完全以神為第一優先。神要我們愛別人像愛我們自己,其實我們做不到,坦白講,我們還是愛自己多一點,對不對?吃剩下的才給別人,「如果我還夠當然可以給你啊」,我們要了解,我們是做不到愛人如己的。「律法到約翰的時候為止」,可是現在有了福音,所以其實耶穌是跟文士說,「就算你對誡命律法再熟,還是不能進神的國,頂多是很靠近而已」,因為神的要求是我們做不到的。當然你就會承認,其實我們沒有辦法靠著守誡命律法來進神的國,我們要靠的是恩典。所以我們要很努力的放棄我們的努力,來依靠神的恩典,才能進神國。

Ⅴ、結論:主你知道我愛你

最後我用彼得和耶穌的對話來作結論,耶穌「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祢是無所不知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約21:17),這個「愛」我講過,第一次耶穌用άγαπάω(agape),彼得用Φιλέω(phileo)回答,到最後一次耶穌就說:「彼得,你有Φιλέω(phileo)我嗎?」耶穌就用彼得的標準來問他,彼得就哭了、就憂愁,「主,你知道,我真的是Φιλέω(phileo) 祢,但是有時我有軟弱」,耶穌說:「好,沒有關係」,祂就接受彼得不完全的愛,耶穌跟他說:「你就愛我愛的人」,所以一個是愛神,一個是愛人。我們愛神不完全,可是神接納我們說:「沒有關係,你就用你不完全的愛,去愛你周圍的人,供應他們的需要。」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主耶穌,感謝祢當時對文士的那番話,讓我們可以反省自己,祢告訴文士說,所有誡命最大的是愛神愛人,但是我們做不到,就算全部都知道,但是我們還只是離神的國很近而已。幫助我們像彼得一樣,承認自己是願意愛,但是愛不來,主,祢知道我們愛祢不夠,我們甚願愛祢更深,我們還是有我們肉體的軟弱,就像當年祢接納彼得那樣不完全的愛,我們相信祢也接納我們,鼓勵我們,也讓我們願意接受祢的愛在我們生命裡面,好讓我們真的可以彼此相愛,我們真的可以愛鄰舍如同自己,幫助我們,用這樣的愛來練習愛我們周圍的人,讓我們看見人有需要的時候,我們的愛心能夠展開來,真的能夠實踐在我們的生活裡面。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