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4月 27

眼睛的故事 (6) 奧坎波

奧坎波 (Octavio Ocampo, 1943- )

墨西哥的畫家奧坎波是當代畫視錯覺圖畫很有名的畫家。他的畫
很詳盡的畫出實物細節內容,但是他將這些實物在圖畫中的相關位置作出刻意巧妙的安排。當觀眾從實物細節的內容轉為注意到這些實物間的相對位置以及其線條與顏色時,在觀眾的大腦中將產生一種在原來畫中並不存在的另一張畫的景像。他將這種現象稱為 “變形” (metamorphosis)。

下面第一張圖畫稱為 “小鳥家庭” (Family of Birds)。細看之下,這是一張線條很簡單的圖畫,有三隻在空中飛翔返巢的成年小鳥,另外在樹幹的洞中有一個鳥巢,裡面有兩隻嗷嗷待哺的幼鳥。可是當我們退後一步,將注意力轉為看到整張圖時,我們將會看到一張很漂亮的臉龐。最上面的小鳥成為她的明眸,中間的小鳥是她的鼻子,而最下面的小鳥則是她的紅唇。

下面第二張圖畫稱為 “將軍的家庭 (General’s Family)。乍看之下,這是一位額頂禿頭、長滿鬍鬚、肩上有勳章,右手置胸前的將軍左側面肖像。但是如果我們再仔細察看細節,你會很吃驚的發現,這位將軍的家庭可是人丁興旺,還有寵物。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發點時間,找找看你能找到幾位將軍的家人呢?把您的發現貼到讀者回應。)

滴水之恩 (1)


前言

上週從好友寄來的電函中唸到一篇令人感動的文章。後來我自己上網請谷哥幫忙搜尋了一下,發現這篇文章的出處是中國的 "愛學網" 上面的電子期刊 "讀者" 2007年20期中的一篇文章,作者是毛漢珍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是真人真事的故事,或是作者創作的現代小說,但是其內容情節與主題精神都有很多值得我們深思之處,因此,決定分段將該文章轉登於此。好文章與好朋友共享,也歡迎大家唸完之後,能夠將您的感想發表於回應文中


特殊的乘客

朱師傅五點半交車,看看表已經五點一刻,便把「暫停載客」的牌子豎了起來。正是週末,四十中門口湧出大批的寄宿生。朱師傅忍不住習慣性地把車停了下來,盯著來來往往的學生。他們一律穿著樸素的校服,臉上的笑容格外燦爛。

「師傅,我,我想坐您的車。」一個跛足女孩背著書包走了過來,看看左右,急急地說。朱師傅說得交車了,他只是停下來歇一會兒。女孩低下頭,過了幾秒鐘,她又懇切地說:「謝謝您了,師傅。我只坐一站地,就一站地。」

那一聲「謝謝」讓朱師傅動了心。他看看女孩身上洗得發白的校服,一個舊得不能再舊的書包,忍不住歎了口氣,說:「上車吧。」女孩高興地上了車。走到轉彎處,她突然囁嚅著說:「師傅,我只有三塊錢。所以,半站地也可以。」

朱師傅從後視鏡裡看到女孩通紅的臉,沒說話。這個城市的出租車,起步價可是五元啊。開到最近的公交站台,朱師傅把車停了下來。女孩在關上車門時高興地說:「真是謝謝您了,師傅!」

朱師傅看著她一瘸一拐地往前走,突然有些心酸。也就是從那個週末起,朱師傅每個週末都看到女孩等在學校門口。幾輛出租車過去,女孩看都不看,只是蹺著腳等。女孩在等自己?朱師傅猜測著,心裡突然暖暖地。他把車開了過去,女孩遠遠地朝他招手。朱師傅詫異,他的紅色桑納娜與別人的並無不同,女孩怎麼一眼就能認出來?

還是三塊錢,還是一站地。朱師傅沒有問她為什麼專門等自己的車,也沒有問為什麼只坐一站地。女孩心裡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朱師傅很清楚這一點。


星期六, 4月 26

小紅紙張貼位置調整 (4)

小紅紙搬家了


敬愛的讀者 平安

我本來以為我個人年輕時的故事大概沒什麼人會有興趣來看 想不到在上傳第四篇之後馬上收到接近三十個回應 讓我大吃一驚

這些回應大多數是給我鼓勵的 也有一些是對於我貼上的佈告欄比較有興趣 那張貼有小紅紙的佈告欄相片到底是怎麼來的 也引起一番的探索與討論 我也在回應欄中作了個人的說明與表白

昨天很訝異的收到 JC傳來的回應 他居然找到我所借用的佈告欄原版照片 並且建議我那張小紅紙不應該貼在角角 這樣不容易看清楚 他把那張小紅紙就這樣轉貼到中央較明顯的位置 我很高興他有如此的建議 因為這張看起來不怎麼樣的小紅紙現在已經是大家所關心的對象了 因此 我就遵照他的建議 把這張小紅紙轉貼到較中央的位置 並且把它張貼於其右邊與下邊兩張廣告的下層 再加上一些相關的陰影 如此看起來就更逼真

謝謝 JC 的建議 願上帝祝福您

星期三, 4月 23

嗡嗡嗡、嗡嗡嗡…… (3)

台大醫學院宿舍佈告欄上的一張小紅紙

我在決定將自己過去的一些個人經歷在網上與大家分享時,心中常思想著,不知道是否會有人有興趣上網閱讀,也不知道大家讀後有何感想與心得。

因此,我嘗試先將我大學七年當家教的經驗拿出一部份與大家分享,於4月7日上傳到網上。一直到4月20日才有一位 Yu-Hui 好奇的問:那張小紅紙的後續如何……

因著牧會工作的忙碌,加上有些意興闌珊,本打算不再寫下去了,由於這位 Yu-Hui讀者的一個短短的回應,讓我又重敲鍵盤,再嘗試這種新鮮的方式與網路世界的朋友們分享我生命的經歷與心得。如果各位讀者們在閱讀我的故事之後,也能夠像 Yu-Hui讀者一樣敲一下鍵盤,給我捎來隻字片語的回應,對於我將是很大的鼓勵……

要提到這張小紅紙後來的命運,我不得不要將鏡頭迴轉,重返我在醫學院低年級 (大一與大二的台大醫學院學生是在羅斯福路校總區上課的,我們稱這一段時期為醫低年級,大三以後就轉到中山南路的醫學院上課,稱為醫高年級) 時的那段時光。

剛考上台大醫學院醫科,全班同學都很興奮,內心對於前途也充滿期待與盼望。從我在彰化中學高二發生的那個危機事件開始,我對於主耶穌基督就全心信靠,每天也清晨起床就先靈修讀經禱告,並且使用每天撕下一頁的鄰居米店所贈送的下方印有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以及兩邊印有兩行 “殺朱拔毛,反攻大陸” 中間才印數字的日曆紙作為我的筆記本用紙。我使用它的背面抄下我喜歡的聖經章節來背誦。

受到科學主義 (Scientism) 洗禮的我,既篤信基督、也深信科學。因此,我一直努力要使用科學的方法,來向同學證明耶穌真的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是降世要藉著祂在十字架犧牲捨命,來拯救所有願意相信祂的人們。我當年最喜歡唸的書是一本由麥道衛 (Josh McDowell) 所著作在1978年由更新傳道會所出版的 “鐵證待判”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大一開始,我在我們班上找到幾位志同道合的基督徒同學們,我們一起利用兩堂課之間的空堂時段,在台大校總區找到沒有人上課的空教室,開始我們的信仰討論會。我們很努力的邀請班上還沒有受洗的非基督徒同學,前來參加我們這個小小的信仰討論會。大家可以很自由的分享自己宗教信仰的理念、經驗、與疑問等等。大家也可以就不同的見解進行君子之爭的辯論。在我的印象中,我們在兩年之間,帶領了一位姓翁的同學,從非基督徒成為慕道友,再進一步受洗成為基督徒。我的內心當然充滿喜樂,我也與這位我暱稱他為 “嗡嗡嗡,嗡嗡嗡…”的同學逐漸的成為很要好的朋友。

在醫學院唸書的幾年之間,我們的友誼,發展成為彼此很要好的朋友。我也常常和他分享我家裡所遭遇到的問題,以及我經濟上的困難。嗡嗡嗡也常常為我的需要代禱。在這張小紅紙出現在醫學院學生宿舍的佈告欄約略一個月之後,那張小紅紙經過了這一個月的風吹、雨打、日曬,原來鮮紅亮麗的顏色已經漸漸的褪成淡紅色,又逐漸的轉變為白色了。大家對於這張小紅紙上所刊登的消息也逐漸不再注意,也沒有人再拿這張已經褪為白色的紙張所刊登的內容來當作話題了。只是這張小白紙上面所書寫的字可能是使用不褪色的油性筆所書寫,還是一點一撇的,清清楚楚的顯明在這張小白紙上面,像著人來人往的醫學院學生宿舍門口出入的台大醫學院同學們發出它那無聲的邀請…

我還記得有一天下午,嗡嗡嗡不知道是吃錯什麼藥,還是被聖靈感動,突然把我拉到一邊,輕聲對我說,

「茂堂啊!你有沒有注意到貼在佈告欄上面那張徵求陪讀的廣告紙呀!」
「嗡嗡嗡!有啊!」
「茂堂啊!你有沒有興趣打電話去問問看呀!」
「老翁啊!你難道沒有看到這張紙已經貼了一個月了嗎?紅紙都褪成白紙了!還沒有被撕去。」
「你不是急著要找一個家教嗎?」
「是啊!但是狗急也不能就隨便跳牆啊!」
「你看!一個禮拜才上兩天的課,這在我們當實習醫師的輪值班情況下,是還有可能去教啊!其他的家教一週要上五天,你根本不可能去教。」
「是呀!但是你不覺得那個家教的名稱取得有點兒邪門嗎?什麼叫作陪讀呢?難道是要我們陪公主唸書嗎?」
「還有啊!你沒看到那個待遇比一般家教要高到兩倍嗎?」
「是啊!但是我雖然家裡窮,也急需要錢來支持家用。可是窮也不能夠就閉著眼睛自己往火坑裡跳呀!」
「對呀!還有那個什麼轎車接送、水果點心招待,這種禮遇我也沒有碰到過呢」
「還有呀!為什麼要晚上十點以後才開始上課呢?更可怕的是那個必要時可以過夜。這不會是仙人跳的騙局吧?」
「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家教只要台大醫學院七年級的學生呀!」
「是啊!就是要釣金龜婿也應該用比較委婉的方法嗎!」
「但是這個家教的條件真的是你可以去試試看。」
「老翁呀!謝謝您的好意!我窮是窮,可還是有志氣且潔身自愛,我才不會傻到出賣自己呢!」
「茂堂啊!這樣好了!如果你害怕什麼仙人跳或是其他的騙局,我就陪你去教好了。因為,他的待遇是一般家教的兩倍,我們兩個一起去教的話,我們每人每週只要去教一天,也不會太累。家教的待遇也可以足夠支付你家裡目前的需要。還有一旦真的發生什麼三長兩短的,你我也可以互相到法庭證明彼此的無辜。」

我的心被嗡嗡嗡這個友善的提議打動了。因為,我的家真的需要我作家教才能維持生活的開銷。老翁為了熱心想幫助我解決我家裡經濟的困境,居然願意陪我把自己也推上火線。這種愛心與支持鼓勵我,於是我就抄下那張白紙上面的電話號碼,兩個人一起走到附近的一個公共電話。嗡嗡嗡就站在我的旁邊,我用顫抖的手拿起話筒,撥了一通電話過去了………

星期二, 4月 22

眼睛的故事 (5) 愛舍

心理性視錯覺 (Psychological Visual Illusion) (1)

我們已經知道,我們所看到的三度立體影像實際上是由視覺區大腦皮質的神經元根據由外在環境所傳入的光線在視網膜所產生半球狀倒影傳送到視覺皮質區的視神經衝動的刺激,然後再根據既往經歷所產生出來的信念所創造出來的結果。因此,大多數的視錯覺都是由這些既有信念以及由這些預設信念 (presumption) 所帶來的預期心理 (expectation) 所產生的現象。因此他們被稱為是心理性視錯覺,或是認知性視錯覺 (cognitive visual illusion)。這些既往經歷與信念是幫助我們大腦把來自半球形視網膜的曲面兩度影像所產生的神經衝動,再創造出一個可以正確反應出體外環境三度空間實體的形像。
到目前為止,有關這些預設信念的內容以及如何產生的機序與過程,視覺神經學與視覺心理學家還很努力的在研究當中。目前已知的可能信念包括:
三度空間距離與大小的關係成反比、光線是從上方往下方照射、接近物體會遮蔽較遠處物體、外在的世界可以區分為物體 (object or figure) 與背景 (context or ground)兩類、物體的存在有其整全性與持續性 (wholism and continuity)、在影像中貼近者在立體空間也會相連接。上述這些信念幫助我們的大腦從視網膜所得到殘缺不全而且閃爍不定的兩度影像,在很短的時間內創造出一個可以相當程度正確性的反應出外在三度空間實體的立體影像。如此,我們才能夠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中作出適當的攻擊或逃避 (fight or flight)的反應以保持生存的優勢。
這些信念與兩度空間的圖像之間不一定能產生正確的對應關係。因此,有許多畫家就畫出讓我們感到迷茫與困惑的圖畫。這些圖畫,也就是認知性視錯覺 (cognitive visual illusion) 的先驅。
我們在這裡介紹幾位較出名的視錯覺畫家給大家參考:

愛舍 (M. C. Escher, 1898-1972)

荷蘭的畫家愛舍善用黑白的對比,將物體與背景很清楚對比的情況逐漸的轉型 (morphing),讓物體逐漸轉為背景,背景逐漸轉為物體。
從下面左邊這張稱為 “天與水”(Sky and Water) 的圖畫中,我們看到在最上方白色的天空是背景,而黑色的飛鳥是物體。在圖畫的最下方,黑色的海水是背景,白色的游魚是物體。但是在海天交界的地方,物體與背景被逐漸的轉型。如果我們的視線從圖的最上方往下移動,我們會發現,原來很清楚是物體的黑色飛鳥逐漸轉型成為在海水中白色游魚四周的黑色海水背景。如果我們從圖的最下方看起,視線再逐漸的往上移動,我們也會發現,原來很清楚是物體的白色游魚,也逐漸的轉型而成為黑色飛鳥四周的天空背景了。在海天交界的地方,黑鳥與白魚都可能由於你的觀點轉移而從物體轉為背景,或是再從背景轉回成為物體。這張圖本身是靜態的,並沒有改變。改變的是我們的大腦的信念,當我們的大腦將位在中間的黑色部份視為物體 (飛鳥) 時,白色的部份就自動轉為飛鳥四週的天空背景了。當我們的大腦將位於中間的白色部份視為物體 (游魚) 時,則在游魚四周的黑色部份就成為游魚的大海背景了。
下面右邊的圖畫中,我們就很難區分什麼是物體,什麼是背景了。

---------------天與海-------------------------人像----------

星期日, 4月 20

[牧函] 作主門徒

寫作於2008/04/2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根據馬太福音第四章12-17節的記載,耶穌是在聽見施洗約翰被補下監之後,就從猶太地退到加利利去。或許有人會認為耶穌是識時務者為俊傑,暫時避避風頭,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或許有人會認為耶穌是清楚知道這不是他應該犧牲生命的時刻 (參閱約7:6)。但是根據馬太福音作者的詮釋,耶穌從猶太地退往加利利,並不是貪生怕死,而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但那受過痛苦的必不再見幽暗。從前神使西布倫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視,末後卻使這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著榮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9:1-2) 耶穌的父親約瑟選擇在拿撒勒落腳成家 (太2:23),因此,拿撒勒成為耶穌長大的家鄉,耶穌也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拿撒勒小城是屬於西布倫族的範圍。但是耶穌在離開猶太地之後,沒有選擇加利利的政治大城提比哩亞 (Tiberias),卻決定從拿西布倫的拿撒勒小城遷往位於拿弗他利族範圍內的海港小鎮迦百農 (太4:13)。耶穌沒有去結交當代的權貴菁英,卻到加利利海邊去呼召四位忙著撒網或補網的漁夫。這些漁夫的職業在當代是被社會所輕視排斥的行業。當耶穌呼召他們的時候,他們正忙著自己手邊的謀生工作。當代的猶太拉比是在家裡等待有心向學的門徒前去叩頭拜師,請求拉比收為入門弟子,好從拉比學得一身學問與品格。耶穌的門徒卻是由耶穌主動的去尋找與邀請,並且耶穌所尋找的是當代社會的中下層藍領工作社會邊緣人。

如果我們只讀馬太福音第四章的記載,我們會以為耶穌是一位深具個人魅力的領袖,只有說一句「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4:19) 這兩對單純的漁夫兄弟就捨船別父,全心全意的跟從耶穌。但是當我們再對照去唸其他四福音的記載時,我們就會發現,實際的情況可能並不是這麼簡單。根據約翰福音第一章的記載,施洗約翰不只在約旦河為耶穌施洗,並且親身看見了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因而確認這位接受他施洗的耶穌就是猶太人等待已久的彌賽亞 (約1:32-34)。約翰同時把他兩位心愛的門徒轉介去跟從耶穌,其中一位叫做安得烈。他跑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的哥哥西門,並且帶領西門去見耶穌,而耶穌也給西門取了一個新的名字,叫做磯法 (翻譯出來就是彼得) (約1:40-42)。然後,彼得又回去捕魚了。在馬太第四章,我們看到耶穌又親自來呼召彼得,彼得也將手邊的漁網放下,跟從了耶穌 (太4:20)。但是不久,他們又都回去捕魚了。到了路加第五章,我們看見彼得與同夥前一夜沒捕到魚,隔天,耶穌來向他借用他的魚船作為臨時佈道所的講台。在講完道之後,耶穌叫彼得在大白天又開船到水深之處下網。彼得心不甘情不願的勉強撒網,那裡知道,卻網到一大群魚,叫了雅各與約翰的另一艘船來幫忙,才好不容易把這一網魚拉上岸。彼得的反應卻不是捕一大堆魚的歡樂,而是到耶穌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彼得自形慚穢而求主離開他。但是耶穌卻再一次的呼召他來跟從 (路5:1-11)。最後一次,當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之後,彼得又帶領那一小群漁夫門徒們再度出海,重操舊業。奈何這次一樣手氣不順,一夜無獲。天將明時,他們拖著疲憊的身體與空空的漁船返航途中,卻看到復活的主站在岸邊。主耶穌再一次教他們如何下網打魚,再一次讓他們捕獲滿網的大魚。主耶穌還親自為他們預備炭烤的餅與魚作為早餐。早餐之後,主耶穌再一次呼召彼得來跟從他 (約21:1-22)。

我們從彼得作主門徒的經歷學習到一個很寶貴的屬靈功課。我們能夠作主的門徒完全是出於主的恩典。是主耶穌主動的把我們從自己忙碌的工作中呼召出來,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個新的名字與期盼,是主耶穌幫助我們發現自己的罪惡,是主耶穌赦免我們的軟弱跌倒,並且再一次呼召我們來跟從他,我們才能繼續作主的門徒,感謝讚美主。

[講道集] 小組系列(十一):作門徒Disciplee

寫作於2008.04.2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文  馬太福音四章1725節

短片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上次我們證道的主題是第二里路。還記得什麼是第一里路嗎?是從「是見證」到「作見證」。什麼是第二里路?是從「是信徒」到「作門徒」。在第一里路中,我們所要做的事情是成為一個見證人,如此便有機會在我們欲帶領的人面前為耶穌作見證。第二里路,則是我們所帶領的人在聽了、看了我們的見證後,進而決定要相信耶穌、跟從耶穌;然而不僅如此,他還要在每天的生活當中學習耶穌的樣式,這就是從「是信徒」到「作門徒(Disciplee)」。門徒的英文是Disciple,而我加上一個e,代表作門徒:先學會作門徒,而後才曉得如何帶領別人(Discipler);這也是耶穌到世上來所做的,祂開始傳福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呼召人來作門徒,當祂最後要離開世界時,祂叫這些作門徒的人去到普天下、帶人作門徒。今天的經文中就可以看出這前後的階段:「來跟我Come and fellow me」(作門徒),之後要帶門徒「去教他Go teach him」;這是耶穌基督要拯救全世界的計畫,讓每個人在聽見耶穌基督的呼召以後,願意到祂面前來作門徒,而過了一段時間,進一步願意到周圍的地方去帶別人也來作門徒。

Ⅰ、引言:Ichthus

當你看到這個記號會想到什麼?想到魚。這是全世界通用的記號,它不只代表魚,還代表基督徒。這個由來可能與耶穌為何找漁夫作祂第一批門徒有關。這個魚的記號由五個希臘文字母組成:Ι(Iota)、Χ(Chi)、Θ(Theta)、Υ(Upsilon)、Σ(Sigma),而這五個字母就是希臘文的魚ίχθύς (fish),同時也是另外五個希臘文字的第一個字母之組合:第一個字是Ιησουῦῡ ς,英文就是Jesus;第二個字是Χριστό ς (Christ);第三個字是Θεό ς (God);第四個字是Υἱό ς (Son);最後一個字是Σωτή ρ (Savior),將這五個字合起來就是「耶穌基督上帝兒子救主」。這是基督教在剛開始傳道時的一個救命記號,因為當時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所以基督徒在聚會場所外、或家門口畫一個這樣的圖案作為暗號;如今在羅馬仍可看到地下墓穴有許多這種魚的記號。

可是日子久了,羅馬士兵也看穿這是基督徒的記號,所以後來門徒們就將它變化成一個輪子:

在粗體的部分就是Ι、Χ、Θ、Υ、Σ這五個希臘字首,它們濃縮結合成一個輪子的記號。因此,早期做為基督徒象徵的記號有兩個:一個是魚的圖案,一個是輪子的圖案。今天我們就來看,耶穌找四個抓魚的人作為祂第一批的門徒: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從那裡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當下,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外來跟著他。」

耶穌傳道的內容很簡單,可以說就是「天國近了,應當悔改」這八個字。然後,祂去找了兩個人,就是在海裡撒網,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又再找兩個人,就是在船上補網,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這兩對兄弟正在工作中,耶穌是在這樣的時候到他們的工作場所去找他們,而後只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魚」;他們作了一個令我們無法理解的反應,就是他們將船、漁網都丟下,向父親告別,然後跟從耶穌。為何他們與耶穌第一次見面、且耶穌對他們才說了幾句話,他們就跟從了耶穌?在此之外的同時,耶穌也幫助了很多人,包括醫治疾病,所以「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外來跟著祂」。我們從此處可看見,跟隨耶穌的人有兩種,一種是被祂呼召,他們就放下原本自己的工作、家庭,來跟從祂;一種是看見耶穌那裡有好處,就跑來跟著祂。前者是作門徒,後者是來得耶穌的服侍與好處。

Ⅱ、耶穌呼召門徒 

1. 天國近了應當悔改 (God’s reign vs. our repent)

當我們只看馬太福音時,會以為耶穌基督只呼召這幾個門徒,但若再看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我們就會發現其實不然。這也是為何我們有四個耶穌傳記的版本,也是為何我們讀經要看整本聖經。從四福音書來看當時整體的情形,我們發現原來耶穌與門徒的關係不是一言可蔽之的:這段經文中的四個門徒之間,是彼此在工作上有合作,如同現在的工會,並且,這兩家之間有親戚關係;他們一對是在船上補網,一對是在船上撒網,雖然做的工作不同,但撒網和補網彼此切切互助,需先將網補好才能再撒網。耶穌講的信息很簡單:「天國近了,應當悔改」,國度就是主權的問題,從現在開始,神要到我們的生命裡來掌權,耶穌說的就是這事已臨到,我們要悔改、並因此而改變。你的生命願意讓神來掌權嗎?耶穌所講的是一個重要的挑戰,是主權要轉換,而這個轉換就是一個悔改、一個改變。

2. 海邊行走本是打魚 (God’s risk vs. our security)

耶穌要將這個道理傳到全世界,祂怎麼做?祂到海邊去,因為祂要找的第一批人是打魚的,祂就到他們的工作場所去找他們。為何耶穌不找拉比的學生、法利賽人、對聖經很熟悉的人?當時打魚的人被視為社會邊緣人,他們的工作是被瞧不起的,但耶穌去找這些人。如同耶穌降生的地方竟是外邊的馬槽裡,這是告訴我們,耶穌到世上來就是找這些邊緣的人。西賽羅(Cicero古羅馬政治法哲學家)在他的一篇文章裡說:「四種最不好的工作,排在最後的就是漁夫」,然而耶穌找他們。

3. 海裡撒網船上補網 (net casting vs. net mending)

打魚就是在海裡撒網,收起來以後就要在船上補網,這是這第一批門徒原本在做的事情。

4. 來跟從我得人如魚 (imitation vs. mission)

耶穌對他們說的是:「來跟從我,我讓你得人如得魚」,什麼叫作「得人如得魚」?有人解釋:「從現在開始,你們就不要再抓魚了,你們跟我一起去抓人」,也有另一種解釋:「從現在開始,用你們抓魚的精神去抓人」,前者是職業的轉換,後者是職業的更新──以前我每天抓魚是為了生計、照顧家庭,即使這工作被人輕視,但它可以供我賺錢養家,但從現在開始,我抓魚不只是為了這些,而是有個更高的目標,就是當我抓魚時,我將耶穌基督「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的消息傳出去,將我的工作場所變成一個傳福音的機會。前者較不多見,就是將原來的工作完全放下,作全時間的傳道人,而後者就是指,所有的人都可以得人如得魚,用原本工作的精神,去為耶穌基督多得一些人,讓他們也可以進到天國裡。

5. 捨船別父跟從耶穌 (leaving vs. following)

對這四位門徒來說,他們屬於前者的解釋,將工作放下、跟從耶穌。「海邊行走本是打魚」,現在為了要跟從耶穌,必須要做某種割捨,而這種割捨是有代價的,這是一個挑戰。耶穌說:「如果你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家人的話,不能作我的門徒」,意思不是要你背棄家庭,而是你最高忠誠的對象改變成為主耶穌基督。「海裡撒網船上補網」,要撒網,但同時也要記得補網。「來跟從我得人如魚」,用得魚的方法來得人,用這樣的精神來傳福音,並跟從主、學主的樣式,也就是學習耶穌做事背後的原則和精神,活出一個讓人也想跟隨耶穌的生命。「別父捨船跟從耶穌」,離開最親、最安全的環境,可能是你的工作、你的家庭,來與耶穌建立一個更親密的關係,這是作門徒的一個挑戰。

Ⅲ、彼得蒙主呼召

1. 西門改名磯法:新的身份

我們來看彼得的經歷。馬太所寫的這段,可能是耶穌第二次遇到彼得,這也就讓我們了解為何耶穌一找他,他就跟著走。前面第一次的接觸很特別,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彼得的弟弟安得烈跟著施洗約翰,在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時,看見有聖靈降下,就將彼得的弟弟介紹給耶穌,「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約1:40),施洗約翰說的是:「看啊,這是神的羔羊(Lamb of God)」,就是為我們犧牲、給我們盼望的的彌賽亞。安得烈隨後想到哥哥,就對哥哥只說一句話,然後將哥哥帶到耶穌面前:「我們遇見彌賽亞了」(約1:41),彼得因此來到耶穌面前:「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著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約1:42),這是耶穌要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原本叫作西門,現在改名叫作磯法(Cephas),這是亞蘭文,翻譯成當時的官方語言希臘文就是彼得。磯法(Cephas)的意思就是石頭,耶穌改他的名字就是給他一個新的身份:他要成為將來建立教會的石頭、基礎,而後來彼得真的如此,在初代教會門徒中是第一個建立教會的。

2. 捨網跟從耶穌:新的使命

今天的經文則是耶穌和他的第二次接觸。與第一次不同,因為第一次只是改名,第二次卻是給予他新的使命,「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太4:19-20),不過,根據學者考據,彼得可能是一面繼續工作,一面學習如何和耶穌一樣的傳福音──原本得魚是他的專業,而這專業蒙了耶穌呼召後,就變成志業(Profession into Vocation)。容許我多說一些:我到恆春當醫生時就有這樣的感觸,以前我在台大就是當一個好的醫生,盡責將病人的病照看好,且以此賺取薪水,但到了恆春基督教醫院,我還有一個目的,就是藉著看病時的機會,將耶穌基督的愛傳講給恆春人,這就是為何我不留在台大而去恆春的最主要目的,用我這一生,將我的醫學技術成為一個把福音傳給別人的機會。這就是我們蒙召作門徒最重要的使命,用我們的專業來幫助人聽見福音。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要學習的功課。

3. 主啊我是罪人:新的生命

第三次的接觸很特別,彼得又在抓魚,而耶穌在海邊傳講信息,由於聽者人數眾多,耶穌就借用彼得的船,駛離岸邊,讓大部分的人可以圍在岸邊聽道。祂傳完道以後就對彼得說:「不好意思,剛才浪費你的時間,使你沒有抓到魚,我們現在再去抓魚」,彼得雖想,自己才是專業的,但仍遵行耶穌所說,將船開到水深處。耶穌說的是網魚,而非以誘餌吸引對方的釣魚,被網住就是被網住了,並且在海裡網魚後是要進行挑揀的,耶穌說天國就是像這樣。彼得照著將網放下後,竟發現重到拉不上來,就找了伙伴們來,兩艘船一起將一網的魚全抓上來。彼得就發現,耶穌不同於一般人,「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耶穌對他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路5:10)人難免有錯,但認錯就好,我還是要用你,不用怕,你就要得人如得魚了。彼得就再一次將工作放下、跟從耶穌,不過耶穌受死後,彼得又去抓魚,所以也許在這三年中,彼得一直有繼續在抓魚,只是他一面抓魚,一面也跟從耶穌。我們大多數的人,也可以是這樣,並且,應該如此做。

4. 愛我餵我小羊:新的關係

最後一次的接觸,耶穌基督已經復活,但彼得還沒看見。彼得又去抓魚,但什麼也沒抓到,這時耶穌來了,說:「往船的右邊撒網」,然後真的就抓到許多,彼得才想起以前的經驗,認出耶穌來,就顧不得離岸還有一段距離,跳下水到耶穌那裡。這一次,耶穌為他們準備吃的,「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約21:15)耶穌問了三次,彼得回答三次的我愛你,只是用的「愛」字不同,耶穌就說,「你用你能做到的愛來愛我。如何表現對我的愛?幫我餵這些羊,帶領他們,讓他們在你的照顧下可以長大成熟」,這就是帶門徒。耶穌先讓彼得吃飽,然後給他託付。所以,從作門徒到帶門徒,最後的重點在於「愛」,愛主、並接受主託付(Loving and Feeding),去愛人、帶門徒。

Ⅳ、從漁夫到漁人

再來我們想一想,抓人和抓魚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為什麼說得人如得魚?我們從剛才第三個故事裡可以學到一些抓魚的原則,「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神的道。他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路5:1-7)。

首先,除了撒網、補網之外,還要洗網,再來是要整夜勞力,並且要將船開到水深之處,而如果漁網拉不起來,就要招呼同伴來幫助。「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太13:47-49),下網是要直接全部撈,最後抓到岸上才進行分別挑選。我們要做的是補網、洗網、撒網,並且不必去分別哪條魚有價值、或者不是魚的就不要,而是整個撈起來,最後神會做祂分別的工作。

台灣神學院有一段時間有一個漁人團契,與這個故事有關。漁夫變成漁人,意思是,英文Fisherman變成Fishers of Man,本來是抓魚的,現在是拿抓魚的技術來網人。我們可以從抓魚學到如何帶人嗎?我想至少有幾點可以學:

1. 開到水深之處

第一,「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路5:4),開到水深之處,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就是既要抓魚,那就要知道魚在哪裡。弟兄姊妹,如果你要找沒有信主的人,是否就應該到沒有基督徒的地方,若我們待在教會久了,活動場所都是沒有魚的地方,就慢慢地和魚隔絕了。開到水深之處,要知道魚喜歡在哪裡,要和他們在一起,就近他們去,這就是「道成肉身」的原則。

2. 我們整夜勞力

第二點,釣魚相對來說比較輕鬆,只是等魚上鉤,但抓魚卻很費力。漁網本身很重,撒下以後,加上水、加上魚就變得更重,所以需要好幾個人一起用力的拉,還可能常常拉回來是什麼都沒有,或是只撈到一些雜物。傳福音是否也像這樣?我們傳福音要願意付代價、願意使盡力量,即使我們知曉就算盡心盡力或許只撈到一些魚。「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路5:5)。

3. 招呼同伴幫助

一個人拉不起來,要請別人幫忙。我們需要團隊的侍奉,「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路5:7)。

4. 洗網補網撒網

「他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路5:2)要洗網,洗完以後,看見有破的地方,要補網,補好了才撒網。這有三個動作,都不可略過。若沒有洗網,魚本身的黏液會讓網黏在一起,撒網時就會整個結成一團沈下去,所以網要洗乾淨。一個教會如果是一張網,網裡若黏來黏去,就抓不到魚,因為打不開網。網打開,發現有破洞,教會若有洞、有破口,是否有人就願意去補,站在破口當中為其守望。我們願意洗網嗎?若有破洞的地方,願意將它補起來嗎?然後我們才有辦法將網撒出去,把魚撈起,「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路5:6)。

5. 網滿上岸分別

記得在撒網時,不要去分別魚類,而是整個撈上來。分別是上帝的工作。「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太13:47-49)。

Ⅴ、結論:你是如何跟隨主

有人跟從耶穌,是因為有得吃,病可得醫治,可看見神蹟作為,或是可得到地位。有的人跟從耶穌,是想聽聽祂的教導、學習如何悔改、如何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有的人是想學習耶穌溫柔謙卑的榜樣,有的人跟隨耶穌,且願意為主付代價;有的人跟耶穌,並願意被差遣,去使人作門徒。這些跟從耶穌的動機當中,前面四種不是不好,然而我將其稱為福音的消費者(Gospel Consumer),是來享受的;後面四種叫作耶穌的跟隨者(Jesus Follower),是要來參與收割禾場的工作。我們每一個人到教會來,我們一定都是福音的消費者,但我希望我們不只作福音的消費者,我們也是一個耶穌的跟隨者。一起低頭禱告。

「主耶穌,祢開始傳道的時候,祢就到海邊去呼召四個漁夫,跟他們說要讓他們得人如得魚。主,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有我們的專業,可是我們信祢以後到現在,我們是門徒嗎?還是我們只是信徒?主,我們可以用我們的專業來為主得人嗎?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也能夠真正的作祢的門徒,讓我們好好的跟從祢,不要成為福音的消費者而已,也願意成為耶穌的跟隨者,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講道影片] 小組系列(十一): 作門徒(Disciplee) (國語)


小組系列(十一): 作門徒(Disciplee)(華語)


小組系列(十一): 作門徒(Disciplee) (台語)
 I. 引言:Ichthus

II. 耶穌呼召門徒

1. 天國近了應當悔改 (God’s reign and our repent)
2. 海邊行走本是打魚 (God’s grace and our response)
3. 海裡撒網船上補網 (net-fishing and net-mending)
4. 來跟從我得人如魚 (imitation and mission)
5. 別父捨船跟從耶穌 (cost of discipleship)

III. 彼得蒙主呼召

1. 西門改名磯法 (約1:42)
2. 捨網跟從耶穌 (太4:20)
3. 主啊我是罪人 (路5:8)
4. 愛我餵我小羊 (約21:15)

IV. 從漁夫到漁人

1. 開到水深之處 (路5:4)
2. 我們整夜勞力 (路5:5)
3. 招呼同伴幫助 (路5:7)
4. 洗網補網撒網 (路5:2, 6)
5. 網滿上岸分別 (太13:47-49)

V. 結論:你是如何跟隨主

默想

1. 你認為四位門徒跟隨耶穌動機為何?
2. 你對耶穌呼召彼得的過程有何感想?
3. 我們如何從漁夫網魚學習領人歸主?

星期二, 4月 15

[講道影片] 小組系列(十):二里路


『小組系列(十):二里路』(國語)


『小組系列(十):二里路』(台語)

【講道大綱】

I. 引言:海倫凱勒與安妮蘇利文
(Helen Keller and Anne Sullivan)

II. 從第一里路到第二里路

1. 從強逼奴役到甘願服侍:關係 (relation)
(from mandatory servitude to voluntary servanthood) (申15:16-17)

2. 從律法責任到慈愛機會:觀點 (viewpoint)
(from legal obligation to loving opportunity) (加6:5,10)

3. 從勞苦重擔到喜樂輕省:感受 (feeling)
(from painful toil to joyful ease) (太11:28-30)

III. 聖經中第二里路的榜樣

1. 超過期待的付出:利百加 (創24:14)
2. 關懷對方的需要:路得 (得1:14)
3. 放棄自己的權利:摩西 (來11:24)
4. 主動設想的積極:大衛 (代上28:2)
5. 謙卑服侍的榜樣:耶穌 (約13:14)

IV. 安得烈小組事工二里路

1. 第一里路:從是見證到作見證 “你來看” (約1:46)
2. 第二里路:從是信徒到作門徒 “來跟我” (約1:43)
V. 結論:直到基督成形於心 滿有基督長成身量 (加4:19; 弗4:13)

默想

1.在你生命成長過程中是否遇見過你的蘇利文老師?
2.你從聖經中是否還有發現其他的二里路美好榜樣?
3.帶領福音朋友成為福音夥伴的兩里路各須作何事?

星期日, 4月 13

[牧函] 領人歸主兩里路 (Two Mile Evangelism)

寫作於2008/04/1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傳統上在傳福音領人歸主的過程中,都會強調要先成為主耶穌基督的見證人 (是見證 Being Witness),[生活型態佈道法 Lifestyle Evangelism]。然後尋找適當的管道,與福音朋友建立真誠的友誼關係 [友誼佈道法 Friendship Evangelism]。當對方向你表達對於福音的興趣與問題時 [積極被動佈道法 Active Passive Evangelism],就要把握機會,向他分享你如何相信耶穌的故事 (作見證 Bear Witness)。當他願意聽福音的信息時,就要存溫柔敬畏的態度,針對他個人的問題,採用合適的方法 [個人談道佈道法 Personal Evangelism]。並且順著聖靈在對方心裡的動工而帶領對方作決志禱告。這是領人歸主的第一里路。

當我們帶領一個福音朋友作完決志禱告之後,就要安排機會讓他能夠公開告白他的信仰,並且受洗歸入三一真神名下,加入一個地方教會,成為屬靈家庭的一員。陪伴他建立每天靈修親近主的好習慣。鼓勵他加入一個屬靈的小組或團契,好讓他在其中學習如何落實彼此相愛與愛鄰如己的功課。幫他尋找合適的主日學或神學院延伸班課程,讓他在真道上得到栽培與造就。同時也要開始鼓勵他在日常生活上成為主的見證人,積極尋找他的福音朋友,開始學習如何領人歸主的第一里路。從帶領福音朋友決志信主一直到他也開始去領人歸主的過程是福音夥伴領人歸主的第二里路。

恩格爾先生將這個領人歸主的兩里路過程畫成下列的圖表,就稱為恩格爾量表。
 

三一真神 福音夥伴 恩格爾量表 福音朋友

預定救恩 請差遣我 -8 罪惡過犯

普遍啟示 生命交會 -7 觀察揣摩

佳美腳蹤 -6 吸引羨慕

知心良友 -5 切身需求

舉目看田 -4 時機成熟

愛心實話 -3 真正需求

特殊啟示 作主見證 -2 渴望探詢

勉勵陪伴 -1 悔改認罪

因信稱義 幫助決志 0 信靠基督 關鍵抉擇

帶領受洗 1 冷靜沉澱

教會小組 2 彼此相愛

教導遵守 3 真道造就

更新成聖 忍耐等候 4 長成身量

善行榜樣 5 效法學習

帶領門徒 6 親近跟隨

施恩保守 培育領袖 7 接受託付

差遣祝福 8 拓展國度

直到地極

永遠榮耀

 

 

[講道集] 小組系列(十):二里路 Second Mile

寫作於2008.04.13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文  馬太福音五章41節

短片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我們上週證道的主題是如何愛仇敵:當仇敵欺壓你時,你如何表現對他的愛?耶穌基督說,不要以眼還眼,原本我們將其解讀為不抵抗、任人宰割,但或許不是不該反應,而是不要用對方的惡來對付他。今天我們要從上週第三個方法「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再進一步地來學習。

Ⅰ、引言:海倫凱勒與安妮蘇利文 (Helen Keller and Anne Sullivan)

有個女孩叫作海倫凱勒(Helen Keller),她的老師是安妮蘇利文(Anne Sullivan),海倫凱勒在一歲時就因生病而失去視力、聽覺,同時也無法再講話,成長過程中也因個性轉變,使人很難照顧她,後來她的父母就找到蘇利文老師專一的來教導她;海倫完全不和人溝通,但蘇利文老師想盡辦法教導她,等到她大學畢業成為一位很有名的文學家時,英國女王在倫敦頒獎給她,並請問她說:「妳能告訴我們,在妳這麼多重的殘障下,為什麼會有今天這樣的成就?」她的答案只有一句話:「如果不是蘇利文老師,我不可能有今天」,人們感動於蘇利文老師的愛心,這如同是陪伴走二里路的精神,超過一般老師需要做的,而也因為如此,才將海倫凱勒從黑暗的世界帶出來。然而,很少人知道,蘇利文本身在孩提時,母親就因肺結核而去世,父親則開始酗酒,家裡變得很窮,她就被丟給孤兒院,而在三歲時就得了沙眼,由於沒有錢接受治療,眼睛就瞎了;她在孤兒院的那段期間,脾氣並不好,大家都不想招惹她、與她保持距離,且認為這個孩子沒有前途,她也對自己很絕望,但在孤兒院裡有一位老修女,很有愛心與耐心的教育她、慢慢鼓勵她,才喚起她學習的動機。有一次有位州政府官員去訪問這個孤兒院,她就對官員說:「我要讀書」,之後就被送到盲人學校去,她在那裡很努力的求知,後來也接受幾次眼睛的手術,使她可以稍微看見一些。當我讀到這一段小小的記事時,我很感動,首先是有一位老修女願意陪走這第二里路,將蘇利文從黑暗世界中帶出來,因此她知道對於多種殘障的小孩要有額外的愛心,孩子才可能慢慢地改變;蘇利文則是學著老修女的方法來帶海倫凱勒,我想,走第二里路就像這樣,會慢慢地將如此的一種生活型態與人生態度帶給別人。

Ⅱ、從第一里路到第二里路

今天的經文:「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從強逼到自願,所以第二里路和第一里路有很大的不同。我們稍微複習上週所說的,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是從以眼還眼開始說起,我們的解釋是不要以惡報惡;同時也介紹Dr. Walter Wink教授對於這句話的解釋:「這不是不要報惡,而是不要以惡」,我們對於惡是該有反應,但不要用對方的方法,而是要以善報惡。怎麼做呢?他將之稱為「非暴力抗拒(Nonviolent Resistance)」。耶穌舉了三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被打右臉就轉左臉─這是主人對奴僕的社會暴力,用手背打你是侮辱你,而你將左臉轉過來就是「拒絕對方這樣的侮辱」;第二個例子是有人拿你的內衣,你就將斗篷也給他─這是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經濟暴力,就是若對方連你的衣服都要拿來當做抵押,你就乾脆全部給對方、赤身露體,這是對其做出反應、希望能夠「喚醒對方的良知」,表示對方不需要逼到這樣的程度。第三個例子是逼一里路就陪兩里─這是羅馬政府的規定、是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政治暴力,而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羅馬士兵有其需要,當你被迫,將要走完一里路時,你還自願繼續陪他走第二里,這是「體貼對方的辛苦」。如果這段話是作這樣的解釋,那麼「拒絕對方的侮辱」、「喚醒對方的良知」、「體貼對方的辛苦」有可能引起對方什麼樣的反應?「拒絕對方的侮辱」有可能使對方更生氣,也或許他真的會領悟到他不該侮辱你;「喚醒對方的良知」,對方有可能仍不會悔改、反而惱羞成怒。我認為,只有當你是「體貼對方的辛苦」時,對方才有可能不會更生氣,因為你根本不需要再走第二里路、你也並沒有抵抗或批判他的強逼,你只是說:「你很辛苦,我願意陪你多走一里」。所以在這三個方法當中,我對「走第二里路」特別有興趣,在第一里路和第二里路之間、利用權柄壓榨別人的惡人和被壓榨人之間,會因著這樣有什麼改變、特別是對於被逼迫的人?

1. 從強逼奴役到志願服侍:關係 (Relation) (From mandatory servitude to voluntary servanthood)

第一個是關係的改變。在第一里路時,你是被強逼、迫於無奈的奴役,但走第二里路時,這個關係改變了,不再是被迫(因法律並無規定你需走第二里路),而是甘願的。從奴役變成服侍,我想這是兩者之間在關係上很大的改變。有些奴隸的耳朵上被穿有一個洞,這是因著以色列人的一條法律:「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裡很好,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申15:16-17),這和原來的關係是不一樣的,奴僕因為感於主人的善待、因著對主人的愛,自願繼續服侍他,這個耳洞所代表的就是從第一里路走到第二里路。

2. 從律法責任到慈愛機會:觀點 (Perspective) (From legal obligation to loving opportunity)

第二個是觀點的改變。在希臘神話裡有兩個神,一個叫Aphrodite(愛神),另一個叫Atlas,Atlas因為選擇和泰坦神結黨,被宙斯審判而需將整個天空都扛在肩上,這是Legal Obligation(法定責任)。但對Aphrodite而言,他所看見的任何事情都是一個表示愛的機會,所以這是Loving Opportunity(愛的機會)。第一里路是不得已的、是法律上所規定的,但第二里路則是因為我愛你、因為知道你的需要,我願意幫助你。在加拉太書裡有兩句話:「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加6:5),這個擔子就像是Altas背著天空,是不得已的重擔,但後面另一句是:「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若我們將任何事都當作是向別人行善的機會,那麼這不再是背著擔子的感覺。這是觀點上的不同。

3. 從勞苦重擔到喜樂輕省:感受 (Feeling) (From painful toil to joyful ease)

再來是你的感受會不一樣。當走第一里路時,你的感受是勞苦擔重擔(painful toil),但走第二里路時,雖然擔子還是一樣重,但因為觀點不同、彼此關係不同,你的感受也跟著會不同,而感到擔子變得輕省。我曾向大家介紹過在Omaha Nebraska的Boys Town裡有座銅像,那是一個哥哥喘吁吁地背著一個患有小兒麻痺的弟弟。那時有一位神父對這哥哥說:「你那麼小,背著弟弟不會感到太重嗎?」他回答神父的話,流傳至今日:「他不重,他是我弟弟(He is no heavy, he is my brother.)」,為什麼他有這樣的回答?其實是很重的,但因為不是扛貨物、而是所愛的弟弟,這是因為愛弟弟的緣故。有愛的地方,感受就不同,所以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8-30),我將這軛稱為「愛之軛」,也就是若有主的愛在我們心裡,雖然所負的軛仍重,但因為是主的軛,它就變得輕省。

Ⅲ、聖經中第二里路的榜樣

1. 超過期待的付出:利百加

在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走第二里路的榜樣,我們可以從其學習。第一個榜樣,是她所付出的超過了人的期待。這是在一口井旁,有一個人帶著幾隻駱駝,遇到一位小姐來打水。這位小姐是利百加(Rebecca),而這是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千里迢迢的帶著十隻駱駝、從巴勒斯坦南邊一直到哈蘭,為了幫主人找媳婦,但如何知道哪位適合少主人?所以他到井旁時禱告說:「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他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創24:14),當利百加走來時,她真的這樣回答,但你可知道一隻駱駝要喝二十加侖的水?而這裡有十隻駱駝,利百加的水瓶卻可能只夠裝一加侖,如此她需往返裝水許多趟。這樣,我們可以揣摩著,當利百加說出這句話,其背後所代表的第二里路有多重。她做了超過這個老僕人所期待的。這是利百加的故事。

2. 關懷對方的需要:路得

再來,這裡有三個寡婦,老寡婦的先生和兩個兒子都死了,而兩個媳婦都是外邦人。婆婆想回鄉去,就對她們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罷。」,媳婦們傷心不已,婆婆說:「我女兒們哪,回去罷!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大媳婦淚流滿面地與婆婆道別,二媳婦卻不願離開,對婆婆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這個摩押的女子關懷婆婆的需要超過自己將來的生活。她是路得,大媳婦叫作俄珥巴,婆婆叫作拿俄米,「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得1:14),我想「捨不得」這三個字,就是第二里路。她是摩押人而非以色列人,然由於她有這樣的愛心,後來她成為大衛的祖母,也被列名在耶穌的祖譜裡。她也是讓我們可以學習走第二里路的人。

3. 放棄自己的權利:摩西

第三個榜樣是放棄自己的權利。這是一個在箱中的小孩、被放於水裡,由法老的女兒撿去撫養做為兒子,擁有埃及王子的身分,但當他知道他的族人其實是以色列人、當他知道神給他的呼召為何,他竟放的下既得的利益。走第二里路,是能放得下自己既得權利的。希伯來書就這樣描寫摩西:「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來11:24),他為了要拯救他的民族、為了要服事神並回應神給他的呼召,他就將「法老女兒之子」的權利放下。

4. 主動設想的積極:大衛

大衛王也是走第二里路的人,他有一個小故事:「大衛王就站起來,說:我的弟兄,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聽我言,我心裡本想建造殿宇,安放耶和華的約櫃,作為我神的腳凳;我已經預備建造的材料。只是神對我說:你不可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你是戰士,流了人的血。」(代上28:2-3)大衛讓我看到的是一個主動積極為對方設想的人,我想,願走第二里路的人就會有這樣的態度。而上帝雖未接受大衛的好意,但上帝心領,所以祂說:「你既然在意我的家室,我也在意你的、我要幫你建立你的家室。」

5. 謙卑服侍的榜樣:耶穌

最後一個走第二里路的榜樣是耶穌,祂竟做了奴僕做的事,就是為祂的學生洗腳:「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約13:14),耶穌謙卑服侍,留下一個好的榜樣。這本來不是祂該做的,但耶穌卻這麼做了。我想,這個洗腳的榜樣,就是這第二里路。

Ⅳ、安得烈小組事工二里路

我們教會在推動安得烈小組事工,其中有一個做法,就是要請大家願意走這第二里路。那麼,安得烈的第二里路是什麼呢?這裡我們要看與安得烈有關的兩個小故事:

1. 第一里路:從是見證到作見證「你來看」

2. 第二里路:從作信徒到作門徒「來跟我」

第一里路就是將耶穌介紹給不認識耶穌的人,這是從「是見證」到「作見證」;而第二里路是讓認識耶穌的人,受耶穌的呼召而成為耶穌的門徒,進而來跟隨耶穌,這是從「是信徒」變成「作門徒」。第一里路是「你來看」,第二里路則是「來跟我(耶穌)」。拿但業對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約1:46)這代表腓力在拿但業面前已然是一個見證,當腓力邀請他來看時,他就願意跟腓力一起去見耶穌。耶穌遇到腓力時,對腓力的邀請是「..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約1:43)「看」和「跟」是不一樣的,第一里路是用眼睛看,第二里路是用腳來跟。那麼,如何將第一里路轉成第二里路呢?這個重要關鍵,就是當他認識耶穌到了一個程度,他知道耶穌愛他、而他願意用愛來回應時,他就從「看」轉到「跟」。當我們用眼睛看時,我們可以對主有更加的認識;當我們感受到主的愛時,我們就願意用愛來回應我們的主,也就是走到第二里路時,願意效法主的腳蹤來行。這裡有一首詩歌「每一日」:

每日親愛主
我懇求三件事
更清楚認識祢
更深誠懇愛祢
更緊緊地跟隨祢
每一日 Day by day dear Lord
of you three things I pray.
To see you more clearly,
To love you more dearly
To follow you more nearly,
day by day.

我認為這首歌恰好將第一里路到第二里路的過程,完整描述出來。

Ⅴ、結論:直到基督成形於心 滿有基督長成身量

我們曾提過福音夥伴,而這可說是福音朋友的小天使,願意陪伴走第一里路,而福音夥伴的生活表現就是見證,直到有一天,有機會向他介紹耶穌,那時就是為耶穌作見證;當他被耶穌的愛感動、作了關鍵的抉擇而願意來相信耶穌時,就繼續陪他走第二里路。這個第二里路,正是幫助福音朋友從「是信徒」變成可以跟隨耶穌腳步的「作門徒」。如此,福音夥伴從第一里路陪伴到第二里路,讓福音朋友有天也成為另一福音朋友的福音夥伴,這正是我們安得烈小組的期待。我們也期待每一位弟兄姊妹,雖然你沒有參加安得烈小組,但當你要帶人信主時,也願意走後面的這第二里路,幫助他繼續成長、成為跟從主的門徒,直到基督可以成形在他的心裡,「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4:19)直到人們看見他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這是不容易的事,真的需要神給我們特別的愛心和力量,我們才能陪伴福音朋友走第二里路。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主耶穌,我們向祢承認,我們生活中做事情常常是抱著第一里路的心態,覺得這是責任、是義務、是不得已的,我們做的也是心不甘、情不願,主,祢告訴我們說,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祢那裡,負祢的軛,因為祢說祢的軛是容易的,祢的擔子是輕省的。祢跟祢的門徒說,當有人逼你走第一里路,你就陪他走第二里路,主,這第二里路的關係與感受、以及帶來的變化,真的是我們所需要學習的。我們也看見聖經中祢給我們留下許多願意走第二里路的榜樣,許多時候,在人與人之間,我們一直講求的是公平、權利和義務,我們慢慢失去了走第二里路的精神。特別在我們帶福音朋友時,我們常常帶他決志信主、受洗後,我們就將他撇下;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願意從祢領受更大的愛心來走第二里路,幫助我們,不只「是見證」、也「作見證」,好讓我們所帶的福音朋友,不只是接受耶穌的愛,而更能夠跟隨耶穌的腳步,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講道影片] 小組系列(九):愛仇敵

『小組系列(九):愛仇敵』(國語)


『小組系列(九):愛仇敵』(台語)

星期一, 4月 7

一張小紅紙 (2)

台大醫學院校園一景

一張小紅紙

我還記得當年家庭經濟比較好的家庭在請家教老師的時候,都是等到初三或是高三,聯考的日子逼近的時候,才會花錢請家教老師來家裡幫助孩子預備參加聯考。如果我所教的家教學生很幸運的考上了高中或是大學,那麼,在放榜之後,家長會邀請家教老師,來吃一頓謝師宴,謝謝你幫助他們的孩子考上高中或是大學。可是那一頓謝師宴對我來說,也是這一輪家教工作的最後晚餐了。

如果,不幸,我所教的家教學生沒有考上高中或大學,那麼他就須要重考。由於我沒有幫助他考上高中或是大學,因此,在聯考放榜之後,我的家教工作也就自動停止了。因為,家長會換家教老師,盼望明年重考可以考上。所以,無論我的家教學生在聯考的時候是考上或是考不上,聯考放榜的時刻也是我必須另外找家教學生的時候。家教學生考上或考不上的差別,對我來說,在於是否有一頓謝師宴可以享受了。換句話說,當聯考的腳步接近時,我就開始向上帝禱告,祈求上帝開路,帶領下一位家教的學生家長來找我。就這樣,靠著一個接著一個的家教學生的謝禮,讓我完成了七年的醫學院教育,還同時幫助舍妹完成北醫五年護專的學業。回想既往,內心對於上帝的恩典與帶領充滿無限的感激。

還記得大二時,由於舍弟考上台大農學院,舍妹又同時考上北醫五年制護專。於是為了節省開銷,家母就和弟弟與妹妹同時搬到台北。我也就離開台大宿舍,到外面尋找可以分租房間的地方,好讓我們一家四口有個容身之處。由於舍弟在唸大一時,還想同時再預備,重考一次大學聯考,因此,他沒有時間去當家教。舍妹唸的又是私立的護專,學費非長昂貴。還有我們一家四口在台北生活的開銷,再加上年老父親留在故鄉彰化的生活所需。這些經濟重擔就落在我的肩膀上。為了維持這些開銷,我在大二時,一口氣教了三個家教學生。我從週一到週六,每天都要外出教家教,只有在家教結束之後,才能在夜深人靜的時刻,拖著疲憊的身體,踩著那輛舊腳踏車,回到我那分租的房間中,熬夜作功課與唸書。週六的家教就安排在下午,因為,週六晚上我必須到和平教會參加青年團契的聚會。由於唸書的時間太少,大二下學期有機化學的期中考竟然考不及格。這是我這一生唯一考試不及格的一次經驗。後來在下半學期就拼命用功,還好在期末考時成績有拉上來,所以學期平均分數還可以。

大三開始,舍弟放棄再度重考的計畫,他也開始教家教,我肩頭上的家庭經濟擔子就輕省許多。大三我也開始到醫學院上課,課程也非常的重,可是我還是都維持一個家教,一直到大六下學期為止。

大七時,我們開始到台大醫院當實醫師,常常在晚上須要輪流值班,因此,實在不可能再去找一般的家教了。因此,我在大六快結束時就拼命向上帝禱告,求祂為我開路,好讓我能夠順利的完成醫學院七年的學業。在大七剛開學的時候,醫學院的佈告欄貼出一張小小的紅紙,上面是這樣寫著的:徵求陪讀,陪讀者必須是台大醫學院七年級的學生,每週陪讀兩天,每天陪讀的時間是晚上十點以後。所列出的待遇是一般家教的兩倍,而且會準備宵夜,有轎車接送,必要時可以過夜。這個小紅紙造成我們班上同學閒聊的熱門話題。大家都在猜測這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家教呢?為什麼不稱為家教,卻稱為陪讀呢?為什麼一定要是台大醫科七年級的學生呢?為什麼晚上十點以後才開始家教呢?為什麼一週才上兩天,待遇卻比別的家教高兩倍呢?為什麼有轎車接送、還有宵夜、甚至還提到必要時可以過夜呢?…………….

星期日, 4月 6

[牧函]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寫作於2008/04/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當人類遭遇到暴力逼迫的情況之下,會有三種不同的反應。第一種是以暴制暴,這種反應可以用拉麥作為代表。拉麥曾經向他的兩個妻子吟唱一首自誇的詩歌: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創4:23-24)。拉麥深信,在這個罪惡充斥的世界,唯有鍛鍊自己的身體、學習高強的武藝,才能夠在遭遇到別人的暴力逼迫時,挺身自衛 (self defense)。拉麥也相信,這種自衛性的暴力是公義的,如果因為惱羞成怒就殺人的該隱能夠得到耶和華七倍報應的保護,那麼我是因為遭遇暴力攻擊而自衛殺人或傷人,應當受到耶和華七十七倍報應的保護。這種以暴制暴的倫理觀念,被稱為公義戰爭論 (Just War Theory)。 

主張以暴制暴的公義戰爭論學者包括西賽羅 (Cicero)、奧古斯汀 (Augustine)、阿奎納 (Aquinas)、格羅丟 (Grotius) 等人。他們討論到三大議題:發動戰爭的公義 (jus ad bellum)、戰爭中的公義 (jus in bello)、以及戰爭後的公義 (jus post bellum)。戰爭必須是用盡其他方法之後的最後手段。戰爭必須避免傷及無辜百姓。戰後必須幫助戰敗方復原等等。

第二種反應是逆來順受,這種反應可以用以撒為代表。創世記26章我們看到以撒為了他的牲畜群在基拉耳挖了一口水井,但是立刻受到當地人的欺壓,以撒就讓步將那口井送給他們,另遷他處,又挖了一口水井,又再度遭遇到相同的悲慘命運,以撒又默然無聲地讓步遷徙,一直到以撒挖第三口井時,才總算得到了和平。以撒相信與人和睦相處是最重要的倫理原則。以撒選擇自己吃虧忍讓,不計代價地保持與別人的和平關係。這種和平至上的倫理觀念,可以稱為和平主義 (Pacifism)。

主張和平至上的學者包括:瑪哈維拉 (Mahavira)、威廉賓 (William Penn)、波讚諾 (Bolzano)、托爾斯泰 (Tolstoy) 等人。和平主義者有的是根據義務論 (deontology) 主張任何的暴力 (violence) 基本上都是不道德的;有的是根據功利論 (utilitarianism) 而強調戰爭常常是得不償失,兩敗俱傷,我們應該可以找出比戰爭更好的方法來處理人際間之爭議。 

第三種反應是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這種反應可以用埃及的接生婆為代表。當以色列民下埃及約四百年之後,生養眾多,逐漸強盛,引起當朝掌權的埃及王法老的擔心與害怕,於是下達一道讓以色列人斷子絕孫的命令,就是命令所有的助產士必須殺死所有的以色列男嬰。這兩位助產士弗拉與普阿,因為敬畏耶和華,而讓以色列男嬰得以存留(出1:15-17)。他們並沒有因為法老的殘暴命令而揭竿起義,革命抗暴,但是他們卻因為良心與信仰的緣故而私下違抗,並且願意為此付上代價。這種行為被稱為公民違命 (Civil Disobedience)或是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主張非暴力抗拒的學者包括:隆哥麥 (Rongomai)、甘地 (Gandhi)、梭羅 (Thoreau)、金恩 (Martin Luther King) 等人。這些學者既唾棄鷹派的公義戰爭論,他們也不贊成鴿派的和平主義。他們認為絕對和平主義者無法讓暴力壓迫者發現自己的錯誤而改變,甚至會讓暴力壓迫者為所欲為而產生對暴力可以達到自己目標的有效手段,讓暴力壓迫更為長久擴散。公義戰爭論者的目標雖然是盼望能夠用戰爭來消弭戰爭,但是其背後還是相信暴力是唯一有效解決爭議的手段。在還沒有消弭暴力壓迫之前,自己就先被對方同化,也成為暴力壓迫者。唯有採取非暴力抗拒的方法讓暴力壓迫者無法得逞的情況之下,才有機會讓暴力壓迫者放棄無效的行為,世界才能達到真正的和平。

主耶穌在聖經的教導常常被傳統的聖經學者詮釋為鴿派的和平主義者。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39節所教導的:不要與惡人作對。還有在客西馬尼園被補時對彼得所說的: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然後就毫不抵抗的從容赴義常常被引用來支持耶穌是和平主義者的論點。但是近代的聖經學者,像在奧本神學院的釋經學教授 (Auburn Theological Seminary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Professor) 瓦特溫克 (Walter Wink) 就強力反駁傳統的詮釋而提出強而有力的論點,主張耶穌應該是一位 “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ance) 的推動者。

[講道集] 小組系列(九):愛仇敵

寫作於2008.04.06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經文   馬太福音五章3848節

短片

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上週我們的講壇主題是見證,並且提到見證有兩種:「是見證」與「作見證」。今天我們要一起來學習的則是,「是見證」存有一個較困難的疑問,就是愛仇敵。愛仇敵是一個見證,但這牽涉到解經的問題,而我們如何來了解這段經文呢?我們又該如何與之相處才是真正的愛仇敵呢?

Ⅰ、引言:屠圖主教(Archbishop Desmond Tutu) 與猩猩 

南非的大主教─屠圖主教,有一次走在路上時,遇到有人正在蓋房子而將路圍了起來,人行道因而變得很狹窄,約略只能容納一個人通過,而這時迎面走來一位白人,這白人看見他,就對屠圖主教說:「先生,我在這種情況下,是不願意讓路給一隻猩猩的」,屠圖主教說:「是嗎,但是我會(Yes, I do)」,他就站到旁邊,做了一個手勢讓這位白人從他旁邊過去。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故事,這位白人是要侮辱他,說他是猩猩,且不願意讓路給他,但屠圖主教只說「但我願意讓路給你」,他用對方說的話來回答對方,讓這個白人有機會反省說:「我應該這樣對待一個黑人嗎?這樣侮辱人對嗎?」今天的經文是: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5:38-48)

這裡說到耶穌基督給予學生的教訓,從舊約摩西五經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開始說起,但是耶穌又說:「不要與惡人作對」,這是什麼意思?經文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這樣就是愛你的仇敵,「又要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就會像天父一樣完全」,到底什麼叫作愛仇敵?對那打你右臉、拿你裡衣、強逼你走一里路的人,你要如何去愛他才是愛仇敵?我們真的是要任憑他予取予求嗎?或者,耶穌所說的是另外的意思?如何做才能像天父一樣完全?

Ⅱ、最大的誡命—愛鄰如己

我們說,最大的誡命有兩條,第一條就是縱向的關係─「盡己愛神」(「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今天我們所說的是第二條─橫向的關係,也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包括是要將仇敵也當作鄰舍來愛的意思。我們如何來愛鄰舍才是對的呢?

1、 投桃報李的可愛鄰舍

鄰舍有三種,第一種是可愛的鄰舍,也就是若你給他一顆桃子,他就還你一顆李子。這種鄰舍是很好相處的,他有什麼拿給你,你有什麼拿給他。「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這叫作黃金律,做起來並沒有太大的困難。

2、撒瑪利亞的可憐鄰舍

對於愛第二種鄰舍,就有點難度,也就是當你給予他時,他無法回報你。這是撒馬利亞人的落難哀悽鄰舍。對於這種鄰舍,我們也應當要愛他,而我們似乎也有可能做得到,因為對方可憐需要幫助。「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路過的人有三個,但其中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幫助了他,耶穌問法利賽人說:「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法利賽人說:「是憐憫他的」(路10:37),所以對那些無法回報你的人,你是用愛心、憐憫來幫助他。

3、逼迫敵對的可惡鄰舍

今天我們要學習的是如何愛那最難去愛的鄰舍:不是可愛的鄰舍,也不是可憐、被打的鄰舍,是害你、使你受苦、可惡的鄰舍。耶穌在十字架上時,面對那些譏笑祂的人,祂這樣對上帝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耶穌為那逼迫祂的人禱告,這是耶穌對於惡鄰舍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與態度。那麼,我們應如何去愛可惡的鄰舍?聖經有幾個教導:

Ⅲ、如何愛仇敵

1、供應其生活需求

過去我曾在講道中解釋過這句經文:「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12:20)這個「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是要將對方的頭髮燒掉,而是要照著對方所需的供應他(對方若沒有炭火煮飯,就給他炭火)。如此,就有可能化敵為友。供應對方的需要,這是第一種愛仇敵的方法。

2、饒恕其傷害逼迫

另外耶穌也對祂的學生說:「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5),因為我們都需要上帝的赦免。赦免對方帶給你的傷害和逼迫,這是第二種方法。

3、幫助其醒悟誨過

第三種更困難,而這是我們今天要學習的。耶穌被人帶到祭司面前審判時,他們刑罰祂、打祂的臉,但是聖經沒有說耶穌也將臉的另一邊讓給人打,而是對那打祂臉的人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18:23)耶穌不是說過:「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為何耶穌這時做法不同?這是否存在著矛盾?耶穌並沒有默默地挨打,而是讓那打祂的人自我反省:即使這人被逮捕審判,也不該隨便侮辱他,並且,究竟你打人的理由為何?耶穌要那打祂的人思考這兩個問題。

Ⅳ、非暴力抗拒 (Nonviolent Resist)

在今天的經文中,耶穌先是用摩西五經所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作起始,「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這指的不是平常,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處理原則,而是法院,約束與處理人與人之間傷害的原則。這句話簡單地來說,就是報復也必須公平、不能過度報復,這叫作Lex Talionis(報復法),也就是在古代的文明社會中,法官判刑時不能過重刑罰的意思,「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是「報復性的公義(Retributive Justice)」;不論是漢摩拉比法典(Hammurabi),或是摩西五經(Pentateuch),都有這樣的定規。我再說一次,這不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是在人與人之間發生衝突時,法官判刑需遵守的一個原則─「刑不過於罪」(照犯罪的程度來量刑),目的是要限制那報復的程度。所以在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23到25節這樣說:「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這樣就結案,但不是由你來打,而是法官來打,這是法律上的處理方式。

1、 不要與惡人作對

但到了耶穌的時代,人們對這經文的解釋已經變樣:人若對付你,你就用他自己的方式去報復,以表示自己是對的。這就從法院判決原則,演變成個人對關係衝突的處理。所以耶穌導正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耶穌接著又說:「不要與惡人作對(Do not resist an evil person)」,這其中帶給我們理解上會有最大問題的是resist這個字,我查了每一種英文版本的聖經,都是翻譯為resist(抵抗),對於這個用字,我們該如何來明白?它的希臘文是άντιστηναι (anthistemi),這是由兩個字根湊在一起,一個是άντί(anti反對),一個是ϊϊστημί(histemi站起來),就是「我站起來反對你」的意思;若以此翻成英文則是stand against,中文就是對立―「不要與惡人對立」:我並非讓你欺負,而是站起來向你指出錯誤。以眼還眼是說,若你如何,我就這麼報復你,「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原本是法院約束刑罰過度的一條法令,卻變成個人將以惡報惡合理化的藉口,在不知不覺中自己反也成了惡,且還以為自己是對的、是正當的,因為是對方欺負在先;其實,這只是不甘願,對吧?「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眼還眼」結果演變成報復,這是耶穌最擔心的。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是指不要以惡報惡,因為你會被惡同化且還不自知。英文有一句話這樣說:「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雙惡不能成一善)」,但若我們以眼還眼時,會以為雙惡造成的結果是公道的(「報復性的公義」),這是我們對於經文的理解上的錯誤。

甘地(Gandhi)曾說:「An eye for an eye, than soon the whole world is blind.(以眼還眼,轉瞬之間,普世瞎眼)」,報復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但該如何做呢?彼得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3:9)蒙召就是「是見證」,如此就能承受上帝的祝福。保羅也說「不要以惡報惡…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17,21) 「以惡報惡」中有兩個「惡」,一個是欺負你的惡,另一個是你所做的惡,而耶穌說不要和惡人作對,是說「不要報復」還是說「不要以惡」?若解釋成「不要報復」─Do no resist,就是「算了,任憑他吧,我不要回應」,這是第一種(non-resistance);第二種「不要以惡」,就是雖報復但並非用對方惡的方式,而是用善來報復(non-violence)。有一位神學家Dr. Walter Wink教授,他是Auburn Seminary(奧本神學院)的聖經學者,曾致力於解釋這段聖經,我覺得他說的很好,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他認為「Evil is violence」惡就是暴力。對惡有三種處理方式,「以惡報惡Resist violence with violence」用暴力來對付暴力;而「不報復non-resistance」就是沒有反應、默默承受對方的欺負;有反應卻不用對方的方式來抵抗,則是「不以惡non-violence」。Dr. Walter Wink解釋,耶穌的意思並非不要抵抗,而是不要用對方惡的方式,這叫作「非暴力抗拒(Nonviolent Resistance)」。耶穌基督為了讓我們知道什麼叫作「不要與惡人作對」,祂接著舉了三個例子,我們在了解這三個例子以後,我們就可以相信這樣的解釋是對的:

2、 被打右臉轉左臉

第一個例子是在主人對奴僕之關係中所發生的,也就是地位高對於地位低、或是父母對於孩童,而這是為了要教訓、管教。這個打右臉是主人對奴僕在管教時合法的一種處理。猶太人、中東地區的人,其左手是絕對不可以做事,因為左手是不潔淨的,所以只能用右手打人。那麼,若我用右手打一個人的右臉,我得用手背打,意思是我不屑用右手掌打你,我用右手背打你就好,目的是侮辱,且這樣的力道也比較輕。耶穌說,若有人要當眾這樣羞辱你時,「你就把左臉轉過去也給他打」,把左臉轉到右邊給他打,左臉就會擋住右臉(右臉轉到後面),這樣對方的右手手背就打不到你的右臉、無法再羞辱你了。我認為Dr. Walter Wink這樣解釋很好,如此,「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不是指連另一邊也讓人再繼續打,而是意為「你可以打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用一個動作就讓對方了解,是用這樣的方式來抵抗(resist),並非non-resistance。

3、告你內衣送斗篷

第二個例子是債權對債務的借貸上的問題(經濟暴力Economic violence)。在當時,借貸是以抵押的方式,借到最後若再無東西可抵押,就用衣服,但法律規定外衣不能當做抵押,因為外衣是晚上睡覺時的棉被,不過,內衣就可以抵押。當債權人要債務人抵押內衣時,對於這樣的過分要求,你的回應是將外衣也脫下來給他,目的是要讓對方了解,抵押到這種程度實為過份;在猶太人的文化背景中,看到赤裸者的,比赤裸者本身會來得羞愧,「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出22:26),因為讓對方看見你赤裸,也是他的羞愧。這讓對方反省自己的為人是否逼人太甚。

4、逼走一里陪兩里

第三個例子是官員對百姓(政治上的暴力)。新中文修訂本的翻譯是「有佔領兵強逼你走一里路」─羅馬政府佔領巴勒斯坦時,由於士兵時常需要步行並在短時間內趕遠路,身上又穿著盔甲、盾牌、武器等共重65到85磅,所以法律規定士兵在路上有權找一個人為其背裝備跟著走,但為了保護老百姓不會被阿兵哥強逼過甚,就規定只能代背一里路。若你被逼走第一里路,又自願幫他背第二里路,這是士兵不敢要求的,因為若被告到軍事法庭,他是犯法者,如此,他會想,為何你要這麼做?所以,在背第二里路之後,彼此之間的關係就改變了:第一里路是百姓無奈、被逼,第二里路則是自願、出於對士兵的同理心。

用手背打人是侮辱(哀歌第三章30節:「他當由人打他的顋頰,要滿受凌辱」),借貸給人到要求用衣服作抵押是殘忍,威權統治規定士兵可拉百姓來做事則是強逼(耶穌基督要被人釘十字架前,在路上的羅馬兵「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太27:32)),這些卻都是當時國家法律的訂定,所以耶穌所說的惡人,其行為都是合法的、是利用法律之規定來欺壓你。不論是社會地位下的暴力羞辱、經濟關係下的過分借貸抵押、還是政治威權統治下的欺壓勞役,當你是地位低的、是債務人、是平民,若反抗這些合法行為,你就成了犯法,所以只能作罷?耶穌說的卻是,要反抗,但不要用惡。轉你的臉是拒絕不讓人再侮辱,把外衣給他是喚醒對方的良知,陪他走第二里路是體貼對方的辛苦,所以這三種動作都是讓那些利用職權、利用法律來欺壓人的,有機會反省自己的行為是否恰當,這樣,就有機會讓他改變,這也就是真的愛你的仇敵了。愛他不是要對付他,愛他是讓他不要繼續濫用權柄來欺壓別人。

Ⅴ、從以眼還眼到以善勝惡

耶穌說,不只要愛鄰舍,也要愛你的仇敵。若我們以眼還眼,就會變成以惡報惡,結果是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就被惡同化、被惡所勝;但若我們是愛我們的仇敵,用前面所提的方式來抵抗,這樣就是以善報惡、就有機會把對方感化,最後,就能以善勝惡。我們再來看一次剛才的經文,保羅說:「不要以惡報惡,…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17, 21),不要以惡報惡,因為這樣你會被惡所勝、你會變成惡,應該要做的是要以善勝惡,而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如何愛你的仇敵。彼得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3:9),要是我們這樣做的話,我們就會得到上帝的祝福。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因為文士和法利賽人要求的是報復性的公義、是守摩西律法的義,這使其不再是法院判決的問題,而是我個人於他人之間的問題,這是以惡報惡。耶穌說你們的義要比他們更高,讓這個不公道的關係有機會被改善,而變成平等互相尊重的關係,就是復和性公義(Restorative Justice)。若你照耶穌所說的去做,對方也不見得會悔改,他有可能羞愧變惱怒、更加欺壓你,有可能將你打的更嚴重、有可能連你的外衣也拿走、或有可能要你走第三里路,所以你這樣做不過是給對方一個機會而已,對方要自己決定是不是要藉此機會悔改。但至少,你可以給對方機會。

Ⅵ、結論: 慈悲如天父

「愛你的鄰舍」,這鄰舍有三種:可愛的、可憐的、可惡的。可愛的投桃報李,愛這種人較不困難;對於可憐的則是幫忙他就好、盡量減輕他的痛苦,我想大部分的人也都做得到;愛可惡的鄰舍則難了,而且他的行為合法,我受委屈卻有苦難言,我該如何面對這樣的情形?第一,供應他生活的需求 (羅12:20), 第二,饒恕他的逼迫傷害(可11:25) ,第三,幫助他能夠醒悟悔改(可11:25)。今天我們所講的馬太福音這段經文,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做起來很困難、而且很冒險,所以耶穌才會說,要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願神使對方會真的良心發現而悔改,但當事情非如此時,你也要願意付上代價。過去曾以此方式來抵抗的人當中,有兩個例子,一個是甘地,一個是馬丁路德金,他們所面對的都是國家的惡法,但那仍舊是法律,而他們起來抵抗,同時也付了代價(被抓去關、被抓去打),直到法律被修改。這一點也不容易,我們不得不向神禱告說:「上帝啊,要這樣『是見證』,我實在做不到,請祢幫助我」,我們需要的不只是愛心、勇氣、還要有智慧,就像屠圖主教被人侮辱時,他可以說「我不是猩猩」,但他卻說:「yes, I do」,且讓對方先過,這是一很深的智慧,就在一句話中化解侮辱,且讓對方有機會能夠反省。耶穌說「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6:36)。我們一起低頭禱告。

「主,祢要祢的門徒從耶路撒冷一直到地極成為見證、是見證。主,我們今天看到其中的一小段,就是當我們遇到一些合法的惡人,用各種方法來欺壓我們的時候,我們怎麼樣來成為見證。我們常常處在一種不公義的法律下而遭受欺壓,這樣的惡實在讓我們有口難言,因我們抵抗就是犯法、不抵抗就是任人宰割,而若我們抵抗則常常是被惡所勝、被同化卻還不自知。主,祢在馬太福音教導我們,如何讓對方不能羞辱我、如何能讓對方良心發現,也讓我們還能體諒對方的需要。主,有時候我們真的是很難面對這樣的處境,這三個方式對我們來說都不容易,我們只有倚靠祢,祈求祢來幫助我們,給我們創意、聰明、以及從祢那裡來的恩典和力量,讓我們能夠以善勝惡,真的讓敵對的關係可以得到改善,我們才能在那麼艱難的情況下,來成為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向祢禱告祈求,阿們!」

星期二, 4月 1

進入椰林校園 (1)

台大校園椰林大道

進入椰林校園
1968年我參加大學聯考。我們這一屆畢業生可以說是台灣教育制度改革過程中的白老鼠。我們初中所唸的,是舊數學,可是當我們唸高中時,卻改成了新數學。還記得當年那些從來沒有聽過的:群、包含於、矩陣等等,大家都聽得滿頭霧水,請教老師,也是不知所云。

聯考第一天回家,父親問我考得如何?我答道:大部份題目都是用猜的,這次一定考不上了,心情相當沮喪。萬萬沒有想到,放榜時,我竟然是被錄取為丙組的第四名,得以進入台大醫學院醫科就讀。

但是,我的家裡很窮,那裡有錢可以讓我去繳那昂貴的學費呢?感謝上帝的恩典。由於我考上丙組第四名,獲得幼獅文化公司、彰化縣政府等四個單位頒發給我的獎學金,總共是新台幣七千元。這是我所有的錢了。

還記得當年我的母親就帶著我,拿著台大寄來的入學通知單,其中有一張是軍訓課要穿的中山裝圖樣,去找裁縫師幫我量身訂作中山裝。我們也去買了個人的蚊帳、睡覺用的個人草蓆、棉被、換洗衣物,還有兩個看來很漂亮的棕色皮箱,價格還算便宜。這兩個皮箱我使用了好幾十年,如同寶貝一般,後來有一次不小心淋到雨,我才發現它們原來是用紙板糊起來的紙箱。

我在註冊之前的暑假,進入部隊接受訓練時,認識一位台大碩士班學生與我同一單位受訓。經由他的介紹,我與母親才得以在註冊前一天搭車前往台北,就先到那位同學在溫州街的學生宿舍暫借住一夜。

註冊當天,進入台大校總區的體育館。心中忐忑不安,因為我的手邊所有的款項在交完註冊費之後,就所剩無幾了。心中自己打算,如何才能向學校申請休學,然後如何設法在台北打工,等到存夠了錢,再去上學。想不到進去學校註冊第一站,我就被指定不能進去註冊,一定要先到樓上去蓋章。當我走到樓上時,有一位先生問我三個簡單的問題:你是不是國民黨員?我的答案是:不是。第二個問題是:你要不要參加國民黨?我的答案是:不要。第三個問題是: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我的答案是:不考慮。結果那位先生滿臉不高興的在我的註冊單上寫了一個很大的 “不” 字,再蓋個章就叫我下樓去。我不知道這個 “不” 字是否會影響我的入學或是什麼? 但是,還好,當天我還是完成了註冊手續。

接著是三天的新生訓練。我們是照著放榜的順序排座位。我們那一屆的台大醫學院醫科前三名都是嘉義中學畢業生,而我是彰化中學唯一的畢業生。坐在我隔壁的是北一女的畢業生,再來是建國中學的畢業生。大家都是穿著新制服,看起來都很高興。只有我的內心是充滿擔心與焦慮。我申請到位於國軍831病房邊的台大第七學生宿舍的床位,在第一天新生訓練結束之後,騎著剛買到的舊腳踏車回去第七宿舍。心想當三天新生訓練結束之後,我的錢也差不多用光了。我要如何向教務處申請休學呢?我知道大學生可以去兼家教賺點生活費。但是我也聽到很多家教中心坑大學生的消息,不敢去找家教中心介紹家教的工作。我只有拼命的向上帝禱告,求上帝為我開路,或是指教我當怎麼辦才好。

想不到就在新生訓練第二天結束時,坐在我隔壁的北一女畢業生突然轉過頭來問我:你能不能幫我在宿舍問看看,是否有同學願意當家教的?這個動作讓我嚇了一大跳。因為,我從國小一年級開始,所唸的學校包括:中山國小、彰化初中與彰化高中,都是清一色的男生學校。我從來沒有跟女生說過話。這個突如其來的問題,使我張口結舌,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我還記得我當時是結結巴巴的對她說:好,我回去幫你問問看?

當我騎著那輛舊腳踏車要返回第七宿舍的路上,突然清醒過來,我不是一直向上帝禱告,求上帝開路嗎?這位北一女畢業的同學不是上帝所派來的天使嗎?我怎麼可以去問別的宿舍同學呢?因此,新生訓練第三天,我就又結結巴巴的向那位坐在我隔壁的北一女畢業的同學說:我可以去當這個家教嗎?想不到她很豪爽,一口說:好,下課後,你和我一起回我家。

下課之後,她就叫了一部計程車,把我載到她位於信義路的家,是一棟很漂亮的樓房。樓下是她父親的診所,樓上是住家。我還記得她先請我到她們的客聽,她彈一首貝多芬的鋼琴曲給我聽。我生平第一次看見這麼大的三角形鋼琴,看得我目瞪口呆。他們還招待我很好吃的水果。就這樣,我開始了我醫學院七年的家教生涯。我還記得當時的謝禮是每個月六百元。我除了自己省吃簡用的花三百元以外,每個月還可以寄三百元回彰化家裡貼補家用。

三百元怎麼夠吃三餐呢?我還記得當年與我同一宿舍還有一位在農學院唸書的同學。他的家裡經濟也不好。因此,我們兩個人約好,每天中午與晚上,都在宿舍餐廳門口互相等對方來到,然後才兩個人一起進去點菜,這樣,我們各自花費一塊半,可以點一份肉以及兩份青菜。我們兩個人再平分,如此,我們就可以每餐都有肉也有青菜了。